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46130001G01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施工图审查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五部分;①市政管道雨污分流改造,18.43千米;②暗涵系统治理,京开渠暗渠和殷边渠暗渠进行系统治理,总长度2.51千米;③市政管道错接、混接改造,达400余处;④末端截污,针对66处旱季污水排口实施末端截污工程⑤再生水回补,拟建管道总长度8千米,提升泵站1座。
工程内容包括市政管道雨污分流改造;暗涵系统治理;市政管道错接、混接改造;末端截污;再生水回补。
2.2招标范围:范围: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施工图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正式施工图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为施工图加盖审图章、完成施工 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的申报及备案工作。 服务周期: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 15 日历天内(不含复审)完成审图任务并出具审图报告。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市政工程 (道路、给水、排水、桥梁) 一类及以上认定证书资质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本单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30 09:00至2022-10-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元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任丘市渤海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御景半岛2号楼1712室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史军 | 联系人: | 刘洪余 |
电话: | 0317-3330822 | 电话: | 0311-8556267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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