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440113-04-01-687589
预算金额557.53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20-348016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303-440113-04-01-687589投资项目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星一一龙岐村、紫村、三善村招标项目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一龙岐村、紫妮村、三善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一龙岐村、紫妮村、三善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1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沙湾街龙岐村、紫村、三善村1.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一龙岐村、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招标范围及规模妮村、三善村(以下简称“工程部分”)概算总投资约17560.842548万元。本项目位于番禺区沙湾街龙岐村、紫村、三善村,村域总面积约2.064平方公里,主要通过对建筑立管改造、完善村内管网系统建设等方式,强化污水源头收集,实现接管到户,从末端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达到污水入管进厂,雨水优先散排入浅渠或海绵设施,就近进入河涌水系。主要包括:污水系统改造新建d300-d600污水主管约25.741千米、dn150-dn200污水管约31.918千米;雨水系统改造新建d300-d1000雨水管约3.715千米、bxh=300x300-500×500盖板渠8.172千米、dn110雨水立管约92.605千米。2.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一龙岐村、紫妮村、三善村(清淤修复部分)(以下简称“清淤修复部分”)概算总投资约557.536632万元。对龙岐村、紫妮村、三善村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注: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内容(EPC)合同):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工程管理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2.6.1施工图设计部分(工程部分和清淤修复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与管渠建设相关的论证报告及评审、■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验收配合、■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编制竣工图、■工程变更、■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等。2.6.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2.6.2.1工程部分施工内容包括:污水系统改造新建d300-d600污水主管约25.741千米、dn150-dn200污水管约31.918千米;雨水系统改造新建d300-d1000雨水管约3.715千米、bxh=300x300-500x500盖板渠8.172千米、dn110雨水立管约92.605千米;外电工程主要内容为泵井电气工程。其中:第1页共8页(一)龙岐村1.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区。以北片区在村内巷道新建d300污水管收集两侧污水排入现状污水管道,并对现状污水管道进行错混接,排入接源路d400污水管及南堤路d800污水管中。以南片区各横巷新建d200-d300污水管接入接源路在建d500污水管;片区内沿地面坡度建设bxh=300x300-500x00雨水沟,瓦片沟及d300-d500雨水管,收集后排入海傍路d600雨水管及接源路d600雨水管。2.渡头公园分区。新屋坊大街到酒厂路东五街、酒厂路新建d300-d400污水管,将村居污水转输进龙福路现状d1000污水管:酒厂路以西、接园路以东居民楼处新建d300污水支管收集村居污水、排入d400污水管中。现状d600-d1000合流管错混接改造为雨水管。3.蟠龙街新村分区。酒厂路东六街等巷新建d300污水管接入龙岐涌西岸街d600截污管或酒厂路d400污水管中,沿线新建dn150截污管收集村居污水。蟠龙街d500合流管改造为雨水管收集片区雨水,沿蟠龙街等路新建d300污水管并接入南堤西路、龙岐涌西岸街污水管中,并沿线将居民楼污水通过dn150接户管将污水立管污水接入新建d300污水管中。现状巷下方d500-d600合流管改造为雨水管。4.岐头村分区。岐头村宗圣街新建d300污水管接入西环路d500污水管中,沿浴乎二街新建d300污水管收集支巷污水接入浴乎三街现状污水管:东侧靠西环路村道新建d300管道排入西环路污水管中。东侧现状d300-d600合流改造为雨水管并新建d600污水管对西环路上截污井进行改造。5.沙园村分区。沙园下街沿康盛街新建d400污水管收集支巷污水接入西环路d400污水干管。现状d500-d1000合流管改造为雨水管。沙园下上街的d200-d300合流支管改造为污水管并在沙园下街新建d200-d300污水管接入西环路d400污水管中,沙园上街以岐山幼儿园为界,西侧新建d200污水管接入沙园下街拟建d300污水管中,东侧新建d200污水管接入下游金华里拟建d400污水管中:将现状下游合流泵站改造为污水泵站,现状d600污水管保持不变,并新建d1000雨水管对片区d1000雨水总排口进行接驳改造,片区雨水内通过新建瓦片沟,排入现状d800合流改造雨水管。(二)紫坭村1.桥头路西分区。现状合流管改造为污水管、新建d200污水管收集污水,排至涌边d300污水管。桥西四、五、七、八、九巷等巷道新建bxh=300x300雨水边沟收集片区雨水就近排入杨家涌支涌。合流管进行清淤修复后保留为雨水通道,d500截2.桥头路东分区。桥头路现状d600污管保留为污水通道,片区内雨水由东自西汇集进桥头路现状d600雨水管后排入杨家涌。在村内要支路及巷道新建dn300-500污水管收集片区内污水后,由东向西汇入桥头路d500污水干管,桥头路涌边截污管自北向南流入进入市良路d800污水干管。3.东里直街分区。东里直街及西侧村道、村南路新建d300-500污水管收集片区污水,排入村南路d500污水干管,最终进入市良路d800污水干管。东里直街及西侧村道现状d300-d600合流管改造为雨水通道,收集片区内雨水后排至新地涌。4.东安路分区。现状合流管改造为雨水通道收集东安直街以北村居雨水,排入山斗路现状d600-d800雨水管自南向北排入杨家涌,东安直街以南片区雨水进入东安路d500雨水管后流入宝墨园。分区内支路及巷道新建d200-d500污水管收集片区污水,自西向东汇入东安路现状d500污水管。5.村南路以北分区。村南路新地涌现状d1500合流管保留为雨水通道,汇集片区内d400-d600合流管改雨水管的雨水后,最终排入杨家涌。巷道和支路新建d200-d300第2页共8页污水管收集污水进入村南路现状d600污水管,排入新涌路d800污水管最终进入市良路d800污水干管6.村南路以南分区。片区内d300-800污水管收集道路两侧污水后自北向南进入市良路d800污水干管;沿各支路及巷道新建d200-500污水管由东西两侧排入新涌路d800污水管。片区内现状合流管改造为雨水管,就近排入杨家涌及新涌路雨水管:新涌路d400-d600雨水管自南向北汇集后进入新地涌d1500改造后雨水管,最终排入杨家涌。(三)三善村1.福善路以东分区。现状d200-d300管道改为污水管,沿巷道自东向西汇排至福善路合流改造污水管,进入福善路有现状d400污水管。雨水以散排方式整体自东向西排至沙栏涌。2.福善路以西分区。巷道现状d200-d300合流管改为污水管、德善路现状d400合流管、积善街d600合流管改造为污水管,排至周边现状污水管。福善北路新建管道、福善北路d600d800雨水管往东排至沙栏涌,保留乐善路现状d600合流管道为雨水管,乐善路以南新建bxh=500X500盖板渠排至沙栏涌。3.美善分区。分区沿巷道新建d300污水管道接入沙栏路现状d400污水管道及美善六街、美善七街现状d400污水管道。现状d300-d400合流管道保留为雨水管道,收集雨水往西或往南排至沙栏涌。4.深香分区。深香路一巷、深香路二巷、深香路三巷及深香路塘尾巷新建d300污水管,收集巷道污水,深香路一巷、深香路二巷污水往北排至深香路d400污水管道,深香路三巷北侧污水往北排至深香路d400污水管道,南侧污水往南排至拖拉机街再往西排至沙栏路现状d400污水管道。巷道内现状d200管道排至深香路一巷、深香路二巷、深香路三巷现状d400合流管道保留为雨水管道,最终排至沙栏涌。2.6.2.2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内容包括:(1)对龙岐村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对现状d300-d1000管道清淤7046米,对现状d300-d1000管道清障85处。