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7508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定兴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孙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志远0312-69250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定兴县南拒马河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I1301000075057508001
招标公告名称: 定兴县南拒马河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7508001G01
原公告内容:

定兴县南拒马河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南拒马河城区段灾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3]120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定兴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定兴县南拒马河城区段。2.1.2建设规模及内容:(1)修复河道岸坡坍塌及冲沟36处,共计6102㎡。(2)修复下坡道2处,共计665m,路面采用C30混凝土路面,路面宽5m,共计3325㎡。(3)拆除重建桥梁2处。(4)修复河道左岸排水渠1处,渠道长405m,底宽7m,并修建排水闸1座。(5)河道岸坡防护1381m。采用生态格宾石笼对小店村下游段河道岸坡进行防护。(6)河道清淤疏浚4.2km。2.1.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提供。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6 09:00至2023-11-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ebpr.gov.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定兴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筑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 地址: 河北省定兴县东方嘉园一号楼2单元11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孙千
联系人: 杨志远
电话:
0312-7113015
电话: 0312-692509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原公告内容: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更正为: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3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