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医附一院金山院区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空调系统及其洁净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维保招标文件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金山院区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
净化空调系统及其洁净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维保招标文件
为确保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山院区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的安全、稳定运行,我院拟对金山院区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维保服务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或单位参与投标。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山院区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空调系统及其洁净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维保。
(二)招标内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山院区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空调系统及其洁净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维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为:所有净化区域及其配套功能用房(含手术室休息区、办公区、净化机房等非净化区域)内所有与空调末端机组和净化机组、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手术室生活热水供水系统、强电系统(含开关、插座等)、弱电系统、照明设备、情报面板(含控制系统)、各类门窗及电动门控制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医气系统及麻醉废气排放系统(含终端)、装饰装修、壁龛式手术器械柜和药品柜等的定期巡检和保养、应急维修维护等,以及消防设施中消防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消防门的巡查、报修与配合维修。
手术器材及设备、无影灯等医疗设备,消防相关的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系统故障报警处理与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楼层排水下水疏通、医气总管及调压箱、外部供电主电源线路和VIP部手术室净化系统冷热源等不在本次净化维保服务招标范围内。
(三)项目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50号(金山院区)。
(四)项目概况
1、VIP部手术室包括2间洁净手术室(I级手术室1间,II级手术室1间)、麻醉恢复室、更衣室、办公室、值班与休息室若干,净化机组机房位于-1层。
2、普通部药房静脉用药调配室区域内各功能性用房、办公房间等若干,净化空调设备设置于旁边机房间内,净化机组共计2组:直接蒸发式空气调节机组2台,整体式加湿器1台,PLC医院洁净空气恒温恒湿控制系统2套。
(五)主要维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净化空调通风系统:
(1)空调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净化机组、风机、过滤器、加湿器、紫外线消毒灯,以及其他空调机组/器等。
(2)新风进风口、送风口、排风口、回风口检查,新风进风口的定期清洗,初、中效过滤网定期清洗或更换,高效、亚高效过滤器的定期更换,以及其他空调机组/器滤网清洗及维护、风管及保温的定期检查与维护。
(3)净化空调控制系统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换(包括但不限于:风阀、温湿度传感器等),确保机组漏风率(密封性)符合规范要求。
2、强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强电配电箱、密封灯、插座、开关、应急灯、UPS电源、隔离变压器、IT电源和其他灯具(不含无影灯)等;
3、弱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系统、背景音乐、各类控制系统等。
4、给排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水龙头、面盆、洗手槽、洁具、给排水管道、管件、阀门等。
5、空调管道:包括但不限于维保范围内冷热源供回水管道、过滤器、空调冷凝水排放及保温等。
6、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VIP部手术室和药房静配室维保服务范围内门(含电动密闭门、手推门等)、窗(含传递窗)、天、地、墙,以及器械柜、药品柜、设备带等(其它医疗设备除外)。
定期更换上述范围内空调系统、电器系统易损易耗品。
二、维保工作要求
(一)VIP部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及其洁净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维保工作要求
1、每日须对VIP部手术室设备设施开展日常检查、维护,记录设备的运行状况和重要运行参数,日查次日将检查表上交相关管理部门存档。
2、每季度一次,中标单位须按规范要求对VIP手术室进行一次自检,并提供书面的检测报告(其中监测数据涉及:1、空气含尘浓度;2、空气含菌浓度;3送风量;4、新风量;5、正压值;6、温度;7湿度;8、照度)。若因维保原因导致自检不合格,需整改至检测合格为止。
3、招标方为检验、确认净化系统符合洁净规范要求,需每年聘请一次重庆市药监局等专业检测机构按国家的规范要求进行专业检测,中标方需提供委托办理与配合相应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负责检测费用支付与报告领取等。(若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中标单位须整改至合格为止,且产生的复检费及整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中标单位需对净化机组设备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对过滤器进行清洗、消毒、更换(负责定期对新风采集箱过滤器和机组亚高、中、粗效过滤器进行更换),对送、回、排风口及过滤器进行清洗,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粗效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每6个月更换1次。更换时需对新风采集箱和净化新风机组进行1次清洗和消毒。日常检查发现集尘现象严重的应缩短清洗或更换周期。
