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重点路段、场站视频监控平台升级及维护服务项目
视频监控平台升级及维护服务
执法管理信息化
视频监控系统
基础视频服务
视频基础服务
云台控制
录像回放
视频采集分发
视频质量诊断
视频点播
视频显示
云台摄像机
视频流转发
视频质量检测
支持多类数据报表输出
干线管理
权限抢占
IP最近匹配
热点缓存
视频资源
违法检测预警系统
综合执法APP
物联感知设备
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非现场执法业务应用
全方位智能物联感知系统
非法营运车辆稽查应用
研判分析应用
前端感知设备
非法揽客管控应用
非法揽客人员管控
营转非大客车
非编司机管控应用
动态信息检测预警
逾期未年审检测预警
港口船舶管控
高清视频监控
非现场审核应用系统
案件证据审核
案件证据导出
导入
报警详情审核
案件信息导出
音视频执法应用系统
执法记录仪
采集站
海事执法视音频记录智能管理监督平台
执法设备接入
资料采集
执法业务数据资料
日志数据资料
采集资料信息部门过滤
采集资料信息分类
采集资料文件下载
采集资料关联档案
执法档案创建
定时任务调度
执法档案库
统计分析
日志查询
移动执法应用APP
报警接收与处理
车辆信息查询
车辆实时跟踪
配置管理
交通执法单兵装备
非法营运预警
违法事件处理
快速违法核实
地图执法
新消息通知
卡口订阅
指挥调度应用系统
执法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勤务
指挥调度平台
执法装备
卫星定位数据
运行监测展示
预警信息推送
嫌疑车辆跟踪
执勤人员定位
重点车辆布控
融合通讯
实时报警展示
违法行为筛查
嫌疑车辆定位
移动终端
视频通话
语音通话
文字交流
超限管理系统
超限综合管理平台
治超前端设施设备
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治超监控管理
治超数据统计
治超站外的防逃逸系统
源头企业规范生产
不停车检测系统
单兵车载
视频全覆盖
车辆运行
源头管理
基础数据采集
车辆装载
车辆放行
超限超载车辆
超限站
电子抓拍系统
治超设备
抓拍设备
治超信息管理系统
数据存储
设备运行状态
执法监管
预警管理
电子地图
执法车辆进行定位
治超点规划
黑名单车辆
GPS定位功能
稽查人员的合理调度
治超信息平台
基础信息管理
站点管理
维护管理
大数据可视化
违法预警一张图
科技治超
固定治超站
安全执法系统
前端监测升级
人脸识别相机
球形摄像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招标联系人
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发布《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提高在监管执法领域的大数据运用水平,实现精确分析、精准管控、精细管理,强调“加快完善运政、路政、海事等政务信息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治超联网等系统,提高执法装备智能化水平,推进在线识别和非现场执法。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江苏省内率先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地市,对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和“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辅助日常工作开展提出了迫切需求。
本次项目将升级原有的南通市重点路段、场站视频监控平台及相关硬件,在满足网络安全要求的同时,做到满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执法工作的要求,针对交通运输领域常见的违法行为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快速介入、高效处置,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信息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并对建成后的交通运输“云执法”平台信息系统、原有硬件及新增加硬件系统提供日常维护服务,建成的信息系统需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应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范要求,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加强系统安全建设,总体应不低于等级保护第二级要求。
(二)项目服务目标
