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101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孟宇1821341482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雄19188281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8
公告正文
云南通海产业园区华宁片区盘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通海产业园区华宁片区盘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c2fd73b-aed9-4c3a-bb5c-d151a78daf18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1c2fd73b-aed9-4c3a-bb5c-d151a78daf18
建设规模: (1)二期工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6249.78㎡(369.37亩),总建筑面积为65173.71㎡,涉及标准厂房、数智低碳总部基地、污水厂一座、雨水收集池、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基地、室外电气工程、配套道路、土石方及基础设施工程等。 (2)三期工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80997.00㎡(421.50亩),总建筑面积为30800.00㎡,涉及厂房、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室外电气工程、配套道路、土石方及基础设施工程等。1c2fd73b-aed9-4c3a-bb5c-d151a78daf1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4-25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华宁昇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孟宇
办公电话: 1821341482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刘雄
办公电话: 19188281169 移动电话: 191882811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300145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通海产业园区华宁片区盘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05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5-18 09:00
开标地点: 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1011.0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二期工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6249.78㎡(369.37亩),总建筑面积为65173.71㎡,涉及标准厂房、数智低碳总部基地、污水厂一座、雨水收集池、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基地、室外电气工程、配套道路、土石方及基础设施工程等。
(2)三期工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80997.00㎡(421.50亩),总建筑面积为30800.00㎡,涉及厂房、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室外电气工程、配套道路、土石方及基础设施工程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其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数量配备标准不得低于后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表”要求,其中设计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总投资5亿元或以上),须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总投资5亿元或以上,含在建),须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勘察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项勘察业绩(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须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其他: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与投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
3.7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状态。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测量、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的能力,并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5-1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023-04-25 14:12:20
2招标公告.docx2023-04-25 14:29:36
3招标公告.pdf2023-04-25 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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