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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2020年自有机房用电安全及电源隐患整改项目(二次重新)成交供应商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姚华133270220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峰1804829891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2020年自有机房用电安全及电源隐患整改项目(二次重新)成交供应商公示 创建日期: 2021-01-25 14:59:30

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2020年自有机房用电安全及电源隐患整改项目(二次重新)成交供应商公示

中国电信兴安盟分公司2020年自有机房用电安全及电源隐患整改项目(二次重新)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如下:

中晟龙泰(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8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华

联系电话:133270220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峰

联系电话:18048298915

邮箱地址: sufeng.zgtj@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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