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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检测仪采购(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红外检测仪采购(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红外检测仪采购(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30
二次发售稿-红外检测仪采购文件.doc二次发售稿-红外检测仪采购文件.doc
采购公告.pdf采购公告.pdf
2022年6月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采购人:西安印钞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HMZ08(2022)第030号)西安印钞有限公司红外检测仪采购
第五章采购需求4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三章评审办法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目录
1.采购项目简介西安印钞有限公司红外检测仪采购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项目编号:SHMZ08(2022)第030号)西安印钞有限公司红外检测仪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购置红外检测仪7台,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红外防伪特征检测,具体见采购文件。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1.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2采购人:西安印钞有限公司1.1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印钞有限公司红外检测仪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产品生产过程中红外防伪特征检测,具体见采购文件。2.3交货地点:西安印钞有限公司2.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2.1采购范围:红外检测仪的购置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函)。(3)业绩要求:/(2)财务要求:/(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3)其他:/(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6)其他要求:/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00秒,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4.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在线注册、下载采购文件,线下制作响应文件、在线上传响应文件及在线进行磋商。具体操作详见本章“特别告知”。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平台下电子支付方式购买)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6月30日8时30分00秒至2022年7月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bidding.cbpm.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的获取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线上开启。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6.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和地点5.3逾期送达的,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不使用北京CA进行加密,需递交PDF格式文件☑使用北京CA进行加密5.2响应文件要求:
无。9.其他公告内容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bidding.cbpm.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8.发布公告的媒介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在线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将与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磋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进行。7.磋商时间和地点
邮编:710077电话:029-89345034联系人:张工地址:西安市汉城南路153号采购人:西安印钞有限公司10.联系方式
邮编:710002电话:029-89624221联系人:贾工地址:西安市解放路83号民安大厦(二期)5层招标八部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29-89345678
1.采购文件购买流程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在线注册、下载采购文件,线下制作响应文件、在线上传响应文件及在线商谈(询价类采购项目除外)。特别告知2022年6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电子邮箱:3157108634@qq.com
2.1要求使用CA锁加密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编制1.4根据项目公告、邀请书内容,联系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完成采购文件的线下购买。采购文件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完成采购文件购买并经确认后,该项目将出现在供应商端“我的项目”中,可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1.3对于发布采购邀请书的项目,被邀请单位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站进行供应商登录,登录后点击屏幕右上角“信息提醒”,在“邀请提醒”中查找本项目的通知消息,点击该提醒进行邀请书确认。1.2对于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已注册过的单位,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站,进行供应商端登录,登录后点击“公告信息”,查找到本项目,点击“我要报名”。1.1凡有意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站(https://bidding.cbpm.cn),点击供应商注册,进行免费注册。
2.2未要求使用CA锁加密的响应文件2.1.4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签名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1.3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电子签名。对于只办理公司电子公章的供应商,应在相应位置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名后扫描上传。2.1.2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请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国印钞造币版)”,进行线下响应文件的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登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供应商端“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行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后,可在线进行模拟解密测试。2.1.1根据公告/邀请书5.2内容要求,响应文件使用北京CA加密的,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电子签章办理机构联系,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购买事宜,以免耽误项目响应。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平台首页帮助文档。(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首页-帮助文档-《加密锁办理指南》)
3.1供应商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成功上传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3.响应文件的上传及开启2.2.3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签章、签名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2.2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名后扫描上传。2.2.1根据公告/邀请书5.2内容要求,未要求使用北京CA加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下PDF格式响应文件的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登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供应商端“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5评审结束后,供应商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公开征集方式项目)、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或登录供应商端查看成交结果。3.4供应商使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参加项目多轮次报价。(询价采购项目除外)3.3供应商可在文件开启时间前3小时内登录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供应商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进入“电子开标大厅”等待开启文件。到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根据主持人指令,在0.5小时内,使用本公司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未使用CA加密的响应文件无需解密,平台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动解密。3.2由于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正常上传,应及时通过统一服务热线联系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解决。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的(须提供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之内上传文件操作异常的证明材料,如上传文件过程中出现错误或异常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供应商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非由供应商的责任导致开启现场解密异常,无法正常打开的;评审现场由于网络或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的出现而无法正常进行电子评审、商谈的,由采购人及评审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延期评审或重新采购。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8 | 磋商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