长期以来,站前拉客、非法营运、公路超载超限、船舶超载超限、违建码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影响交通正常出行、破坏城市形象、甚至威胁百姓人身财产安全。而对此类违法行为的管理几乎全部是以现场查处为主,执法人员难免会出现力不从心的现象。
因此,本系统首先要求能够借助AI、大数据等新技术智能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并电子取证,不仅能使违法现场再现,增强执法说服力,而且能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避免各类矛盾冲突,提高交通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其次要求实现执法管理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技术监督和人工监督结合的方式,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的同步、事后监督和过程监督的统一。实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效率优化、服务高效、科技创新、信息公开,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和人民群众信任与支持提供有效支撑,创造良好社会效益。
最后要求通过本系统应用打击扰乱交通运输秩序、对抗交通运输行政执、对民生安全和区域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现象。实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效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和公众服务水平的提高,塑造良好的交通运输从业环境,降低交通运输违法带来的经济损失,更好地服务于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及民众,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高整体社会经济效益。
(三)应用要求
3.1视频监控系统应用要求
视频监控系统为综合执法平台提供基础视频服务,视频基础服务主要包含云台控制、录像回放、视频采集分发、视频质量诊断、视频点播、视频显示等服务。
(1)云台控制:在实时预览球机或者云台摄像机画面时,利用云台控制面板及画面控制面板,调整摄像机的朝向、焦距、光圈等参数,以便获取较好的监控视场,以及看清关注目标的细节信息;
(2)录像回放:根据时间、监控点回放录像,支持多窗口回放、缩图预览、分段回放等,并可以将录像下载到本地;
(3)视频采集分发:提供视频流转发、分发服务,支持标准的RTSP、RTP视频传输协议,支持 ONVIF、ISAPI、GB/T28181 接入,支持集群和负载均衡;
(4)视频质量诊断:提供基于多种视频故障检测算法的精准轮巡式视频质量检测服务,支持多类数据报表输出;
(5)视频点播:提供基于用户位置、终端类型的干线管理、权限抢占、资源预留、IP最近匹配、热点缓存等服务,支持RTSP、HLS、RTMP、WebSocket等标准协议方式对接,提供多级级联、分布式、弹性扩展等部署方式;
(6)视频显示:提供多种视频源、可视化应用在大屏上进行快捷切换、布局、拼接、高清显示的服务。提供多种视频源在桌面浏览器上进行快捷查看的服务。
同时该系统需支持并做好接入支队过往已有全部车载、执法装备、外场监控点位视频资源以及跨部门共享的视频资源工作。
3.2违法检测预警系统应用要求
违法检测预警以“实时监测、及时预警”作为核心目标,实现对重点执法区域、对象的实时运行检测。
通过对典型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智能分析、研判,实现违法行为的实时发现和预警推送,包含通过综合执法APP及“云执法”平台等载体。
按照执法开展的方式可分为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两种业务场景:
3.2.1
现场执法业务场景
要求通过物联感知设备实时采集过往车辆、船舶等的视频、图片、特征等信息,并通过专业模型实时识别出具有关键行为特征的违法行为。
对于发现的嫌疑违法行为,违法检测预警应用自动提取关键的车辆信息和违法图片,形成违法行为预警信息,直接推送至正在事发地附近执勤的执法人员的移动执法终端,开发相关预警数据接口将相关预警、报警信息推送至与支队执法业务相配套的APP,以及在改造升级建设的“云执法”平台进行预警提醒。
执勤中的执法人员现场拦截嫌疑车辆,进行检查和处置。
3.2.2
非现场执法业务场景
