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开展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厦门大学法学院扩建项目地块位于厦门大学思明校区校园内,中心坐标经度118.102627ºE,纬度24.434288ºN,东至厦门大学思明校区艺术学院,南至环岛南路,西至博海豪园,北至厦门大学思明校区海滨教工住宅区,总用地面积为17910.171m2,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调查以及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布设10个土壤检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43个土壤样品(含1个对照样),建设4口地下水检测井,1口地下水对照井,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样),根据检测结果可知:
(1)土壤调查检测结果
除六价铬未检出,重金属砷、汞、镉、铅、铜、镍以及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但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氟化物均低于深圳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因此,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用地功能要求。
(2)地下水调查检测结果
地下水检测指标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石油烃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六价铬、苯乙烯、苯、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四氯化碳均未检出。因此,调查地块历史曾涉及的人为生产活动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为非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15层
联系人:黄工,1598077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