1.9 (A、C) | 分包 | 不得分包的内容:/ 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满足实质性采购要求 允许偏差的项数:/项 |
2.1 (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采购人主动澄清或答疑等发出的关于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24小时内 确认的方式:书面形式 |
3.1.1 (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3.2.2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有,最高限价:29万元。 ※磋商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其磋商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3.2.3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要求递交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3000元 (大写:叁仟元整) 户 名: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账 号:61001713600052503482 缴纳方式:转账或保函。 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转账事由: 重要提示:1.供应商须提前办理转账业务,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帐户转出(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户证明材料),缴纳凭证注明用途和项目招标编号、标包号。 2.保证金因转账与到账时间存在差异,为确保保证金在磋商前到账,建议保证金在磋商前3天转出。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详见3.4.2 |
3.4.3 (5)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费 |
3.5 (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 |
3.5 (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5 (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5 (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5 (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
3.5 (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5 (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3.5 (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
3.5 (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关键条款为第五章带*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宣传彩页、技术说明书、官网产品信息详情截图、成像效果照片等 |
3.6.2 | 响应方案数量 |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 |
3.7.1 | 响应文件形式 | 上传使用CA证书加密后的响应文件 |
3.7.2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要求 | 原件扫描件 |
3.7.3 | 响应文件盖章要求 | 采用“上传使用CA证书加密后的响应文件”方式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电子公章。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名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3.7.5 | 纸质响应文件 | 当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除采购文件由特别约定外,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纸质响应文件1正2副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密封邮寄至或送至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人:贾工 联系电话:029-89624221 详细地址:西安市东六路民安大厦二期五楼招标八部 |
4.1.1 |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CA锁加密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 |
4.2.2 | 递交方式 | 通过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递交 |
4.3.3 |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 |
5.1 |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开启 |
6.3.1 | 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 | 磋商轮次:1轮 £本项目共进行1轮磋商 磋商顺序:随机 |
6.3.4 | 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 不允许 |
6.6 | 是否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 否 |
6.7.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排序 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 |
7.1 |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方式项目)、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7.2 | 发布成交公告 |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方式项目)、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
7.4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
9.1 | 代理服务费 | 要求承担 成交人须向招标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 1.以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费计算公式: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35%。 3.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收费标准中“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同档费率下浮35%计取(施工类)。 4.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以上规定,采用银行电汇付款方式向招标机构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 |
9.2 | 电子采购的应急措施 | 1.开启文件前出现以下情况,导致供应商不能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紧急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文件时间前收到CA证书办理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后,采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开启。 1)CA证书非人为故意损坏; 2)因CA证书办理单位原因导致CA证书无法及时补办; 3)其他无法正常使用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 2.当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出现下列情况时,采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进行开评审: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进行正常电子评审的情形。 |
9.3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3费用承担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书”。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通过组建磋商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采购方式1.总则
1.6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5语言文字参加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磋商采购预备会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0响应和偏差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采购预备会。
(3)评审办法;(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采购文件包括:2.1采购文件的组成2.采购文件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需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
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本章3.7款规定,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5)响应保证金(如有);(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授权委托书(如有);(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如有);(1)响应函;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9)响应方案;(8)资格审查资料;(7)报价表;(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3.2.3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3.2报价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磋商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5)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成交候选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响应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5资格审查资料(5)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3.7响应文件的编制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响应方案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磋商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4.响应文件的递交3.7.5纸质响应文件,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3.7.4磋商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7.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7.2除供应商须知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供应商通过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响应文件的加密