要求通过物联感知设备实时采集过往车辆的视频、图片、车辆特征等信息,系统要能够提取车辆牌号、车牌颜色、车辆通过时间、车辆抓拍地点的经纬度信息,并将上述实时信息推给与支队道路执法研判分析系统,道路执法研判分析系统将研判结果返回给“云执法”平台,若道路执法研判分析系统返回的结果中涉及到人员信息的,由道路执法系统在将研判结果返回给“云执法”平台的同时将人员在系统中的人脸图片一并返回,由“云执法”平台信息系统对人脸图像进行研判分析,并得出最终的研判分析结果;“云执法”平台通过物联感知设备采集的信息,结合共享对接的道路运输人员、车辆、业户、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等信息,通过专业研判分析模型实时识别出具有关键行为特征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行为的关键电子证据(车辆号牌、车牌颜色、过车图片、过车视频等)进行实时提取,形成待审核的违法行为线索,上述2大类非现场执法及关联研判分析模式所产生的预警在满足时效性的基础上,要能够和现场执法业务场景一致将涉嫌车辆以及疑似违章类型推送至正在事发地附近执勤的执法人员的移动执法终端,开发相关预警数据接口将相关预警、报警信息推送至与支队执法业务相配套的APP,以及在改造升级建设的“云执法”平台进行预警提醒。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审核应用系统对待审核的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违法行为线索作为违法行为案件推送至支队执法办案系统。
该系统需支持多种执法业务应用的后续接入和扩展,例如将现有南通内河船舶智能监管系统接入“云执法”平台等。
3.2.3 执法业务应用
本次项目要求“以实战应用为导向”,面向支队一线执法人员的实战业务需求,解决一线执法人员编制不足、巡逻范围大、执法效率低的难题。因此要求依托本次全方位智能物联感知系统,设计非现场执法业务应用并运用于实战中。应用要求符合南通交通执法实际场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提高执法效率、经得起实战检验。
3.2.3.1 非法营运车辆稽查应用
(1)应用背景
南通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景的非法营运车辆的稽查布控,经常存在:无辅助手段协助执法人员精准执法,执法效率低、执法风险高;取证困难,乘客不配合、司机不承认。同时,闯关行为时有发生,威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2)应用要求
“非法营运车辆稽查”应用设计要求结合南通火车站、客运站等场景实地情况开发,并可应用于实际执法工作中。应用设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背景情况:应充分调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描述。
2)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来源、数据字段及数据分析结果。
3)业务流程:业务流程设计应具备合理性、可扩展性、逻辑清晰明了。
通过本应用部署,实现在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区域针对非法营运车辆的类型和违法行为的自动分析判定,而后转入违法检测预警系统流程处置。
检测到的违法行为可以下发到附近执法人员的手机APP或者PDA中,帮助一线执法人员快速定位到嫌疑车辆,提高执法人员对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或者将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关键电子证据(车辆号牌、车牌颜色、过车图片、过车视频等)进行实时提取,形成待审核的违法行为线索,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审核应用系统对待审核的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违法行为线索作为违法行为案件推送至支队执法办案系统。
(4)业务平台对接及研判分析
应用依托前端感知设备获取过车信息,并支持与江苏省运政在线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以掌握营运车辆过车情况,在此基础上,生成非法营运车辆嫌疑名单库,嫌疑名单库车辆可添加至布控系统中,便于一线执法人员现场实时布控,高效追踪。
系统应支持分析研判报告的导出,分析研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天、周、月或任意时间维度内,嫌疑车辆出现的频次,高频出现时段,高频出现地点,抓拍图片等;抓拍图片支持关联主副驾人脸,为后续人脸应用提供接口。
3.2.3.2 非法揽客管控应用
(1) 应用背景
南通火车站出站口当前存在严重的非法揽客拉客、“黑车”、“拉客仔”、出租车拒载拼客等乱象,不仅给广大旅客出行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也严重干扰南通当地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破坏城市形象。
(2) 应用要求
“非法揽客人员管控”应用要求结合南通火车站场景实地情况开发,并可应用于实战中。