(2)中效过滤器每半个月清洗、消毒1次,每12个月进行1次更换。更换时需对新风采集箱和净化新风机组进行1次清洗和消毒。日常检查发现集尘现象严重的应缩短清洗或更换周期。
(3)亚高效过滤器每12个月更换1次,或根据相关检测结果决定更换周期。
(4)高效过滤器每36个月更换1次,或根据相关检测结果决定更换周期。
(5)VIP部手术室洁净区域送、回、排风口及粗效过滤器每周清洗1次。机组灭菌灯、风机盘管回风口及过滤器每两周检查1次,表面擦洗,检查记录每周上交相关管理部门存档。
(6)新风机组新风采集口过滤器每周清洗一次。
(7)室内高效送风口送风罩每月清洁一次。
(8)机组供水Y型过滤器每月检查、清洗一次。
5、需每月对盘管风机、挂机、柜机,以及区域内的中央空调送回(排)风等空调风口、滤网等进行一次清洁、消毒。
6、医用不锈钢气密门(含电动门)、通道门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7、包括但不限于辅助区房间内、通道内的所有门窗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8、所有房间医疗气体终端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9、所有灯具(不含无影灯)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0、UPS、隔离变压器及IT电源灯的日常检查,并形成检查的书面资料。
11、嵌入式观片灯、手术间书写台灯、手术室“手术中”标志灯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以及对消防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消防门等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需立即报相关管理部门并配合维修。
12、对VIP部手术室地面、走廊地材,以及墙面、吊顶等装饰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3、电力系统(含各种配电箱、双电源切换柜、电气联锁控制箱、线路、开关、插座等)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4、各区域内壁龛式不锈钢医疗器械柜、药品柜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5、设备连接管路及附属设施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6、多功能操作及情报显示控制面板,机组各类控制开关等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7、不锈钢自动洗手池及附属设备、设施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8、机组设备连接管道(冷冻供回水管道及冷凝水管道、采暖热水供回水管道、蒸汽加湿器管道及冷凝水管道等)及附属设施等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管路阀门等必须定期除锈,上漆保养,并定期清洁保持干净。
19、提供详实的“常规检查工作”和“年度保养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招标方额外付费的材料更换、维修等需提供书面维修维保工作验收单(详见附件4)。
20、全年对招标范围内的维修维保内容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2小时抵达现场进行处置。
(二)药房静配室净化空调系统及其洁净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维保工作要求
1、每日须对药房静脉用药调配室设备设施开展日常检查、维护,记录设备的运行状况和重要运行参数,日查次日将检查表上交相关管理部门存档。
2、每季度1次,中标单位须按规范要求对药房静脉用药调配室进行1次自检,并提供书面的检测报告(其中监测数据涉及:1、空气含尘浓度;2、空气含菌浓度;3送风量;4、新风量;5、正压值;6、温度;7湿度;8、照度)。若因维保原因导致自检不合格,需整改至检测合格为止。
3、招标方为检验、确认净化系统符合洁净规范要求,需每年聘请一次重庆市药监局等专业检测机构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专业检测,中标方需提供委托办理与配合相应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负责检测费用支付与报告领取等。(若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中标单位须整改至合格为止,且产生的复检费及整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投标单位对净化机组设备检查、清洗、消毒,对过滤器的清洗消毒更换(负责定期对新风采集箱过滤器和机组亚高、中、粗效过滤器进行更换),对送、回、排风口及过滤器进行清洗,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粗效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每6个月更换1次。更换时需对新风采集箱和净化新风机组进行1次清洗和消毒。日常检查发现集尘现象严重的应缩短清洗或更换周期。
(2)中效过滤器每半个月清洗、消毒1次,每12个月进行1次更换。更换时需对新风采集箱和净化新风机组进行1次清洗和消毒。日常检查发现集尘现象严重的应缩短清洗或更换周期。
(3)亚高效过滤器每12个月更换1次,或根据相关检测结果决定更换周期。
(4)高效过滤器每36个月更换1次,或根据相关检测结果决定更换周期。
(5)药房静脉用药调配室等洁净区域送、回、排风口及粗效过滤器每周清洗1次。机组灭菌灯、风机盘管回风口及过滤器每两周检查1次,表面擦洗,检查记录每周上交相关管理部门存档。
(6)新风机组新风采集口过滤器每周清洗一次。
(7)室内高效送风口送风罩每月清洁一次。
(8)机组供水Y型过滤器每月检查、清洗一次。
5、需每月对盘管风机、挂机、柜机,以及区域内的中央空调送回(排)风等空调风口、滤网等进行一次清洁、消毒。