4.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可通过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供应商端进行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通过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4.2.4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可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查看其响应文件是否完成上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启响应文件:5.2开启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5.开启响应文件4.3.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需重新制作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将以供应商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认定为其正式响应文件。
注:1.使用CA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不使用CA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在到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进行解密。(5)文件开启会议结束。(4)宣布磋商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3)开启响应文件;(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采购人将组建磋商小组,由磋商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1磋商小组6.磋商和评审3.通过集中电子采购平台解密人员视为已就该事项获得供应商授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核验授权书。2.竞争性磋商项目不公布报价;
6.2.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6.2初步评审6.1.4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1.3磋商小组组建后,磋商小组成员共同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及评审工作。(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6.3.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磋商、报价的,视为其放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磋商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3.1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6.3磋商6.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6.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磋商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5.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5递交最终报价6.4.3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6.4.2磋商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6.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磋商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4递交补充响应文件
6.7.3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磋商活动。6.7.2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7.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7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不公开开启最终报价。6.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7.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7.2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公示。7.1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7.合同授予
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7.4履约保证金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要求7.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工作正常进行。8.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其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电子采购的应急措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9.1采购代理服务费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评审方法评审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款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经评委会认定符合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1)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2)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3)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4)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5)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6)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7)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8)款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第一章第3.3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 (9)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 |||
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 ||||||
3.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10分 (2)技术部分: 50分 (3)报价:40分 (4)其他评分因素: /分 | ||||
3.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当各供应商报价中增值税率不同时,则按公式“最终报价/(1+税率)”计算的不含税报价作为评审依据,税率相同时按含税价格为依据。 |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2.3(1) | 商务评分标准 | 业绩(5分) |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产品生产过程检测仪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为准,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复印件(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选一均可),如因合同处于供货阶段无法提供发票,则须提供由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5分。 | |||
3.2.3(1) | 商务评分标准 | 商务响应(2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的基础上,每延长6个月,加0.5分,最多得2分。 | |||
3.2.3(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综合实力(3分) | 根据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相关资质、获得荣誉、财务状况、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综合比较,按差别赋分,优:2-3分;良:1-2分,差:0-1分。 | |||
3.2.3(2) | 技术评分标准 | 项目实施方案 (10分) | 投标的红外检测仪结构设计合理,主要性能参数满足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关键部件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等,综合比较,按差别赋分,优:6-10分;良:3-6分,差0-3分。 | |||
3.2.3(2) | 技术评分标准 |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0分) | 投标的红外检测仪技术参数及指标清楚、明确,整体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技术资料齐全,提供的红外成像效果照片清晰度。按差别赋分,优:20-30分;良:10-20分,差0-1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文件以证明所投设备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技术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宣传彩页、技术说明书、官网产品信息详情截图、成像效果照片等,不提供技术支持文件的不得分) | |||
安装调试 (5分) | 针对本项目编制科学可行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确保所有设备及系统兼容匹配、正常运行。根据方案响应情况横向比较,按差别赋分,优:3-5分;良:1-3分,差0-1分。 | |||||
售后服务及承诺 (5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维修维护方案、故障响应时间、直达现场进行维修维护的能力、设备后期正常运行所需备品备件价格优惠承诺、质保期外的增值服务承诺及制造商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承诺等,按差别赋分,优:3-5分;良:1-3分,差0-1分。 | |||||
3.2.3(3) | 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40。本项得分最低为零分,不计负分。当各供应商报价中增值税率不同时,则按公式“最终报价/(1+税率)”计算的不含税报价作为评审依据,税率相同时按含税价格为依据。 | ||||
3.2.3(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2.6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优先顺序。 | ||||
3.1.1 | 最终报价填报方式 | 特殊情况时,评委会可允许投标人通过其他方式填报最终报价。 |
