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月24日招采预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下 午(水钢公司)
第 一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铁
时 间:14:08-14:18
重 量:约5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供应商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分别按照招标公告及《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中标供应商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中标供应商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31438889。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Si≥72%;AL≤2.0%;C≤0.2%;P≤0.04%;S≤0.02%。粒度范围:10mm-50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铁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废土1
时 间:14:18-14:28
重 量:约22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不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1)支付方式: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贵州银行“贵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4、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一切安全环保责任自行承担。
5、收货单位: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指定仓库。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首钢水钢、博宏实业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3179。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要求:SiO2≥90%;水份≤12%。
2、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买受人使用要求,SiO2含量低于90%时,每降低1%,扣(该批次)进量的1%,如SiO2含量低于80%,该批次退货;水份大于18%时,该批次退货。
3、送货要求:根据生产需要,接到买受人电话或传真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送到指定生产现场。
4、卸货时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双方共同抽样检验,若有异议,封存样品送到双方认可的化验机构化验并以该机构化验结果为准,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数量以博宏实业水泥分公司过磅数量为准。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锰合金
时 间:14:28-14:38
重 量:约10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供应商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分别按照招标公告及《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中标供应商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中标供应商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31438889。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Mn≥65%;Si≥17%;C≤1.8%;P≤0.25%;S≤0.04%。粒度范围:10mm-50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锰合金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
第 四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铁路轨道枕
时 间:14:38-14:4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铁路轨道枕原名称普通水泥轨枕、油普枕。 二、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三、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五、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第 五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草支垫
时 间:14:48-14:58
数 量:130340根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不含税(因参标供应商税率不同,实际需根据中标供应商情况另外核定税率)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及运输方式:
(1)火车运输:由出卖人自办运输,采用盖车。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收货地点:具体以买受人要求为准。
(2)汽车运输:由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收货地点:具体以买受人要求为准。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标准:TB/T3079.2-2003《装载加固材料和装置》第2部份:条形草支垫。
2、该产品的材质为优质干燥的稻草、ф1.6mm或ф0.7mm镀锌铁线,不允许使用腐烂变质的稻草和有伤痕、锈蚀的铁线。
3、开标之前,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
(1)供方必须是直接生产厂家。
(2)参加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最新的《检测报告》。
4、中标后供方在供货周期内必须按通知供货。
5、计量方法:以首钢水钢实际收到为准。
第 六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时 间:14:58-15:08
重 量:约3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产品要求:
(1)规格公称直径φ-400mm/4TPI
(2)电极和接头的质化指标要求
2、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3、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4、付款日期及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5、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
6、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7、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8、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姚先生,电话:15008586006。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满足国家生产制造标准的合格产品,执行炼钢使用标准,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1)电极接头处不得发生电流过载(发红)现象。
(2)根据首钢水钢目前工艺条件,使用过程不发生电极断事故。
(3)电极表面光滑无明显缺陷,不圆度≤0.5%。
2、包装要求:货物采用木箱架包装,3根/箱(每根配接头),并符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货物所需的必备配件为相同规格接头3个、吊具3个、专用扳手3个,由出卖人承担货物包装及费用,否则首钢水钢有权拒收。
第 七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工业烧碱
时 间:15:08-15:18
重 量:150000千克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工业烧碱中各物质含量要求按GB20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用氢氧化钠]标准,必须采用IL-DT-I一等品标准,合格的液碱为稠状无色透明液体,不含杂质。
2、供应商需根据首钢水钢提供的产品,化验指标对品质作出调整,并配合首钢水钢人员进行取样、化验分析。
3、供应商人员必须熟知卸车现场工业烧碱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服从首钢水钢相关人员的指挥(汽车运输)。
4、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的品质与数量,在正常情况下接买受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品的运送,合理安排。
5、首钢水钢发生异常紧急供货时供应商应满足需求。
6、供应商不能如期供应产品,导致首钢水钢正常的生产组织受到影响(停产、减产),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出现异常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供应商必须向首钢水钢市场采购部、铁焦事业部提出书面说明。详情请下载附件!