6、洁净区通道门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7、包括但不限于辅助区房间、通道的所有门窗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8、所有灯具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9、各类操作标志灯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以及对消防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消防门等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需立即报相关管理部门并配合维修。
10、对药房静脉用药调配室区域内的地面、走廊地材,以及墙面、吊顶等装饰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1、电力系统(含各种配电箱、线路、开关、插座等)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2、各区域内壁龛式不锈钢医疗器械柜、药品柜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3、设备连接管路及附属设施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4、多功能操作及情报显示控制面板,机组各类控制开关等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5、不锈钢自动洗手池及附属设备、设施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
16、机组设备连接管道(冷冻供回水管道及冷凝水管道、采暖热水供回水管道、蒸汽加湿器管道及冷凝水管道等)及附属设施等须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管路阀门等必须定期除锈,上漆保养,并定期清洁保持干净。
17、提供详实的“常规检查工作”和“年度保养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招标方额外付费的材料更换、维修等需提供书面维修维保工作验收单(详见附件4)。
18、全年对招标范围内的维修维保内容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2小时抵达现场进行处置。
(三)其他要求
1、定期更换维保范围内的空调系统、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老旧、易损易耗品,及时更换装饰装修受损的部分。
2、合同执行中维修配件和耗材的供给方式
(1)对于招标方自备材料的,中标方需免费进行更换。
(2)对于招标方无自备材料的,如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维修配件和耗材将由投标方免费提供并安装到位;500元以上的维修配件和耗材,投标方应提供需更换的零配件采购清单(包括名称、规格、供应商、产地、数量、材质和价格等),投标方在受招标方委托采购并更换后,将按照中标后的附件5中的价格进行结算。
3、中标单位派至本项目现场的维保人员需每天对设备、设施开展日常检查、维护、清洗,并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和重要运行参数。
4、中标单位派至本项目现场的维保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低压电工证,有机电维修安装、自动化控制、手术室维护等的相关经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三、报价及其说明
(一)费用报价
请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和现场查看结果,并结合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项目类别 | 内容 | 价格(万元/年) | 合计(万元/3年) | 备注 |
常规维保项目 | VIP部手术室维保 | |||
普通部药房静配室维保 | ||||
据实结算项目 | VIP部手术室净化委托检测 | |||
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委托检测 | ||||
合计(万元) |
备注:1、以上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金山院区VIP部手术室及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维保服务的全部维保费用,以及为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人工、交通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招标文件明示的风险费、护具费、材料设备运输费、各类资料档案整理费、辅材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投标方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维修零配件材料报价
投标单位需勘察现场,根据现场实际使用的零配件情况准确报出后期维修维保中可能使用、更换的零配件规格、型号(填充到附件5《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维保项目维修零配件材料型号及价格表》中,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其中,中标后的维修零配件材料型号及价格表(附件5)中价格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由中标方负责免费提供并更换,如表中未载明的常规零配件,经招标方后期合同执行时市场询价不超500元的,仍由中标方负责免费提供并更换;中标后的维修零配件材料型号及价格表(附件5)中价格在500元以上(不含500元)的零配件材料,中标方受招标方委托采购并安装,将以中标后的维修零配件材料型号及价格表(附件5)中的价格作为维修材料结算依据(人工费包含在维保费用中),材料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合同期限、招标限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期限
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3年。
(二)招标限价
本次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山院区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最高限价8万元/年,3年总计限价为24万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无预付款。
2、常规维保项目