2.2.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初步评审程序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3.1.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填报最终报价含税价格为准。3.1评审价格确定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2.2.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2.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己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4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3磋商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1分值构成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3.2.3评分标准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基准价=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3.1款规定确定的价格。3.2.2评审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4评分。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磋商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报价得分=(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3)报价评分标准:(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评审结果3.2.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3.2.5汇总。磋商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乙方:甲方:采购合同(本合同格式为参考格式,最终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磋商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签约地点:陕西西安签约日期:
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联系邮箱:电话号码: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包括本合同、本合同所有附件、提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有文件以及日后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书面更改。除另有明确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合同中(包括附件,下同)的下列名词及术语,均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定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并由双方共同恪守。联系邮箱:电话号码: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甲方指定的设备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技术服务”:系指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服务,包括技术培训、安装、调测、技术支持、软件升级、维护、保养、备品备件更换、补发货、退换货、质量保修期外的维护、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及其他。“备品备件”:系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商业运行前安装、调试、试运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和质量保修期内商业运行及大修用的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系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合同总金额”:系指在乙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国家政策或法律调整税率,导致合同价格中包含的税费调整,合同价格也随之调整。“合同设备”: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交付的设备、软件、配件、装置、安装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材料及物品。
合同标的“质量保修期”或“质保期”:系指自设备试运行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正常运行后双方约定的期限或有关标准、规定注明的期限,两者以先到期的为准。“最终验收”或“终验”:系指设备经过试运行后,甲方和乙方对设备进行的最终验收测试。“初步验收”或“初验”:系指乙方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方进行的设备的再测试和验证。设备在开始试运行后,进入试运行期。“交货”: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设备应交付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和乙方对设备进行交接和查验,通过验收后,方视为交货。“工作日”:系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日历天数,“日”是指日历天数。
方式一:本合同价款选择如下方式:合同价款乙方就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应当具有完全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不会有任何第三方对该等设备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供货的范围包括了本合同所列明的所有设备以及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图纸等随机附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乙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齐,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标的的情况具体描述见本合同附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的合同标的数量变更,实际结算的总价应以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设备的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为依据进行修正。(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1)本合同采用综合总价包干的方式支付合同货款。合同价款总金额为:元(大写:元,含%增值税),并已包含供货、运输、仓储、装卸、安装、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税费、保险(如适用)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合同价款总金额均不再调整。方式二:(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1)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暂定总金额为:元(大写:元,含%增值税),具体各项目单价详见甲、乙方共同确认的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设备单价已包含供货、运输、仓储、装卸、安装、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税费、保险(如适用)等一切费用;合同价款将根据设备数量据实结算,实际数量以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设备数量为准。但合同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暂定总金额。
合同设备试运行期满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的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全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次付款金额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的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按约定时间将合同设备全部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本次付款金额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技术资料等文件,经甲方验明无误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如适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付款期限及方式合同的分项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地址:税号:名称:乙方的银行账号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等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合同总价的合同价款总金额的%的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作为合同设备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次付款金额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扣除质保期内支付给第三方的合同设备维修费等(如有)后的质量保证金余额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否。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申请预付款前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乙方对上述账号各项内容予以确认,若乙方账号发生变化应提前五(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告知的账户内容不准确或发生变化而造成支付延迟、支付差错等情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账号:开户行:电话:
履约担保的退还: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于最终验收完成并通过甲方的审核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额。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履约担保,应全部为国内商业银行不可撤销的无条件履约保函,保函内容及出具银行需先经甲方书面确认。(b)银行保函(a)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选用第种方式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期限至全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完成并通过甲方的审核。
甲方变更交货地点的,应当在约定的交货之日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将合同设备错发交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重新运交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和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区域。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迟交货的,甲方应在约定的交货之日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提请发货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设备订单,则乙方应于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甲方所订合同设备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保留随时调整交货时间的权利,如甲方要求推迟交货,则乙方应无条件答应并保管好合同设备;如甲方要求提前交货,应考虑乙方的合理生产周期。乙方要求提前交货的,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收。交货时间交货
