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紫阳县蒿坪河流域李家沟废弃矿山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4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zb2024--cs1046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项目办0915-44266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康茂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工151149578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安康茂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蒿坪河流域李家沟废弃矿山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紫阳县蒿坪河流域李家沟废弃矿山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ZCZB2024--CS1046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西关北巷原住建局
联系人:项目办 
电 话:0915-44266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茂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兴安门花园4号楼2-601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1511495781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紫阳县蒿坪河流域李家沟废弃矿山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5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为 陕西省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备案企业。
(10)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承诺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获取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兴安门花园4号楼2-601
3、售价:免费获取。
备注: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须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136536464@qq.com邮箱)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00分;
2、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00分;
3、磋商地点: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5114957811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康茂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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