维保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投标方每次提供正式发票前,需提供完整的巡检和维保等相关资料,并经招标方管理部门对维保工作验收合格、考核(见附件6《金山院区普通部手术室及重症监护室(ICU)净化维保服务项目外包维保单位服务考核表》)通过后,投标单位方可开具相应维保发票,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正式发票60天内一次性支付相应款项。若考核不合格,招标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根据不合格条数做相应处罚扣款;如中标方拒不整改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拒付当期清洗维保费用。
3、据实结算项目
经重庆市药监局等专业检测机构按国家的规范要求对VIP部手术室净化区域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区域进行专业检测,招标方收到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各2份)后,中标方方可据实提供相应费用发票(与当期常规维保项目合并提供),招标方在收到发票60天内支付相应款项。若检测不合格,中标方需负责进行整改并再次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直至检测合格为止,招标方无需支付整改费用和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如多次(3次及以上)检测不合格,招标方除有权拒付检测费用以外,还有权拒付本年度尚未支付的所有常规维保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一)招标单位工作
1、提供需要的水、电等资源。
2、派专人配合,提供场地。
3、对投标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
4、按合同约定考核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投标单位工作
1、投标单位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开展相应的维修、巡检、维保等相关工作。
2、投标单位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开展相关零配件的拆除和更换安装等相关工作。
3、对发现的问题,以及招标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紧急维修通知进行及时维修。
4、建立相关维修、巡检和维保的记录台账,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完善双方签字确认手续并存档保留。
5、严格遵守招标单位的技术、安全、保密、保卫及相关管理工作制度规定,保证设施、设备完整。
6、不得任意浪费招标单位自备原料和损坏设备,如因投标单位措施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合同履行期间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的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概由投标单位负责,如严重影响了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产生不良后果的,招标方保有向中标方追偿的权利。
8、维保期内,因投标单位原因(包括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产品质量等)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投标单位免费维修或更换。
9、对突发故障,投标单位须派维保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10、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净化机组机房(含其中的设施设备)的干净整洁,并积极响应招标单位的各类检查工作。
11、根据招标方要求,对招标方相关人员提供相应的操作培训。
(三)零配件质保期
投标单位在合同期内维修更换的材料、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招标文件中相关零配件另有明确约定时间/周期的从其约定),从维修完成双方签字之日起算。
(四)违约责任
1、招标单位应在约定维保服务工作完成,对投标单位考核合格,收到投标单位发票后60天内支付相关费用,否则每延迟一天,则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责任,总金额不超过应支付金额的10%。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应的计划开展维保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如因投标单位原因延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责任,累计计算,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该违约金由招标单位在应支付给投标单位的当期维保费用中直接扣除。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累计延期达10天及以上的,招标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对于常规维保项目,需经招标方考核合格后(见附件6)中标方方可提供半年服务费发票,招标方在收到发票60天内支付相应款项。若考核不合格,招标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根据不合格条数做相应处罚扣款,即:每出现一大项(共3项)考核不合格扣除当期应支付费用的1/3,扣完为止;每出现一条完善度不够的,在当期应支付费用中扣除2000元。如中标方拒不整改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投标单位需提供24小时应急维修电话畅通,并随时响应招标单位的应急维修任务。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维修,需要维保单位人员紧急赶赴现场的,如响应不及时或未在规定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每次扣款500元,累计达到5次,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如现场维保人员短时间内无法处理设备故障,及时恢复系统正常而有可能影响到招标方医疗工作的,中标单位需立即增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支援,如支援、维修恢复不及时,给招标单位医疗工作造成影响,投标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单位的一切损失。