应用设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背景情况:应充分调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描述。
2)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来源、数据字段及数据分析结果。
3)业务流程:业务流程设计应具备合理性、可扩展性、逻辑清晰明了。
通过本应用部署,实现火车站附近非法揽客人员和车辆的精准管控,而且结合违法人员、车辆和行为类型转入违法检测预警系统流程处置。
考虑到非法揽客容易出现的人车分离和证据链要求高情况,此应用除去能智能识别检测非法揽客人员、车辆和行为,同时可支持进行全过程取证,优先转入非现场执法场景处置流程。
3.2.3.3 “非营运”大客车管控应用
(1)应用背景
针对南通现存一批“营转非”大客车,需对全市所有营转非大客车进行集中监管,避免其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以及外市、外省非营运大客车是否在我市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进行监管。
(2)应用要求
基本需求同“非法营运车辆稽查应用”,并在此基础上基于大客车的特点进行研判分析。
3.2.3.4 非编司机管控应用
(1)应用背景
营运车辆特别是危化品车辆,如果存在非编司机驾驶车辆进行道路运输行为,会给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2)应用要求
应用应支持非编司机违法行为预警,包括“云执法”平台研判以及与其他系统对接获取研判结果等多种,研判分析模型,预警信息中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报警依据(抓拍人脸图片、三位疑似在编人员信息)、车辆营运信息(车辆号牌、车牌颜色、车辆类型、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违法预警信息可导出、可在经过非现场审核的执法人员审核后直接转入支队执法管理系统,直接进入案件违法登记。
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比如单兵)上的移动执法APP实时接收预警信息,锁定存在非编司机嫌疑的车辆信息,提前组织现场布控拦截。
3.2.3.5 不按规定上传车辆动态信息检测预警
(1)应用背景
执法人员主要通过上路巡检,重点检查三类以上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车)和巡游出租汽车,检查车辆的动态信息是否按规定进行上传。存在卫星定位设备故障或人为破坏卫星定位设备的道路运输车辆,其违法行为隐蔽性较强,执法人员通过观察无法识别。
(2)应用要求
应用应识别出存在不按规定上传车辆动态信息的违法行为,生成违法行为预警,预警信息中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车辆信息(车辆号牌、车牌颜色、车辆类型等)、违法行为、车辆历史轨迹等内容。
3.2.3.6 逾期未年审检测预警
(1)应用背景
逾期未年审车辆上路行驶往往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但是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的手段快速识别存在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
在生产安全专项行动中,往往只能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随机检查,专项行动的成果不明显。
(2)应用要求
应用应识别出存在逾期未年审的违法车辆,生成违法行为预警,预警信息中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车辆信息(车辆号牌、车牌颜色、车辆类型等)、违法行为、年审逾期天数、报警时间、年审有效期。
3.2.3.7 港口船舶管控应用
港口码头增设高清视频监控用于船舶靠港作业监管,对船舶是否停靠码头作业进行研判分析,并将相关预警信息推送至APP和“云执法”平台以及相关的水路执法研判分析系统。
3.3非现场审核应用系统应用要求
非现场审核应用系统能够要求实现对各类违法行为预警信息的非现场人工审核,并且能将审核通过的预警信息推送给执法办案相关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案件证据审核和案件证据导出、导入等。
3.3.1案件证据审核
案件证据审核应用要求提供报警查询展示和报警详情审核功能。
平台通过列表形式展示待审核报警记录,支持按照违法地点、违法类型、违法时间段、车牌号码、违法类型、审核人员、审核状态查询;
平台可显示报警嫌疑车辆抓拍图片、回放过车视频等功能。
(2)报警详情审核
点击单条待审核报警记录后,可显示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辆分类;