设备的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主要设备的供货商清单、联系人及电话项目全部的图纸清单项目各部分、各系统的概况项目各阶段的实施方案和报告(包含验收方案)乙方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交付下列文件:
在合同设备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小时内,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将该批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合同号、机组号、设备备妥发运日、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设备总毛重、设备总体积、总包装件数、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设备在运输(包括装卸)中出现损毁、丢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设备运输(包括装卸)、包装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运输(包括装卸)与包装其他:有关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均由乙方主导,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必要时甲方可派代表到乙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乙方对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合同设备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照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技术规定的,合同设备的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合同设备包装前,乙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若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对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或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就前述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双方均应认可。设备正常运行至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验收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出具验收证书的先决条件是:乙方应完成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前提出的索赔。设备经过个月的试运行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的试运行的最终验收测试,若设备测试结果满足本合同的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设备试运行最终验收合格单。乙方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方进行设备再测试和初步验收。若设备的测试结果满足本合同的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设备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单,设备进入试运行。设备再测试和初步验收后,甲方不提出异议仅代表对设备质量的初步认可,在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设备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仍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解决。甲方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所进行的初步验收仅限于对设备外在品质、功能以及安装是否符合标准等进行验收,并不代表乙方交付的设备或安装服务不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在调试过程中,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必须保证培训甲方工作人员至具备在完全独立情况下有从事设备调试工作(包括设备各个工序组成部分的调试和整体调试)的能力。
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须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全部设备质量保修期为自全部设备及服务经甲方试运行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质量保修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售后服务若乙方交付的设备质量与本合同约定的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后的设备质量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合同设备及相关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设备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设备均符合上述标准,并以各标准中质量要求最高之条款为本合同设备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最高标准之质量要求对甲方负质量保证之责任。乙方保证其交付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且该设备满足甲方提出的各项需求。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质量条款
设备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设备双方签署附件《设备试运行最终验收合格单》之日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所有权与风险转移乙方需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随机备品、备件和工具(配备标准:至少提供1套备品、备件和工具)或根据损耗程度提供相应数量的备品、备件和工具。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如设备损坏需维修,则乙方应根据市场价格中最为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收取维修所需的材料成本费用,除此之外,不向甲方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在质量保修期内合同设备故障服务响应时限为7*24小时。在质量保修期外软硬件出现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给予答复,2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或到达甲方现场解决问题。遇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7日内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合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甲方使用要求,乙方应及时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及时上门进行维修或更换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承担,则甲方有权在返还质量保证金时予以扣除。
如果乙方未对每台/套设备进行投保,甲方有权将这部分保险费从该台/套设备的运杂费中扣除,因其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乙方和甲方为共同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乙方仓库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止。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前乙方为保险受益人,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后甲方为保险受益人。双方一致同意乙方□需要□不需要为合同设备购买保险。保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因乙方设备未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甲方拒收的或者解除合同时,设备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在发生索赔期间,乙方应保证以任何合理的方式避免甲方对设备使用受到限制或为甲方更换其他同等类型的设备供甲方使用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从而使甲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由于使用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而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产生侵权索赔。知识产权如果交付的合同设备和/或文件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索赔。如果此种丢失或损坏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则乙方应负责对甲方进行赔偿。乙方应将保险合同的副本于每台/套设备交货前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甲方,如果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甲方将认为乙方未对该台/套设备投保,并按13.2款处理。
乙方如在质保期内未履行第9条售后服务的约定,未按时履行现场服务一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当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售后维修、不提供备件替换及软件升级服务,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提供上述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按该费用的同等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质量缺陷、规格、数量等要求,或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有错误的,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设备返工、报废的,甲方有权选择:(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更换、补交合同设备,因此导致逾期的,乙方应按第13.2条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2)要求解除合同,拒绝接受乙方交付,乙方除退回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须支付相当于本合同价款总金额%的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合同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和保险合同等合同设备相关资料的,或者交付、安装的合同设备或资料未能通过甲方验收,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价款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回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价款总金额%的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如乙方就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不具有完全所有权或有权处分,或合同设备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价款总金额%的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任何侵权索赔所遭受的损失。