6、投标单位如不按规范作业造成招标单位设备、设施损坏或给招标单位医疗工作造成影响,投标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单位的一切损失。
7、如果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服务、以次充好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补做外另将从当期维保费中扣除违约金2000元,如投标方拒不整改的,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投标单位所使用的产品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单位有权要求停止投标单位维修维保相关工作,并要求投标单位清退不合格产品,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如投标方拒不更换的,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维修维保工作的质量必须在投标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招标单位验收。验收不合格由投标单位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拒不按要求返工的,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招标单位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需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责任金;如投标单位主动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责任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资料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报名资料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标注出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资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资料必须提供:投标函(附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以竣工/合同截止日期为准)完成的不少于2个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的三甲医院百级洁净手术室建设业绩或三甲医院洁净手术室(不少于2间手术室)维护保养业绩。【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若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要求,则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三甲医院证明、百级证明、不少于2间的证明等】。
2、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名资料必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投标单位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报名资料必须提供:以上资质】
七、报名须知、现场勘察
(一)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进行网上报名,进行资质初审。(报名邮箱:2987352792@qq.com ;报名时间:详见最后一条。)
(二)报名资料的编制
1、报名资料内容
(1)报名资料封面及目录。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顺序进行编排)。
(3)其他(投标人自行补充)。
2、报名资料格式: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形成1个PDF。
3、报名资料和报名邮件的命名规范:“公司完整全称+项目名称 报名资料”
4、报名资料数量:1份。
5、报名资料盖章:所有资料均须盖投标人鲜章。
(三)现场勘察
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以了解本项目实施的现场情况。凡是参与投标的单位,无论勘察现场与否,均视为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施条件,若有疑议,请于投标前联系。现场勘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最后一条。
八、投标须知
(一)投标费用
招标文件无需购买,各投标人自行在重医附一院官网下载,并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包含但不限于)
(1)封面及目录。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作为证明)
(4)投标函(附件3)。(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内容)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
(6)其他。
2、装订顺序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3、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文件密封
所有资料均盖投标人鲜章,用文件袋或专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基本信息,封口处签字盖章。
5、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密封后于开标时递交。
6、其他
投标文件原则不退还,由投标单位自行备份留底。
(三)评标方式
招标单位组织由医院相关部门及监督部门组成的评标小组进行评议,结合投标单位资质、经验、实力、社会信誉度、本项目投标报价及方案,选择中标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
(四)严禁串围标
严禁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
(五)采购结果公告
请于重医一院官网自行查看。
九、报名、开标的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 12 月 26 日--2023年 12 月 29 日上班时间。
2、报名邮箱:2987352792@qq.com
3、报名咨询:刘老师89011288 朱老师89012770
