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fjds-cs-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艳丹0591-863990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3-FJDS-CS-003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后附“标的一览表”
4.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响应。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招标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8. 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可邮寄至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jdszb@126..com):
(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提供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磋商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招标人: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大道1号
联系人:闫珉                             
联系方法:0591-87855950        
14.代理机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
 联系人:杨艳丹、钟泉德、林晓莉 0591-86399069
邮  箱:fjdszb@126.com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香江明珠支行
帐    号:35050161544100000733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2:标的一览表
 
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最高预算价(元)
技术规格
磋商保证金(元)
1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200000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4000

 
注:
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
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应在响应文件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该说明可包括图片、说明书、技术特征、功能列表等,以便磋商小组成员能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作出准确判断和评估。
3、成交人须向我司提供如下材料:《合同》原件壹份。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3.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响应单位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交社保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a8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及查询时间)。
a11其他资格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若有)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特定资格条件:无
2
3.2.2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
4
9.1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0.1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标的一览表》,提交方式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至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可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汇票、现金。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电汇。
其他:无。
6
10.3.1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退还保证金以公对公形式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方式退还。
7
11.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②电子响应文件: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
8
14.4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9
14.9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10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
11
22.2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
23.1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监督部门。
13
24.1
履约保证金: 否
14
25
根据招标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1.1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开户名称: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香江明珠支行,帐号:35050161544100000733。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3人由福建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招标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招标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6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响应情况
15
根据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基本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需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全部满足的得3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5项,扣完为止。
服务保障
4
供应商承诺,对授课教师授课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不存在任何意识形态问题,并在开课前报招标人审核、备案,得4分。
培训管理制度方案
4
根据供应商的培训管理制度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4分;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方案
4
根据供应商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4分;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培训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4分;较完整、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的得1分;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培训内容设计
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专项培训方案中的备选课程进行打分:备选课程有具体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姓名及职称,完全满足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方案未明确体现不得分。
项目理解情况
4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目标、培训内容的理解情况进行评分,对项目理解透彻、全面、完整,且熟知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得4分;对项目理解较为透彻、较为全面、较为完整,了解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得2分;对项目理解较差,不够全面,不够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目不得分。
服务方案
4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授课教学、培训流程、培训持续跟踪服务)进行评分,实施方案合理清晰系统,可操作性强、有亮点、有特色的得4分;实施方案较合理清晰系统,可操作性较强,具有一定特色,得2分;实施方案可操作性较一般,不具有特色,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目不得分。
课程制作
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课程制作实施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周期、制作方法,视频制作符合国家在线课程制作要求等)进行评分。计划书周全,合理性强、可行性强的得4分;计划书较为全面,可操作性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得2分;计划书不全面,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平台
联系电话:0591-86399069
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福建新诚品网络
备案号:闽ICP备18021026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