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其特点是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不可抗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需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和/或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扣除后不足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或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甲方依据前款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和/或质量保证金,但双方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和/或质量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以及甲方为此而支出的调查费、鉴定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乙方员工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由于乙方原因在安装过程中导致发生安全或其他事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交付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保密条款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给经办人的回扣、餐饮招待、纪念品、免费样品、试用品、节日礼品、免费游览、娱乐、其它招待、馈赠等)对甲方员工进行商业贿赂,以企图获取订单或更有利的价格、或更短的付款期限等各种利益。经证实上述事实成立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商业关系,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金额%作为违约金。双方同意反对不正当竞争,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受贿。反商业贿赂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个工作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本合同履行期内,对甲方订购的设备,乙方尚未组织采购、生产前,甲方需要取消采购或对设备数量予以变更的,乙方无条件同意并予以配合,甲方不承担因此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已组织采购、生产的,甲方需要取消采购或对设备数量予以变更的,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损失,但对甲方的变更乙方应予接受。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补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向第三方披露、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责任方同时应负责消除影响。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责任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无论由于何原因终止,在双方决定不再合作的情况下,双方仍应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乙双方自己拥有或按照与第三方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采购渠道、客户名单、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信息、管理规定、财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经营计划、生产进度、设备详细、设备改进信息、系统描述、图纸、技术资料、知识产权、下属独立或非独立法人机构信息、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记录或纪要,以及本合同、往来信函、文件及相关文件等所有文件、材料、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而无论该等文件、材料、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与本合同事项是否直接相关,以及甲乙双方在向对方披露该等文件、材料、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之时是否明示该等信息属于“保密信息”。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但非因一方原因导致的公开或因司法程序的原因公开、政府机构的要求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除外。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报告或其他通信以及抄送给对方的副本,均应按本合同首页载明的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号码或双方根据本合同第18.3条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送达对方。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方式做出,以专人送达、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传真方式送达。如果本合同另有要求,每一份通知均应抄送给其他相关方。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标示的日期。通知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论乙方提供的设备是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或根据现场情况双方协商变更以及甲方要求变更的,乙方均不免除对设备应承担的责任。合同(附件)中注明的原材料、供应商、规格、产地、牌号、数量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变更的,需事先书面提交甲方确认同意,对此而引起对交货期的延迟影响,由乙方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变更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律适用双方确认,双方发生争议后,若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按第20条约定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按照18.2条或18.3条约定的方式进行送达的,双方不得提出异议。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对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该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合同文本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质保期满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本合同各方均向对方承诺,其及其授权代表拥有合法和必要的授权签署和交付本合同,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的规定。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合同自最后一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合同需办理登记或批准等手续后生效的,本合同在双方签章后,自相关手续完成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和终止守约方为实现本合同权利而支出的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材料等)(2)中标通知书(如有)(1)本合同及其附件/合同协议书(如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持__份,乙方持__份,各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经双方确认进入本合同的其他文件(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7)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6)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测证书(5)质量和验收标准(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答疑等)
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解释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若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成为不合法、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效力不受影响。届时双方将密切合作,尽快变更本合同中有关条款。本合同签署前形成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协议、合同或承诺如与本合同相冲突,均应以本合同为准。其他事项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以下无正文)3.2.1.附件:本合同所填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合同名称:设备清单附件1:(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质保期 |
合计 | 大写: | 小写:¥ | |||||
备注 | 含 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名称:验收合格单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初步验收、试运行验收、最终验收)附件2: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甲、乙双方对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已共同进行 □到货验收 □安装调试初步验收 □试运行验收 □最终验收,现予以确认。 | ||||||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3.质保期:自验收合同之日起整机保修12个月。2.交货地点:西安印钞有限公司。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二、商务部分一、采购内容:本次购置红外检测仪7台,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红外防伪特征检测。(关键条款标注*,对应投标人须知第3.6.1条款)
5.1供应商提供仪器的使用手册及操作和现场培训。5.知识产权、培训等要求4.3供应商维修工程师在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及时给予答复处理,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仪器未能及时修复,应顺延质保期。4.2质保期满后,供应商仍提供优惠维修服务,仪器终生维修,终身免费技术咨询,并可以随着市场的发展提供免费软件更新服务4.1到货后,免费指导用户进行安装、调试,仪器的性能应符合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技术指标。4.售后服务要求
