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科技办公室公务车辆车险投保定点单位(第2次)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报名中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科技办公室公务车辆车险投保定点单位(第2次)公告
预算金额:¥250000
竞采最高限制:¥250000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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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公司需在我局每台车辆保险到期之前告知我局负责车辆工作人员,并提前对车险即将到期车辆进行报价,同时预借出正规发票,待我局汇款后,保险公司能够为我局开具带有专管员签字的保险车辆明细单,明细单需包含车辆信息、保单号、保险实际发生金额(有商险的需单独注明)、折扣率及优惠金额等信息(如涉及在服务期内多次出险导致车辆保费上调无法满足招标固定折扣率的情况,需在明细表中注明)。
4.我单位存在车辆名与采购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情况,保险公司须能够为我单位开具与采购单位名称一致的发票,同时按我单位车辆实际名进行投保。
5.保险公司所提供的险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险标准,并且能够严格按照我局采购的相关规章制度配合我局的车险投保工作。
6.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如被保险人需要,保险公司应承诺给予哈市市内免费拖车服务。
7.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允许被保险人优先选择我局定点合作维修单位修理受损车辆。
8.发生不涉及第三者责任、无人身伤亡的单方车损事故,由保险公司通过线上传收事故照片或直接勘察现场确定损失,免收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及赔偿调解书。
9.万元以下的纯车损案件,被保险人在理赔前签订《团车保险索赔授权委托书》且同意赔款支付到我局账户后,保险公司需同意认可驾驶员签字确认即可,无需我局加盖单位公章。
10.全年总体保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中标单位的标的金额需不少于我局车辆的实际保费,若标的金额高于我局车辆的实际保费,则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若标的金额低于我局车辆实际保费,则实际保费超出中标金额的部分需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展开
项目名称:公务车辆车险投保定点单位(第2次)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19000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报名开始时间:2023-05-19 20:09:14
报名结束时间:2023-06-01 09:00:00
发布时间:2023-05-19 17:09:14
采购编号:HLJGCYC1804990020231295829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科技办公室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四、特定的资格要求:
1.响应需求的潜在供应商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
2.响应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响应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服务经验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023-1111。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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