展示的详细违法信息包括:违法类型、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补充信息、文字描述等;
提供“作废”、“确认违法”两个处理按钮用于基于报警详细信息的快速审核功能。
对违法证据确凿的报警信息予以审核通过后,报警信息可以同步至支队执法案件办理系统,便于用户开展进一步的违法行为处罚。
3.3.2案件信息导出
支持选择同一违法类型或某一报警记录的导出功能,可用于用户批量导出待审核和已审核的报警记录。
3.4音视频执法应用系统应用要求
音视频执法应用系统要能够对接支队现有执法记录仪、采集站,以及省执法局安装在我支队的海事执法视音频记录智能管理监督平台,完成对接工作。
3.4.1执法设备接入及资料采集
平台接入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并且可实现对采集站和执法记录仪的管理,包括设备的增加、查询、删除、修改等操作,可关联执法人员、部门等信息,通过部门组织资源树实现对采集站和执法记录仪结构化资料的批量管理。平台可实现对采集站的管理,包括查询、添加、编辑、删除、批量导入等功能。
下级平台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音频和图片等文件资可在上级平台进行预览、下载等操作。
采集站收集音频、视频、图片等执法业务数据资料和执法记录仪的日志数据资料,提供web界面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管理,提供预览、搜索、归档、下载、标记、删除等操作,可以通过权限管理配置对数据资料按照部门和相关操作进行权限管控。
平台支持采集资料信息部门过滤、采集资料信息分类、条件查询、图片预览、缩略图模式查看、音频播放、视频播放、采集资料文件下载、采集资料关联档案等功能。
3.4.2执法档案创建及任务调度
用户可以创建自定义的执法档案库,创建成功后可以将与档案相关联的非结构化文件包括视频、音频、图片等文件关联到执法档案,用户也可以通过单兵安装APP,将现场执法拍照的视频、音频和图片等文件信息实时上传并关联到对应的执法档案。
平台可查看系统后台的定时任务调度,用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启动和停止后台定时任务,并可修改定时任务的执行频率。
支持自动推送任务和自动归档任务功能。
3.4.3统计分析及日志查询
平台可从部门、人员和采集站维度对采集资料数据和工作量进行统计,工作量按照音视频时长进行计算,以数据和饼图的形式展示统计结果,可以将统计数据导出成Excel文件下载到本地。
平台支持按部门统计、按人员统计、按采集站统计、导出统计结果等功能。
记录用户的操作信息,包括客户端登录的IP、时间、用户名、操作等相关信息,提供查询和日志导出成Excel下载功能。提供执法记录仪日志文件信息的查询和下载功能。
支持查询日志信息和导出日志信息功能。
3.4.4权限配置
对平台系统用户分配指定部门的操作类型权限。目前只提供对采集资料模块的权限配置,提供的操作类型权限包括查看、编辑、标记、归档、删除、预览、下载,且只有admin用户可以进入该模块进行权限分配操作。
支持权限配置信息展示、权限配置信息查询、单个用户配置权限、批量用户配置权限等功能。
3.5移动执法应用系统应用要求
要求通过在执法人员的移动执法终端(单兵PDA)上部署移动执法应用APP,实现执法车辆、人员位置的可视化,辅助执法人员进行精准执法;同时可提供执法对象信息的快速查询功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体验与效率。
移动执法应用的功能包括:报警接收与处理、车辆信息查询、车辆实时跟踪、配置管理。
3.5.1报警接收与处理
在交通执法单兵装备上部署APP,当周边有违法事件发生时,移动端将显示违法事件类型及发生时间等预警信息。
支持不同违法事件报警信息的实时接收。
(1)列表展示
支持以列表的形式实时展示报警信息,展示内容包括抓拍照片、车牌、卡口名称、报警时间、报警类型等,支持按照违法类型过滤报警信息。
(2)详情展示
支持查看单条违法事件的详细报警信息。
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报警详情的展示内容有所区别,举例说明如下:
非法营运预警详情:展示车牌、抓拍过车图片、预警时间、预警卡口、近期最新处理结果等。
(3)违法事件处理
支持对不同违法类型事件进行快速处理,将处理信息及时上传到中心平台。
支持快速违法核实,一键式提交“证据不足”或“确认违法”处理结果;
支持添加备注功能,可根据现场处理情况,增加补充说明;
支持上传现场执法过程中采集的图片证据等资料。
3.5.2车辆信息查询
支持通过输入车牌或扫描车牌方式,实现车辆信息查询,包括车辆号牌、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品牌、经营范围、行驶证性质、行驶证有效期、运输证有效期、年审有效期、历史违法记录等。
3.5.3地图执法
支持通过手机端APP,一张图展示违法车辆、执法人员、卡口信息。
(1)点击违法车辆,可直接查看违法车辆照片、车牌、违法类型、距离。
