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头市珠港新城市政及配套(一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E4405000001000382001信息来源:汕头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汕头市珠港新城市政及配套(一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
汕头市珠港新城市政及配套(一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2017.08.01)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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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建交(2017)104 |
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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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500201708010101 |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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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珠港新城市政及配套(一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2016]15号 |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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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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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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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天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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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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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姐、侯先生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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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8860978、0754-81882668 |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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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珠港新城 | ||
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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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汕头市珠港新城,道路全长约1966米,共包括6条道路路段:衡山路(中山东路-珠港路)约260米;嵩山路(中山东路-珠港路)约269米,为城市主干道;黄山路(中山东路-珠港路)约260米;珠港路(衡山路-嵩山路)约400米;珠港路(昆仑路-黄山路)约520米;昆仑路(中山东路-珠港路)约257米。昆仑路(中山东路-珠港路)采用双向4车道路面,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24m,为城市支路,其余道路均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为城市次干路。同时,项目还包含衡山路桥、嵩山路桥、昆仑路桥、黄山路桥4座桥梁。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其它:由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安排解决 | ||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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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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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范围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近三年,须含公告之日);3.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投标时必须由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投标代表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民营经济报》。 | ||
交易场所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山路213号11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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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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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8488309 |
项目核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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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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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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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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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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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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