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宁开发区高新园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hy-20230402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2
公告正文
江宁开发区高新园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HY-202304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宁开发区高新园法律诉讼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29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29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9万元,采用半风险收费方式,其中基础律师
费/案最高5万元,追回财产费(指的是胜诉、和解或者调解并执行到的财产标的额的比例,下同)占执行到
的财产标的额比例最高为3.788%。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宁开发区高新园法律诉讼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宁开发区高新园法律诉讼服务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
见磋商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
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
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11 09:00到2023-04-18 17:00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
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议投标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上述报名资料(电子邮箱:
xppjava@qq.com),纸质报名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2 09: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22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七、其他
某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6,334,254元项目的法律服务,根据业主委托,为该项目提供调查取证、撰写
文书、代为出庭、陈述事实、参加辩论、调解和解等相关法律服务,含一审、二审、执行阶段。详见招
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
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 话: 025-52103072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鸿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139-139-69433
电 子 邮 件: xppjava@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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