第 一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铁
时 间:14:08-14:18
重 量:约5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供应商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分别按照招标公告及《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中标供应商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中标供应商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31438889。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Si≥72%;AL≤2.0%;C≤0.2%;P≤0.04%;S≤0.02%。粒度范围:10mm-50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铁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废土1
时 间:14:18-14:28
重 量:约22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不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1)支付方式: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贵州银行“贵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4、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一切安全环保责任自行承担。
5、收货单位: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指定仓库。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首钢水钢、博宏实业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3179。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要求:SiO2≥90%;水份≤12%。
2、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买受人使用要求,SiO2含量低于90%时,每降低1%,扣(该批次)进量的1%,如SiO2含量低于80%,该批次退货;水份大于18%时,该批次退货。
3、送货要求:根据生产需要,接到买受人电话或传真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送到指定生产现场。
4、卸货时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双方共同抽样检验,若有异议,封存样品送到双方认可的化验机构化验并以该机构化验结果为准,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数量以博宏实业水泥分公司过磅数量为准。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硅锰合金
时 间:14:28-14:38
重 量:约100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接到买方中标通知后需在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省外供应商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15-20日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分别按照招标公告及《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
3、付款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运输方式:由中标供应商自办运输。
5、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中标供应商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31438889。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Mn≥65%;Si≥17%;C≤1.8%;P≤0.25%;S≤0.04%。粒度范围:10mm-50mm。
2、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质量以首钢水钢质检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3、结算重量=进厂重量-包装物重量。
4、硅锰合金质量加扣款标准如下:
第 四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铁路轨道枕
时 间:14:38-14:4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铁路轨道枕原名称普通水泥轨枕、油普枕。 二、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三、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五、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第 五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草支垫
时 间:14:48-14:58
数 量:130340根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不含税(因参标供应商税率不同,实际需根据中标供应商情况另外核定税率)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及运输方式:
(1)火车运输:由出卖人自办运输,采用盖车。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收货地点:具体以买受人要求为准。
(2)汽车运输:由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收货地点:具体以买受人要求为准。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标准:TB/T3079.2-2003《装载加固材料和装置》第2部份:条形草支垫。
2、该产品的材质为优质干燥的稻草、ф1.6mm或ф0.7mm镀锌铁线,不允许使用腐烂变质的稻草和有伤痕、锈蚀的铁线。
3、开标之前,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
(1)供方必须是直接生产厂家。
(2)参加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最新的《检测报告》。
4、中标后供方在供货周期内必须按通知供货。
5、计量方法:以首钢水钢实际收到为准。
第 六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时 间:14:58-15:08
重 量:约3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产品要求:
(1)规格公称直径φ-400mm/4TPI
(2)电极和接头的质化指标要求
2、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3、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4、付款日期及方式:首钢水钢收到发票后次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5、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办运输。
6、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轧事业部。火车运输收货单位及到站: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按首钢水钢相关要求办理入厂交验手续。
7、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8、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姚先生,电话:15008586006。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满足国家生产制造标准的合格产品,执行炼钢使用标准,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1)电极接头处不得发生电流过载(发红)现象。
(2)根据首钢水钢目前工艺条件,使用过程不发生电极断事故。
(3)电极表面光滑无明显缺陷,不圆度≤0.5%。
2、包装要求:货物采用木箱架包装,3根/箱(每根配接头),并符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货物所需的必备配件为相同规格接头3个、吊具3个、专用扳手3个,由出卖人承担货物包装及费用,否则首钢水钢有权拒收。
第 七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工业烧碱
时 间:15:08-15:18
重 量:150000千克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工业烧碱中各物质含量要求按GB20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用氢氧化钠]标准,必须采用IL-DT-I一等品标准,合格的液碱为稠状无色透明液体,不含杂质。
2、供应商需根据首钢水钢提供的产品,化验指标对品质作出调整,并配合首钢水钢人员进行取样、化验分析。
3、供应商人员必须熟知卸车现场工业烧碱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服从首钢水钢相关人员的指挥(汽车运输)。
4、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的品质与数量,在正常情况下接买受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品的运送,合理安排。
5、首钢水钢发生异常紧急供货时供应商应满足需求。
6、供应商不能如期供应产品,导致首钢水钢正常的生产组织受到影响(停产、减产),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出现异常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供应商必须向首钢水钢市场采购部、铁焦事业部提出书面说明。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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