4、技术咨询、现场勘察联系人:(金山院区)严老师023-88955684
(二)开标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1号)5号楼A栋总务处804室。
3、开标咨询:同报名咨询。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标函
附件4:维修维保工作验收单
附件5:维修零配件材料型号及价格表
附件6:净化维保服务项目外包维保单位服务考核表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3年 12 月 26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项目名称:
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名称):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名称)职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单位座机: ,邮箱: 。
特此证明。
附:1.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应提供清晰的正反面)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
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名称):
本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单位座机: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箱: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1、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应提供清晰的正反面)
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应提供清晰的正反面)被授权人最新清晰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勿遗漏)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函
项目名称:
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负责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愿意随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维修维保工作验收单
维修维保单位填写 | 维保(维修)单位名称 | 填表人 | |||
报验收日期 | 填表人电话 | ||||
项目/服务名称(内容) | |||||
维保(维修)工作内容详细描述 | 备注 | ||||
附件(详细说明) | □是 □否 | 共< >页 | |||
维修维保工作完工的备注: | |||||
院方科室及管理部门填写 | 使用科室人员确认 | ||||
□确认上述“工作内容详细描述”中涉及到的科室所提的要求已得到妥善解决 □上述“工作内容详细描述”中涉及到的科室所提的要求并未实质性响应,需继续整改 □并未开展相关工作 □其他: 使用科室人员签字确认: 日期: | |||||
院方物业监管确认 | |||||
□确认上述“工作内容详细描述”已完成,维保负责内容均工作正常,验收合格 □并未完成相关工作内容,或经验收不合格 □其他情况: 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日期: | |||||
院方后勤管理科室意见签署 | |||||
金山院区总务科管理人员意见 | □同意,通过验收 □不同意,继续整改 □不同意,终止验收 签字: 日期: |
备注:1.维保单位人员须根据维修维保工作内容逐项详细填写已完成工作项,并在确认完工且自检合格后,方可提交此验收表报请验收。
2.当“工作内容详细描述”中并未涉及到科室所提要求时,可不需使用科室人员确认。
附件5:
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净化维保项目
维修零配件材料型号及价格表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书》中需提供“零配件材料型号及价格表”,该表内需根据现场实际使用的零配件情况填写后期维修维保中可能使用、更换的零配件规格、型号,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报价(表格不够自行增加),如有其它补充说明,请填写在备注栏中或用段落文字形式附在表格后: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静配室净化空调压缩机 | 个 | |||
2 | 静配室净化空调干燥过滤器 | 个 | |||
3 | 静配室净化空调电子膨胀阀 | 个 | |||
4 | 静配室净化空调储液罐 | 个 | |||
5 | 静配室空调制冷剂R22 | 5 kg | 瓶 | ||
6 | 静配室空调冷冻油 | 20 L | 瓶 | ||
7 | 静配室空调机组主板 | 块 | |||
8 | 静配室净化空调风机电机 | 个 | |||
9 | 静配室净化空调风机叶轮 | 个 | |||
10 | 静配室净化空调风机轴承 | 个 | NSK、NTN、INA、SKF | ||
11 | 静配室净化空调电加热器 | 个 | |||
12 | 静配室净化空调表冷器 | 个 | |||
13 | 静配室净化空调加湿器 | 个 | |||
14 | 静配室净化空调加湿桶 | 45 kg | 个 | ||
15 | 静配室净化空调加湿桶 | 15 kg | 个 | ||
16 | 静配室净化空调粗效 | 个 | 免费 | ||
17 | 静配室净化空调中效 | 个 | 免费 | ||
18 | 静配室净化空调高效 | 个 | |||
19 | 静配室净化空调新回风网 | 个 | 免费 | ||
20 | 静配室单联情报面板 | 套 | |||
21 | 静配室压差表 | 块 | 免费 | ||
22 | 静配室温、湿度传感器 | 套 | |||
23 | 静配室传递窗 | 个 | |||
24 | 静配室控制柜PLC控制器 | 个 | |||
25 | 手术室温、湿度传感器 | 套 | |||
25 | 手术室压差传感器 | 套 | |||
26 | 手术室DDC控制器 | 套 | 含相应元器件及扩展模块等 | ||
27 | 手术室PLC控制器 | 套 | |||
28 | 手术室电动二通阀 | 个 | |||
29 | 手术室风机盘管温控器 | 个 | |||
30 | 手术室六联情报面板 | 套 | 含配件 | ||
31 | 手术室表冷器 | 件 | |||
32 | 手术室电加热系统 | 套 | |||
33 | 手术室加湿器/加湿桶 | 套 | |||
34 | 机封 | 个 | |||
35 | 轴承 | 个 | |||
36 | 医气终端及配件 | 套 | |||