(2)点击车辆追踪可进入车辆实时追踪模式,展示实时路径规划信息,并展示当前人员和违法车辆的实时位置信息、距离信息等。
(3)当需要附近的执法人员协助时,可直接点击执法人员图标,查看执法人员姓名、所属部门、手机号码和与违法车辆的距离;点击拨打电话,可与该执法人员进行通话。
3.5.4配置管理
配置管理用于执法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灵活的接收各类违法行为的报警信息,主要包括三部分配置:新消息通知、卡口订阅和违法类型订阅。
(1)新消息通知
新消息通知配置功能,可配置接收报警的范围,比如周边1公里、3公里、5公里、10公里,以及APP内提醒开关,声音、震动提醒开关。
(2)卡口订阅
卡口订阅配置功能,提供按照卡口和违法类型订阅报警接收方式的配置选项。两者的的使用场景略有区别:
卡口订阅方式通常用于在固定路段执勤的执法人员接收周边固定监控设备发现的违法嫌疑车辆产生的报警信息。
违法类型订阅用于进一步区分卡口订阅方式下的某一种或多种违法行为,便于用户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3.6指挥调度应用系统应用要求
指挥调度是交通综合执法系统的管理中枢。
依托交通行业内部和外部的各类数据资源,纵向贯通支队、大队,横向联通行业内部多部门,对辖区内的执法人员、执法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实时了解执法人员、车辆的分布情况,打造集情报、指挥、勤务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该子平台要能够已数据对接的方式接入支队现有执法装备、执法车船的卫星定位数据。。
主要功能包括运行监测展示、预警信息推送、嫌疑车辆跟踪、执勤人员定位、重点车辆布控、融合通讯。
3.6.1运行监测展示
支持通过一张屏动态展示实时报警信息、嫌疑车辆信息和数据概览(违法行为报警统计、涉嫌违法车辆统计等),要求功能如下:
(1)实时报警展示
支持以报警列表方式展示违法告警信息,展示字段包括:车牌、营运车辆类型、报警类型、相似度、报警时间、卡口名称。
支持一台车辆同时有多种违法类型时,合并成一条记录。
当在报警列表中选择某条记录时,支持展示报警详细信息并高亮嫌疑车辆、告警卡口和周边执法人员。
针对不同的违法类型,报警(预警)展示详情。
1)重点车辆预警详情展示
展示车辆名单的来源,以及录入的时间。
2)非法营运车辆预警详情展示
展示车辆近7天涉及非法营运行为的报警次数趋势图。
(2)违法行为筛查
支持按照车辆类型、按照车辆违法类型对报警信息进行筛选。
(3)数据概览
数据概览中要求可以展示今日涉嫌违法行为报警总数、今日各类违法行为报警数量、今日违法车辆总数、已处理报警数、实际违法数、出勤人数、重点关注车辆在线数。
(4)实时报警地图联动
在实时报警产生时,地图上对应卡口可进行闪烁提示;在报警列表中选择某一条报警记录时,可展示报警详情并高亮嫌疑车辆、告警卡口和周边执法人员。
3.6.2预警信息推送
支持预警人工下发功能,在指挥中心的指战员,可以人工推送嫌疑车信息到执法人员的执法终端APP上,具体操作步骤包括选择地图上嫌疑车辆、选择推送到执法人员、在地图上框选执法人员、获取执法人员信息、确认推送信息。
3.6.3嫌疑车辆跟踪
(1)前置条件
必须能获取嫌疑车辆的实时GPS定位信息,此类车辆一般为在本市注册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大巴车、旅游包车、货车、危化品车、出租车、公交车等。
(2)功能描述
支持报警信息联动嫌疑车辆、对嫌疑车辆进行定位、展示嫌疑车辆详情功能。
(1)报警信息联动嫌疑车辆
当在报警列表中选择某条记录时,展示报警详情并高亮显示嫌疑车辆、告警卡口和周边执法人员。
(2)嫌疑车辆定位
嫌疑车辆位置实时展示在地图上,展示内容包括:营运车辆类型、当前车速、违法类型,各违法类型历史次数、行驶方向。若嫌疑车辆卫星定位时间为近5S内,则闪烁车辆图标。
(3)嫌疑车辆详情展示
点击地图嫌疑违法车辆后可展示车辆详情,展示字段包括车牌号、违法类型、当前车速、最近过车图片、车辆所属公司、营运车辆类型、车辆定位时间。
3.6.4执勤人员定位
(1)前置条件
执勤人员必须佩带具备GPS定位功能的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2)功能描述
执勤人员定位包括执勤人员查询和执勤人员实况两项功能。
1)执勤人员查询
在GIS地图上,提供快速查询出勤执法人员功能,可以列表方式展示执勤人员姓名、所属中队、所属大队、当前位置、手机号。
2)执勤人员实况
选择某一执法人员后,可实时展示执法人员位置信息,执法人员姓名、所属组织、定位时间、当前速度、方向、联系方式。
3.6.5重点车辆布控
支持通过名单库直接对重点车辆进行实施布控功能。
当启动重点车辆布控后,布控车辆的位置实时展示在GIS地图上,展示内容包括:车辆类型、当前车速、违法类型,各违法类型历史次数、行驶方向。若嫌疑车辆卫星定位时间为近5S内,则闪烁车辆。
3.6.6融合通讯
指挥调度最常用的通讯方式就是视频、语音和文字。
指挥中心与现场执法人员移动终端(比如单兵)进行视频、语音通话和文字交流,完成指挥调度工作。
