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南岗区三沟慢行绿道建设(马家沟、何家沟)项目(第二批次)(第十五标段)(二次)
金额
146.8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0100g22060
预算金额146.81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柏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先生0451-84866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8
公告正文
2021年南岗区三沟慢行绿道建设(马家沟、何家沟)项目(第二批次)(第十五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0G220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南岗区三沟慢行绿道建设(马家沟、何家沟)项目(第二批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南岗区三沟慢行绿道建设(马家沟、何家沟)项目(第二批次)第十五标段)(二次

2.2建设地点:

第十五标段:哈尔滨市南岗区马家沟工大段

2.3建设规模:

第十五标段:位于马家沟工大段,全长45.1m,桥净宽2.6m,主体采用钢箱梁结构,基础为桩基础。两侧设置栏杆扶手,同时栏杆扶手及桥体下方设置灯带等亮化。

2.4计划工期:2022年0829日至2022年1115日;共48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

第十五标段:1468100.02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8个标段。第十五标段:何马家沟跨河桥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所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应一致(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3个月(2022年03月至05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资格后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情况及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下载时间为2022年072818时00分至2022年0804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8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3084533

9.4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 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 举报邮箱: zjjabc3177@126.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园林管理局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444号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451-8631010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柏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澜悦东方(东方亮)1102室

联系方式:0451-84866808

联系人:齐先生

箱:byxmgl@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