37 | 手术室初效过滤器 | 通用 | 个 | 同现场各型号,免费 | |
38 | 手术室中效过滤器 | 通用 | 个 | 同现场各型号,免费 | |
39 | 手术室亚高效过滤器 | 通用 | 个 | 同现场各型号 | |
40 | 手术室高效过滤器 | 通用 | 个 | 同现场各型号 | |
41 | 手术室新风过滤网 | 通用 | 个 | 同现场各型号,免费 | |
42 | 手术室回风过滤网 | 通用 | 个 | 同现场各型号,免费 | |
43 | Y型过滤器 | 个 | 免费 | ||
44 | 呼叫系统 | 套 | |||
45 | 可视门铃系统 | 套 | |||
46 | 感应水龙头 | 套 | |||
47 | 净化灯/灭菌灯 | 只 | |||
48 | 手术室感应门机系统 | 套 | |||
49 | 普通电动门及门禁系统 | 套 | |||
50 | 手术室照明灯/灯带 | 条 | |||
51 | 地板胶 | m2 | 单次维修总价格低于500元的材料费,由投标单位承担 | ||
52 | 手术室墙板电解板 | m2 | |||
53 | 顶板 | m2 | |||
54 | 不锈钢防撞带 | m | |||
55 | 不间断电源及附件 | 套 | |||
56 | 隔离变压器及IT电源 | 套 | |||
57 | 控制变压器 | 台 | |||
58 | 电流表 | 个 | |||
59 | 电压表 | 个 | |||
60 | 压力表 | 个 | |||
61 | 温度计 | 只 | |||
62 | 互感器 | 个 | |||
63 | 微型断路器 | 个 | |||
64 | 交流接触器 | 个 | |||
65 | 延时继电器 | 个 | |||
66 | 继电器 | 个 | |||
67 | 变频器 | 个 | |||
68 | 双电源自动源转换开关 | 个 | |||
69 | 热继电器 | 个 | |||
70 | 电动阀执行机构 | 个 | |||
71 | 电机 | 个 | |||
72 | 排风机 | 个 | |||
73 | 离心风机 | 个 | |||
74 | 混流风机 | 个 | |||
75 | 盘管风机轴承 | 个 | |||
76 | 盘管电机 | 个 | |||
77 | 盘管机表冷器 | 个 | |||
78 | 盘管风机 | 个 | |||
79 | 2.5平方BV铜芯线缆 | m | 单次维修总价格低于500元的材料费,由投标单位承担 | ||
80 | 4平方BV铜芯线缆 | m | |||
81 | VVP铜芯软线(信号线) | m | |||
82 | 超六类网线 | m | |||
83 | 橡胶/塑料保温材料 | m2 | |||
84 | 不锈钢钢管 | m | |||
85 | 镀锌钢管 | m | |||
86 | 无缝钢管 | m | |||
87 | 书写台灯 | 台 | |||
88 | 压缩机机油 | 桶 | |||
89 | 制冷剂 | 桶 | |||
90 | 闸阀 | DN32 | 个 | ||
91 | 闸阀 | DN40 | 个 | ||
92 | 闸阀 | DN50 | 个 | ||
93 | 闸阀 | DN65 | 个 | ||
94 | 闸阀 | DN80 | 个 | ||
95 | 闸阀 | DN100 | 个 | ||
96 | 闸阀 | DN125 | 个 | ||
97 | 观灯片及整流器 | 套 | |||
98 | 自动空气开关(小型断路器) | 个 | |||
99 | 自动(手动)气密门及配件 | 套 | |||
100 | UPS电源 | 套 | |||
101 | 各种风口风阀 | 个 | |||
102 | 洗手池热水器 | 台 | |||
103 | 电动门手感应器 | 个 | |||
104 | 风口 | 个 | 此为新风净化机组与空调净化机组配件,各配件材料单价低于500元的,由投标单位承担 | ||
105 | 表冷器 | 个 | |||
106 | 加热器 | 个 | |||
107 | 压力表 | 个 | |||
108 | 温度计 | 个 | |||
109 | 软接 | 个 | |||
110 | 电动执行器 | 个 | |||
111 | 三通阀 | 个 | |||
112 | Y型过滤器 | 个 | |||
113 | 加湿器 | 个 | |||
114 | 过滤器安装组件 | 套 | |||
115 | 风机 | 台 | |||
116 | 皮带 | 条 | |||
117 | 风机控制系统 | 套 | |||
118 | 器械柜钢化玻璃(含支架) | 套 | 分别免费更换不超20套(根),超出部分需由招标方负责购买/提供材料 | ||
119 | 不锈钢高压管 | 根 | |||
备注:1、价格在500元(含500元)以下为中标方负责免费提供并更换;
2、以上零配件须与现场VIP部手术室及普通部药房静配室所用零配件品牌/型号/规格一致,请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查看后进行规格型号补全和完善。
附件6:
金山院区VIP部手术室和普通部药房静配室
净化维保服务项目外包维保单位服务考核表
外包单位: 考核时间:
序号 | 考核事项 | 检查考核具体内容 | 备注 | |
1 | 合同条款执行情况 | 1、按合同内容适时对送、回、排风口及过滤器系统进行了检查、清洗保养( ) 2、按合同内容适时将新风采集箱和机组的各种过滤器进行清洗、更换( ) 3、净化机组按合同要求进行了维护保养( ) 4、净化辅助设备(电系统、管道等)按合同进行了维护保养( ) 5、每次检查、清洗、更换、维护记录详细且真实( ) | ||
2 | 维保服务质量保障、设备运行情况 | 对净化空调系统维保到位,未引发故障或造成事故( ) 对洁净部强弱配电系统及设备检查维保到位,未引发故障或造成事故( )对给排水系统、各类管道阀门检查维保到位,未引发故障或造成事故的( )对空调管道检查维保到位,未引发故障或造成事( )对装饰装修(门、窗、器械柜、药品设备等)设备维保到位( )对损坏的其他配套器材、附属设施维修及时( )未对使用设备人员日常工作带来不便,未收到投诉( )不同维保项目都有工作计划并基本按计划完成任务( ) | ||
3 | 工作人员制度遵守、服务态度等情况 | 1、接到本院故障申告及维修电话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前往处理,响应及时,无拖延、消极怠工等现象( ) 2、每次能按时按计划检查,检查前与本院相关人员联系,告知具体检查时间( ) 3、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本院的规章制度( ) 4、工作人员穿戴统一服装,佩戴工作牌,工作区域出示安全警示牌( ) 5、工作人员态度认真,责任心较强,与本院相关人员沟通及时,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 ) 6、每次各项检查记录报表详细真实并及时上医院相关管理部门( ) | ||
考核小组总体评价及建议 | ||||
领导意见 |
备注:考核人员对“检查考核具体内容”每条条款末尾括号内打“√”为合格,未达到要求的打“×”为不合格,完善度不够的打“O”【此项超过2项(不含2项)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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