现场执法人员也可通过移动终端实现执法人员之间的视频、语音和文字交流。
融合通讯提供视频通话、语音通话和文字交流三部分功能。
(1)视频通话
视频通话包括点对点视频通话和群组视频通话。可满足不同的应用场景中指挥中心和单个执法人员、多个执法人员之间的实景化指挥调度需求。
(2)语音通话
指挥中心可以直接和现场执法人员的移动执法终端进行语音通话,功能包括语音对讲、群组对讲、发起广播等功能。
(3)文字交流
支持一对一文字交流和群组文字交流,同时支持发送语音信息。
指挥中心可以将认为需要稽查的嫌疑车辆的基本信息以文字的形式下发给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执法人员可以以文字或语音消息的形式反馈现场情况。
3.7超限管理系统应用要求
超限综合管理平台作为升级后“云执法”平台的子平台以及此次对原有视频监控平台的升级拓展,治超前端设施设备,除了现有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外还增加了动态、固定等称重设施设备,超限管理系统应作为“云执法”平台的一部分,功能账户权限的分配均依托于“云执法”平台统一管理、授权,与云执法平台无缝融合整合。该功能系统以科技治超为基础,以超限超载检测信息的采集、流转、应用为主线,面向市治超办治超业务管理需要,服务市、县两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治超业务闭环的管理,实现治超监控管理、执法处罚、执法信息联动、执法过程监督、治超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以及面向执法部门和公众的信息服务等,为进一步落实治超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提供技术支持。
平台基本功能须满足《全国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工程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的要求,按照市治超办制定的数据传输要求,接受全市范围内不停车动态检测点、治超站以及源头单位的治超称重数据和视频,并按照省治超办有关要求,将数据传输至省级治超联网信息系统。
3.7.1监控管理
执法部门需利用治超站、源头企业、不停车检测系统、执法记录仪、单兵车载的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治超区域的视频全覆盖,实现车辆运行、执法的视频监控,掌握相关路段、区域、场所的情况,监管执法现场。
3.7.2源头管理
实现源头视频采集、源头数据采集,规范源头企业规范生产,完善源头治超工作制度,强化车辆装载、车辆放行工作,做好源头治超工作,严格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区。
3.7.3 数据采集
利用超限站、源头企业、不停车检测系统、电子抓拍系统等治超设备和抓拍设备完成治超信息和车辆信息的基础数据采集,并进行图像与数据存储,实现业务数据、设备运行状态和执法监管。
3.7.4 现场执法
实现固定治超站的现场执法流程,以电子化、科技化的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做到高效执法。从线下执法模式转移到线上执法模式,中心数据全纪录,从而做到对执法过程的监管,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3.7.5 预警管理
对不主动卸载车辆、避站绕行、闯关冲卡车辆进行违法行为预警,对多次超限车辆纳入布控黑名单,对黑名单车辆重点报警,进行违法拦截。
支持接入治超站外的防逃逸系统,对不主动进站检测的车辆进行闯关抓拍,闯关抓拍的数据作为闯禁令违法数据,通过审核后作为违法数据上传交警。
3.7.6 电子地图
通过GIS地图标注公路超限检测站、不停车检测点、高速公路出入口超限检测点、货运源头企业、公安交警、交运运管部门位置,直观呈现治超点位的分布情况。对路政执法单兵、执法车辆进行定位,实时掌握路政执法单兵和车辆的动态。汇总统计各项治超数据,分析出区域治超站现状,展示超限严重的重点地点,为治超点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3.7.7 指挥调度
针对路面预警的闯关闯卡车辆、黑名单车辆,通过多维分析展示重点报警路段、源头企业和治超站点,利用GPS定位功能实现对各级稽查人员的合理调度,远程指挥就近路面巡查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部门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通过手机APP自动推送稽查内容,该APP与云执法平台配套App统一,并通过4G网络实时回传执法过程。
3.7.8 非现场执法
