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首期五通一平工程及标准厂房)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和债券等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首期五通一平工程及标准厂房)勘察、初步设计。
1.1.2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208-441427-04-01-412762
1.1.3 工程位置: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
1.1.4 建设规模:(一)市政道路:包括5条园区主干道和1条支路,分别为进园大道、纵一路、纵三路、横一路、横二路及支路,道路总长约9.0km(其中27.5米宽的道路长8582米,12.5 米宽的道路长428 米), 并配套道路绿化、照明以及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管网等附属设施。(二)建筑:设计标准厂房一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三)首期地块土地平整。
1.1.5 投资总额(人民币):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1310.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的估算总投资38925.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715.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71.06万元、预备费3538.68万元。
1.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和债券等其他资金。
1.1.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部分:负责规划用地红线内的岩土工程勘
察(详勘);(2)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3)其他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报建、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注:具体勘察设计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1.8 勘察设计服务期
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第10个日历天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设计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第15个日历天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
1.1.9 其他要求
(1)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59.7789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350.00万元,工程初步设计费409.7789万元。
(2)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估算。
(3)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
2.4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
(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6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工程设计的企业,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
3.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申请方式(网上申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0日00:00时至2022年9月17日00:00时前(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申请,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办理投标申请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html/index.html)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2年9月10日 00时 00分;
截止时间: 2022 年10月9日 9时00分。
5.2开标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9日9时00分。
注: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登记结束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7.2 投标人可通过卫星地图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7.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蕉岭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53-7876339
异议受理地址:蕉岭县蕉城镇石伯公路4号
7.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蕉岭县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石伯公路4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787633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12771524
Email:pj3gdgj@163.com
日期:2022年9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