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天平0871-631815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6
公告正文

花卉种业实验室及辅助配套用房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 (EPC)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花卉种业实验室及辅助配套用房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一体化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对惠景园D8栋3—5层及惠景园4套住宅进行基础性装修改造,用于“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花卉种业实验室”的日常科研实验及办公、居住使用,其中:惠景园D8栋3—5层建筑面积4352.13平方米,惠景园4套住宅建筑面积624.06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1-16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7483553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该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工、毕工
办公电话: 0871- 6747897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赛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尹天平
办公电话: 0871-63181513 移动电话: 1536818255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051001001
标段名称: 花卉种业实验室及辅助配套用房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一体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1-2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06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5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花卉种业实验室及辅助配套用房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一体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如消防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施工及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发包人、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变更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办公家具采购任务。文字表述未尽之处,均以图纸标注及说明等为准。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说明: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调整的权利,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联合其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须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设计业绩: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投资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类似项目: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或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其他: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拟派人员要求: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配备的专业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当年的可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除符合本条第3.5.1-3.5.8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联合其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上述网站对应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对查询结果进行真实性承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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