产品红外成像清晰,满足红外防伪特征检测要求。1.功能要求三、技术部分7.履约保证金及数额:无。6.付款方式:仪器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用户验收合格,用户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5.2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5观察距离(30-50)厘米。2.4具有双波段红外光源,双波段红外光源有独立的开关。2.3显示器12英寸液晶显示器,接口与相机匹配。2.2相机分辨率不小于44万像素,不低于530线,信噪比大于50dB。2.1可实现产品红外特征检测(提供红外成像效果照片)*。2.技术要求
3.1供应商交付提供设备的合格证、安装及使用手册等一系列所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文件,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构造、性能、使用、检修及保养方法等内容。3.验收标准2.9开机时间不大于1分钟。2.8用电:AC220V,功耗不大于30W。2.7安装方式:支架摇臂式,相机可三维移动,前后左右的移动范围不小于30厘米,上下移动范围不小于10厘米。*2.6红外相机具有自动对焦功能、具有手动电控变焦功能,图像放大倍数不小于3倍。*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技术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宣传彩页、技术说明书、官网产品信息详情截图等。5.样品及样品数量、规格、标准:无。4.安全、环保要求: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要求。3.2满足产品红外防伪特征检测。
一、响应函目录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六、报价表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本项目货物/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采购人名称):—、响应函九、其他资料八、响应方案七、资格审查资料
(4)响应保证金(如有);(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授权委托书(如有);(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1)响应函;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8)响应方案;(7)资格审查资料;(6)报价表;(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7.(其他补充说明)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磋商采购公告/磋商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二、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名称)磋商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磋商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三、联合体协议书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磋商采购项目。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2.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1.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户证明材料)。四、响应保证金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邮政编码:地址: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磋商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采购人名称):
六、报价表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年月日电话: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一)基本情况七、资格审查资料单位:人民币元2.报价表1.报价表说明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型号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相机 | |||||||||
2 | 显示器 | |||||||||
3 | 支架 | |||||||||
4 | 其它 | |||||||||
5 | ||||||||||
…… | …… | |||||||||
合计报价(含税) | 大写: 小写: | 税率: |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二)近年财务状况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货物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 履约情况 | |
备注 |
(三)相关服务计划(二)技术支持资料(注: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有外购的,应在此部分详细说明外购的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名称、型号规格或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地址等信息。)(一)货物质量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八、响应方案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5年无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近3年无安全违法或受安全行政处罚记录,高危行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据西安印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要求,我公司承诺已符合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生产前置条件。承诺方:参与西安印钞有限公司招投标安全条件承诺书包括以下附件和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九、其他资料
7、严格遵守西安印钞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将按照协议接受违约扣款。6、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应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计划及事故应急预案,经评审后才能实施作业。5、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设立安全组织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投入及安全保障措施到位,签订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4、聘用人员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意外险保额应不低于工伤理赔额度。3、保证进入西安印钞有限公司所有人员无犯罪记录,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2、能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作业服务活动,提供的设备、设施、器材、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承诺公司(公章):此承诺书为参与西安印钞有限公司招投标活动的前置条件,自承诺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签订合同时必须能够按照承诺提供相应资料。本公司承诺已符合以上安全生产条件,能够随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实证资料,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自愿承担违反承诺而带来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10、对违反安全协议、未能履行安全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承担事故指标,同时西安印钞有限公司有权利无条件终止业务合同的履行,并将出现事故单位列入安全黑名单,其终生无资格参与公司各类招标及采购。9、相关方多次未遵守西安印钞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出现严重以上问题或违反红线清单行为,在按照协议进行违约扣款的基础上,由西安印钞有限公司对相关方进行黄牌警告约谈,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及治理,限期进行整改。对于黄牌警告约谈后无具体整改措施且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及时终止合同,并列入安全黑名单终生无资格参与西安印钞有限公司各类招标及采购。8、西安印钞有限公司每年定期对相关方安全履职情况进评价,对于多次未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出现严重安全违章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发生安全险情或事故的单位,不得评为合格供应商。
为确保西安印钞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保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承诺。保密承诺方:投标保密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承诺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保密承诺方(公章):5.此承诺书一式两份,西安印钞有限公司一份,保密承诺公司一份。自承诺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4.应保证西安印钞有限公司项目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对本项目内容不予泄露,如对本项目内容及其有关的内容发生泄密、造成事故的,过错方应当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在西安印钞有限公司项目执行期间,参与投标方应对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登记造册,保证发生泄密情况后,及时为西安印钞有限公司提供查找相关工作人员及泄密原因的原始资料、线索和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2.参与项目各方必须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或交还给西安印钞有限公司,不得丢失,不得向第三方提供。1.西安印钞有限公司的项目属于保密项目,其中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现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以及其他所有参与项目人员,各方均有义务对项目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特此承诺!我单位在参加贵公司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前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均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行为。致:西安印钞有限公司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承诺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致:西安印钞有限公司情况说明日期: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章):
