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水阳江大道与阳德路交叉口节点、水阳江大道与阳德西路交口东南角地块景观提升工程、水阳江大道(阳德路-鳌峰路)路侧绿化带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1-10-0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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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 地址: 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
项目名称 |
水阳江大道与阳德路交叉口节点、水阳江大道与阳德西路交口东南角地块景观提升工程、水阳江大道(阳德路-鳌峰路)路侧绿化带提升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1108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青岛绿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67号C座303 投标报价:13867882.09元 工期(交货期):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9分 |
项目负责人:薛栋银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13711130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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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捷港大街景观河西岸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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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合肥市紫蓬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398号B8幢2号 投标报价:13860446.19元 工期(交货期):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8分 |
项目负责人:秦瑞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04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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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G104滁州至汊河段改造(三期)工程绿化施工项目一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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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河南华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滑县新区中原义乌商贸城3209#3231#3207# 投标报价:13876370.07元 工期(交货期):24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3分 |
项目负责人:孙亚鹏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241161688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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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滑县产业集聚区黄河路、漓江路、珠江路两侧绿化工程项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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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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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安徽鑫盈建设有限公司投标项目负责人市政建造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否决其投标。安徽相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新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富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远邦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润德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市瑶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昊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安徽宝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040101001001等53项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不符,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2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30241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61661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投诉,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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