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解除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四联合体成员及项目公司PPP项目合同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解除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四联合体成员及项目公司PPP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FW(ZD)2017051G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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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联合体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聚慧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参加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项目编号:FW(ZD)2017051G)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活动,并成为中选的社会资本。
2018年2月至3月期间,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更名为“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方出资代表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项目公司南宁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各成员先后签署了《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投资合作协议》、《股东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约定联合体各成员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承担项目实施,联合体各成员应于项目公司成立后90日内即2018年6月11日前一次性出资到位。但联合体各成员未能按《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在项目公司成立后90日内履行各自的出资义务,经项目实施机构多次催告,截止2019年9月12日仍未出资到位。
鉴于联合体各成员未能按约定履行项目公司出资义务,已构成根本性违约,项目实施机构根据《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96条之规定,已于2019年9月12日书面送达通知项目公司,解除《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随后亦向联合体各成员发出了解除合同的告知函件。解除合同的相关通知已经项目公司及联合体各成员收悉,《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自2019年9月12日起已经解除,各主体为实施项目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股东合资协议》、《公司章程》项下的权利义务亦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西富鸣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