对现状d300-d800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其中:开挖修复管道142米、开挖修复检查井81座;非开挖修复55处,主要采用点状原位固化法。(2)对紫坭村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对现状d300-d600管道973清淤2620米,对现状d300-d600管道清障36处。对现状d300-d800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其中:开挖修复管道128米、开挖修复检查井69座;非开挖修复14处,主要采用点状原位固化法和紫外光固化法。(3)对三善村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对现状d300-d600管道清淤2213米,对现状d300-d800管道清障46处。对现状d300-800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其中:开挖修复检查井26座;非开挖修复38处,主要采用点状原位固化法和紫外光固化法。(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2.6.2.3本工程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清淤修复、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如有)、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中标人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中标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第3页共8页前,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协助做好招标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按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招标人另外发包或招标人与中标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中标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招标人认为应当由中标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14620.338551万元(含工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和清淤修复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其中:2.4.1工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47.527215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826.08304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4.2清淤修复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588609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31.13967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各项对应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2.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2.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1)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4页共8页(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5)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6)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第5页共8页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兼任施第6页共8页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3年1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3年12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按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第7页共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2月2日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式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0年月(8日(6时)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相关指引。开标时间10年(月(阳d时)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发布公告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招标人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34818331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广州市番禺区建联系电话020-34801616招标监督机构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4892221详见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一龙岐村、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TB.普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系-1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人一招枉/伴理机构)盖章:主要负责人(或投盂日夕丶)签名:泌伶第8页共8页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冖业旱穴害防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12月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一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番发改投批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2.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2.3项目规模:2.3.1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以下简称“工程部分”)概算总投资约17560.842548万元。本项目位于番禺区沙湾街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村域总面积约2.064平方公里,主要通过对建筑立管改造、完善村内管网系统建设等方式,强化污水源头收集,实现接管到户,从末端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达到污水入管进厂,雨水优先散排入浅渠或海绵设施,就近进入河涌水系。主要包括:污水系统改造新建d300-d60025.741千米、dn150-dn200污水管约31.918千米;雨水系统改造新建水管约3.715千米、bxh=300X300-500X污水主管约500盖板渠8.172d300-d1000雨千米、dn110雨水立管1约92.605千米。2.3.2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流域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一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清淤修复部分)(以下简称“清淤修复部分”)概算总投资约557.536632万元。