廉洁交往告知书日期: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章):(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三)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预付卡、会员卡、提货券、电子红包、有价证券、股权(份)、土特产、金融产品、消费卡(券)等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二)安排宴请、住宿、旅游、健身、文体娱乐等活动;(一)行贿、提供回扣;一、向我司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等特定关系人:为规范经济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现将我公司关于廉洁交往禁止事项告知如下:公司(供应商名称):
如有我司人员提出违规违纪违法要求的,应予以拒绝,并告知我司纪检部门。如发生上述禁止事项,我司有权采取退回你方投标(采购)申请撤销你方中标通知(成交决定)、终止合作、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措施,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四、其他可能导致我司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廉洁交往有关规定的行为;三、与我司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介绍的特定关系人从事招标采购、产品销售、管理咨询等经济活动;二、让我司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等特定关系人持有或变相持有股权(份);(五)报销或支付(代垫)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四)出借钱款、房屋、车辆等,或以明显优于正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交易和提供服务;
签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2022年月日西安印钞有限公司特此告知。
红外检测仪采购(重新招标)竞争性碳商采购公告
红外检测仪采购(重新招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红外检测仪采购(重新招标)
1.2采购人:西安印钞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购置红外检测仪7台,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红外防伪特征检测,具体见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红外检测仪的购置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2.3交货地点:西安印钞有限公司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产品生产过程中红外防伪特征检测,具体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②未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赔犯罪行为(须附承诺
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6月30日8时30分00秒至2022年7月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印钞造币集中
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bidding.cbpm.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平台下电子支付方式购买)
4.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在线注册、下载采购文件,线下制作响应文件、在线上传响应文件及在线进行商。具体操作详见本
章“特别告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00秒,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
件。
5.2响应文件要求:
使用北京CA进行加密
5.3逾期送达的,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线上开启。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碳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在线参加碳商活动,碳商开始时间预计为2022年7月12日9时00分,将与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碳商,具体
时间另行通知。碳商在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https://bidding.cbpm.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
任。
9.其他公告内容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印钞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汉城南路153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9345034
电子邮箱:33542649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六路民安大厦二期五楼
联系人:贾工
电话:029-89624221蓝
电子邮箱:3157108634@qq.com
农建设
采购人或其代(盖章)华茂建咨询有限公司
机
10104005636
2022年06月30日
特别告知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在线注册、下载采购文件,线下制作响应文件、在线上传响应文件及在线商谈(询价项目除外)
1.采购文件购买流程
1.1凡有意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请前往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站(https://bidding.cbpm.cn),点击供应商注册,进行免费注
册。
1.2对于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已注册过的单位,在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站,进行供应商端登录,登录后点击“公告信息”
查找到本项目,点击“我要报名”。
1.3对于发布采购邀请书的项目,被邀请单位在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站进行供应商登录,登录后点击屏幕右上角“信息提
醒”,在“邀请提醒”中查找本项目的通知消息,点击该提醒进行邀请书确认。
1.4根据项目公告、邀请书内容,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完成采购文件的线下购买。采购文件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完成采购文件购买并经确
认后,该项目将出现在“我的项目”中,可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2.响应文件编制
2.1要求使用CA锁加密的响应文件
2.1.1根据公告/邀请书5.2内容要求,响应文件使用北京CA加密的,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电子签章办理机构联系,办理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购买事宜,以免耽误项目响应。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平台首页帮助文档。(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首页-帮助文
档-《加密锁办理指南》)
2.1.2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请在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国印钞造币版)”,进
行线下响应文件的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登陆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供应商端“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
程”,进行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后,可在线进行模拟解密测试。
2.1.3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电子签名。对于
只办理公司电子公章的供应商,应在相应位置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签名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1.4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2.2未要求使用CA锁加密的响应文件
2.2.1根据公告/邀请书5.2内容要求,未要求使用北京CA加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下PDF格式响应文件的制作。
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登陆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供应商端“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行响应文件上
传。
2.2.2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名后扫描上
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签章、签名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2.3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3.响应文件的上传及开启
3.1供应商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成功上传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
响应。
3.2由于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正常上传,应及时通过统一服务热线联系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解决。
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的(须提供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之内上传文件操作异常的证明材料,如上传文件过程中出现错误或异常
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供应商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非由供应商的责任导致开启现场解密异常,无法正常打开的;评审现场由于网络或其
他不可预知问题的出现而无法正常进行电子评审、谈判的,由采购人及评审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延期评审或重新采购。
3.3供应商可在文件开启时间前3小时内登录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供应商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进入“电子开标
大厅”等待开启文件。到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根据主持人指令,在0.5小时内,使用本公司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
间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未使用CA加密的响应文件无需解密,平台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动解密。
3.4供应商使用造市集中采购电子
3.5评审结束后,供应商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公开征集方式项目)、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或登录供应商端查看成交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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