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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企业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湾建国陶瓷厂拟租赁事宜所涉及的和平路10号四层建筑物市场租赁价值评估】公开选取【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600190338757230918097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0
公告正文
关于为【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企业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湾建 国陶瓷厂拟租赁事宜所涉及的和平路10号四层建筑物市场租赁价值评估】公开选取【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
2023-09-21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企业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湾建 国陶瓷厂拟租赁事宜所涉及的和平路10号四层建筑物市场租赁价值评估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01903387572309180976
项目规模
平方米(2351.24平方米)
所需服务 资产评估
服务内容 对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湾建 国陶瓷厂拟租赁事宜所涉及的和平路10号四层建筑物市场租赁价值进行评估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详见资质等级树
查看资质等级树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10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1.中介机构必须具备整体资产评估类项目评估资质及能力。
2.中介机构近两年内具备与国企或政府单位合作完成整体资产评估类项目评估经验。
3.涉及上市公司的资产类评估项目必须具有从事对上市公司评估资质及能力。
4.为高效推进项目,降低沟通成本,投标中介机构需在佛山市或标的物所在地设有注册的总部机构或分支服务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且具有10名以的上评估师与办公人员。
5.若中标中介机构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委托方单位有权无理由更换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中标中介机构。
6.因中标单位单方面原因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评估工作,并造成项目延迟或损失,委托单位有权于中标之日起1年内取消该中介机构参与委托单位所有评估项目竞标资格。其他佛山工贸集团所属企业亦可参照执行。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并进场工作。
2.中标单位必须派驻足够数量的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进场工作。
3.中标单位自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正式报告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正式报告一式8份。
4.正式报告应具有资产评估报告书编码回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全国统一编码)。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资产评估
不分等级
资产评估
服务时限说明 中标单位自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服务金额 ¥2,000.00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报价采取包干制,评估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不另行支付。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一随机抽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3-09-20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3-09-21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物业情况表.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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