对龙岐村、紫坭村、三善村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注: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4676.841099万元(含工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和清淤修复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其中:2.4.1工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49.04159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881.071221万元;2.4.2清淤修复部分的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588609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31.13967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各项对应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5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合同):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工程管理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2.6.1施工图设计部分(工程部分和清淤修复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口施工图设计、口外电设计、口编制施工图预算、与管渠建设相关的论证报告及评审、口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口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囗验收配合、囗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口编制竣工图、口工程变更、口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等。2.6.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2.6.2.1工程部分施工内容包括:污水系统改造新建d300-d600污水主管约25.741千米、dn150-dn200污水管约31.918千米;雨水系统改造新建d300-d1000雨水管约3.715千米、bxh=300x300-500x500盖板渠8.172千米、dn110雨水立管约92.605千米;外电工程主要内容为泵井电气工程。其中:(一)龙岐村1.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区。以北片区在村内巷道新建d300污水管收集两侧污水排入现状污水管道,并对现状污水管道进行错混接,排入接源路d400污水管及南堤路d800污水管中。以南片区各横巷新建d200-d300污水管接入接源路在建d500污水管;片区内沿地面坡度建设bxh=300x300-500X00雨水沟,瓦片沟及d300-d500雨水管,收集后排入海傍路d600雨水管及接源路d600雨水管。2.渡头公园分区。新屋坊大街到酒厂路东五街、酒厂路新建d300-d400污水管,将村居污水转输进龙福路现状d1000污水管:酒厂路以西、接园路以东居民楼处新建d300污水支管收集村居污水、排入d400污水管中。现状d600-d1000合流管错混接改造为雨水管。3.蟠龙街新村分区。酒厂路东六街等巷新建d300污水管接入龙岐涌西岸街d600截污管或酒厂路d400污水管中,沿线新建dn150截污管收集村居污水。蟠龙街d500合流管改造为雨水管收集片区雨水,沿蟠龙街等路新建d300污水管并接入南堤西路、龙岐涌西岸街污水管中,并沿线将居民楼污水通过dn150接户管将污水立管污水接入新建d300污水管中。现状巷下方d500-d600合流管改造为雨水管。4.岐头村分区。岐头村宗圣街新建d300污水管接入西环路d500污水管中,沿浴乎二街新建d300污水管收集支巷污水接入浴乎三街现状污水管:东侧靠西环路村道新建d300管道排入西环路污水管中。东侧现状d300-d600合流改造为雨水管并新建d600污水管对西环路上截污井进行改造。5.沙园村分区。沙园下街沿康盛街新建d400污水管收集支巷污水接入西环路d400污水干管。现状d500-d1000合流管改造为雨水管。沙园下上街的d200-d300合流支管改造为污水管并在沙园下街新建d200-d300污水管接入西环路d400污水管中,沙园上街以岐山幼儿园为界,西侧新建d200污水管接入沙园下街拟建d300污水管中,东侧新建d200污水管接入下游金华里拟建d400污水管中:将现状下游合流泵站改3造为污水泵站,现状d600污水管保持不变,并新建d1000雨水管对片区d1000雨水总排口进行接驳改造,片区雨水内通过新建瓦片沟,排入现状d800合流改造雨水管。(二)紫坭村1.桥头路西分区。现状合流管改造为污水管、新建d200污水管收集污水,排至涌边d300污水管。桥西四、五、七、八、九巷等巷道新建bxh=300x300雨水边沟收集片区雨水就近排入杨家涌支涌。2.桥头路东分区。桥头路现状d600合流管进行清淤修复后保留为雨水通道,d500截污管保留为污水通道,片区内雨水由东自西汇集进桥头路现状d600雨水管后排入杨家涌。在村内要支路及巷道新建dn300-500污水管收集片区内污水后,由东向西汇入桥头路d500污水于管,桥头路涌边截污管自北向南流入进入市良路d800污水干管。3.东里直街分区。东里直街及西侧村道、村南路新建d300-500污水管收集片区污水,排入村南路d500污水于管,最终进入市良路d800污水千管。东里直街及西侧村道现状d300-d600合流管改造为雨水通道,收集片区内雨水后排至新地涌。4.东安路分区。现状合流管改造为雨水通道收集东安直街以北村居雨水,排入山斗路现状d600-d800雨水管自南向北排入杨家涌,东安直街以南片区雨水进入东安路d500雨水管后流入宝墨园。分区内支路及巷道新建d200-d500污水管收集片区污水,自西向东汇入东安路现状d500污水管。5.村南路以北分区。村南路新地涌现状d1500合流管保留为雨水通道,汇集片区内d400-d600合流管改雨水管的雨水后,最终排入杨家涌。巷道和支路新建d200-d300污水管收集污水进入村南路现状d600污水管,排入新涌路d800污水管最终进入市良路d800污水干管6.村南路以南分区。片区内d300-800污水管收集道路两侧污水后自北向南进入市良路d800污水干管;沿各支路及巷道新建d200-500污水管由东西两侧排入新涌路d800污水管。片区内现状合流管改造为雨水管,就近排入杨家涌及新涌路雨水管:新涌路d400-d600雨水管自南向北汇集后进入新地涌d1500改造后雨水管,最终排入杨家涌。(三)三善村1.福善路以东分区。现状d200-d300管道改为污水管,沿巷道自东向西汇排至福善路合流改造污水管,进入福善路有现状d400污水管。雨水以散排方式整体自东向西排至沙栏涌。42.福善路以西分区。巷道现状d200-d300管道、福善北路d600合流管改为污水管、德善路现状d400合流管、积善街d600合流管改造为污水管,排至周边现状污水管。福善北路新建d800雨水管往东排至沙栏涌,保留乐善路现状d600合流管道为雨水管,乐善路以南新建bxh=500X500盖板渠排至沙栏涌。3.美善分区。分区沿巷道新建d300污水管道接入沙栏路现状d400污水管道及美善六街、美善七街现状d400污水管道。现状d300-d400合流管道保留为雨水管道,收集雨水往西或往南排至沙栏涌。4.深香分区。深香路一巷、深香路二巷、深香路三巷及深香路塘尾巷新建d300污水管,收集巷道污水,深香路一巷、深香路二巷污水往北排至深香路d400污水管道,深香路三巷北侧污水往北排至深香路d400污水管道,南侧污水往南排至拖拉机街再往西排至沙栏路现状d400污水管道。巷道内现状d200管道排至深香路一巷、深香路二巷、深香路三巷现状d400合流管道保留为雨水管道,最终排至沙栏涌。2.6.2.2清淤修复部分施工内容包括:(1)对龙岐村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对现状d300-d1000管道清淤7046米,对现状d300-d1000管道清障85处。对现状d300-d800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其中:开挖修复管道142米、开挖修复检查井81座;非开挖修复55处,主要采用点状原位固化法。(2)对紫坭村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对现状d300-d600管道清淤2620米,对现状d300-d600管道清障36处。对现状d300-d800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其中:开挖修复管道128米、开挖修复检查井69座;非开挖修复14处,主要采用点状原位固化法和紫外光固化法。(3)对三善村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对现状d300-d600管道清淤2213米,对现状d300-d800管道清障46处。