对经不停车检测系统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根据监控设备检测提示,即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未即时接受处理的,治超管理机构应当以书面通知、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告知货运车辆所有人,将有关记录资料移交公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7.9 执法联动
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要实现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信息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抄告。通过数据共享与交换实现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协同处理。
与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现信息共享,自动对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处罚,并进入数据库信息贮存,系统自动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汇总,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3.7.10 数据分析
实现各级治超信息平台对辖区内超载车辆和运输企业、源头企业的自动统计与实时分析,及时掌握超限超载率。可通过检测点位、归属地、轴车轴数、罚款金额等不同维度和条件进行数据挖掘,通过不同组合构建的统计结果可为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3.7.12基础信息管理
3.7.12.1 人员管理 包括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管理。
3.7.12.2 源头及站点管理 支持对源头单位的维护管理,
系统以列表的形式实现对人员信息的查看,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区县、地址、企业法人和联系电话。系统实现对各类站点基础信息的管理功能,支持固定治超站、不停车检测点和货运源头等多种站点类别。
系统以列表的形式实现对站点基础信息的查看,主要信息包括站点简称、路段、建立时间和图片,添加的信息可以在图上监控站点概貌中显示。
3.8 大数据可视化
3.8.1 违法预警一张图
违法预警一张图作为系统违法预警信息展示的缩影,可以实现视频资源、数据资源、案件资源等内容的上墙展示,展示内容包括视频,图形,表格等多种形式。有效帮助管理人员繁杂的信息中清晰快速的找到目标,有效提高效率,辅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决策。
违法预警一张图要求在大屏上实时展现执法应用的预警结果,以及以日、周、月等时间维度展示案件预警总量,各类案件预警占比等数据分析结果。
3.8.2 科技治超一张图
支持展示行政区划和道路路网结构,路网包含国省道、高速公路和县道。支持按固定治超站、不停车检测点和货运源头分别展示当天的检测数、超限数和超限率。
支持按固定治超站、不停车检测点和货运源头分别展示数据面板。固定治超站和不停车检测点支持本月重点超限违法车辆、本周超限率排名、本周超限数排名和今日检测数/超限数的数据展示,货运源头支持本月超限违法车辆、本月超限数排名、今日超限数排名和今日车辆出厂情况的数据展示。
支持展示站点标签,站点标签支持站点名称、站点图片、所属辖区、本周内的检测数、超限数和超限率。
支持通过缩略图实时展示所有站点的检测数据,信息包括站点名称、时间、车牌号、限重和总重,图片点击可以放大,按超限幅度分6色展示,如不超限为绿色。
3.8.3 安全执法一张图
支队现有安全执法系统一套,定位是对支队履职情况的监管。支队全年有一个总的执法计划,按照部门职责,按照执法项目,按目标、人员和时间匹配,生成配套月计划、周计划、以及每天计划,并能再倒推汇总完成年度计划。该系统有专门的数据分析专题对计划完成情况、执法量等进行统计分析,并能输出不同维度的研判分析报告。要求针对该系统设计可视化一张图,接入系统已有基础数据和统计分析后的结果数据,辅助领导决策和优化执法计划。
3.9全方位智能物联感知系统应用要求
本系统应用旨在对支队重点关注的火车站、重点道路、高速上下口等场景进行全息感知和监控,因此通过一套全方位智能物联感知系统,实现前端监测和后端解析存储功能的结合。
3.9.1前端监测升级
本项目将在我支队原有的硬件基本上进行升级改造,预计在火车站、重点道路、高速路上下口等重点区域及道路升级安装高清抓拍单元,人脸识别相机、球形摄像机等前端设备。
如有疑问,请与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513835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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