对现状d300-800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其中:开挖修复检查井26座;非开挖修复38处,主要采用点状原位固化法和紫外光固化法。(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2.6.2.3本工程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清淤修复、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如有)、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中标人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5中标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协助做好招标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按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招标人另外发包或招标人与中标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中标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招标人认为应当由中标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入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2.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3.2.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1)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3137220.html)确定。(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5)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6)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入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3年1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3年12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按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3.10投标入(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年|月)日O时O分至)(年月|氵日|时²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4.2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10年月)日O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文及招标文件中提及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4.3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4.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4.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θ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即:lo)年月日时刃分至年月卜日刂时O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起止时间:λ〕(年月又日{0时分至时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需由法定代表11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3开标时间:_)年月汨日时O分。5.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5.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资格审查方式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8.企业信息登记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企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12长。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9.诚信得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诚信分数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诚信排名〉施工一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一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总分按《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水务工程诚信评价部分评分项的通知》,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10.其他事项10.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恒津设计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及初步设计单位)。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0.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10.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0.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格式示例中“(主)”即为联合体牵头人)。11.疑问、异议、投诉处理11.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13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34818331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1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11.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11.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12.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34818331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工、黄工联系电话:020-34801616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8489222114招标人(盖章):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口期:λo〕年竽厂日15附件:投标人声明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已提供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给所有投标人参考的除外);(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6(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O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17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企业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主办方签署、盖章即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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