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曙区鄞江镇清源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T254
项目名称:海曙区鄞江镇清源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77000
最高限价(元):82854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区鄞江镇清源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877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在鄞江镇清源村新建生活污水治理终端,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以提高水质。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
2.1.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1.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响应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2.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4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2.5.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09月04日(含)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新典星座4号楼802室;
拟在2022年09月04日(含)16:00之后,2022年09月05日(含)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收件人:吴工;联系方式:1805744839
请各供应商确保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5.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相关人员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6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7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8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0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四明东路1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29250079
质疑联系人: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30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天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星座4号楼8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晓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440839
质疑联系人:杨青春
质疑联系方式:1381980044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发网定稿)-海曙区鄞江镇清源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docx招标文件(发网定稿)-海曙区鄞江镇清源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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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海曙区鄞江镇清源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5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
序号 | 内 容 | |||||||||||||||||||||||||||||
★1 | 投标报价和预算 | 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须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布置、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垃圾清运及处置、保险、管理费、利润、税费、成交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3、服务期限内,成交人承诺的成交总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本项目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服费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亿~5亿0.05%0.05%0.05%注:成交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备注:(1)成交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账 号:363666104677户 名:宁波天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服费类型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服费类型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3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日起60天 | ||||||||||||||||||||||||||||
4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首次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首次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 | ||||||||||||||||||||||||||||
5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
6 | 签约方 |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 ||||||||||||||||||||||||||||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单位。 |
序号 | 项目 | 招标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章内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章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有)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本章内容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详见本章内容 |
10 | 验收标准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项目 | 要 求 |
1、服务期限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付款方式 | 付款方法和条件:项目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0%,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金额。 |
4、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适用。履约保证金形式:不适用。 |
5、质保期 | 所有投标产品质保期:自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6、合同终止 | 成交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成交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
项目 | PH | COD(mg/L) | 氨氮(mg/L) | TP(mg/L) | SS(mg/L) | 粪大肠菌群(个/L) |
指标 | 6~9 | 250~400 | 30~60 | 2.5~5 | 30~60 | ≤106 |
项目 | PH | COD(mg/L) | 氨氮(mg/L) | TP(mg/L) | SS(mg/L) | 粪大肠菌群(个/L) |
指标 | 6~9 | ≤60 | ≤8 | ≤2 | ≤20 | ≤104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料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格栅 | 500×500m,栅隙10mm,φ10mm | 不锈钢 | 台 | 1 | |
2 | 提升泵 | 6m3/h,16m,0.75KW(参考品牌:川源、凯泉、南方) | 台 | 1 | ||
3 | 液位控制仪 | 聚丙烯浮球式,量程0-4m | 个 | 1 | ||
4 | 一体化调节池 | 5.5m×2.25m×2.5m, | Q235B,6mm | 套 | 1 | |
5 | 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8m×2.5m×2.5m | Q235B,6mm | 套 | 1 | |
6 | 调节池基础 | 5.8m×2.6m×0.3m | 钢筋混凝土 | 项 | 1 | |
7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础 | 8.8m×2.8m×0.3m | 钢筋混凝土 | 项 | 1 | |
8 | 污水检查井 | Φ700 | 砖砌 | 座 | 3 | |
9 | 出水井 | 0.5m×0.5m | 砖砌 | 座 | 1 | |
10 | 污水管道 | De50 | PE实壁管 | m | 15 | |
11 | 污水管道 | De300 | HDPE双壁波纹管 | m | 80 | |
12 | 公示牌 | 0.9m×1.5m | 个 | 1 | ||
13 | 塑钢栏杆 | H=50cm | 塑钢 | m | 37 | |
14 | 马尼拉草坪 | m2 | 45 | |||
15 | 花岗岩步道砖 | 3cm | m2 | 3.6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主体 | 碳钢防腐,8m×2.5m×2.5m 厚度:6mm | 台 | 1 | |
2 | 硝化液回流泵 | 铸铁Q=10m³/h,H=20m,P=1.5kw(参考品牌:川源、凯泉、南方) | 台 | 1 | |
3 | 污泥回流泵 | 铸铁Q=10m³/h,H=20m,P=1.5kw(参考品牌:川源、凯泉、南方) | 台 | 1 | |
4 | 膜产水泵 | 铸铁Q=3.2m³/h,H=20m,P=1.1kw(参考品牌:川源、凯泉、南方) | 台 | 2 | |
5 | 膜反洗泵 | 铸铁Q=3.2m³/h,H=20m,P=1.1kw(参考品牌:川源、凯泉、南方) | 台 | 1 | |
6 | 负压传感器 | SUS304—1.0~1.0MPa | 台 | 1 | |
7 | 涡轮风机 | 铝合金型号:SCB52H 功率:2.2kw | 台 | 2 | |
8 | 紫外线消毒装置 | SUS304流量:5T/h | 台 | 1 | |
9 | 除磷加药装置 | PE200L加药桶,含计量泵,搅拌机 | 台 | 1 | |
10 | 膜清洗加药装置 | PE200L加药桶,含计量泵,搅拌机 | 台 | 1 | |
11 | 穿孔曝气管 | UPVC尺寸:DN32定制 | 套 | 2 | |
12 | 微孔曝气盘 | ABS+橡胶尺寸:φ215mm | 个 | 30 | |
13 | 组合填料 | 复合塑料尺寸:φ150*1500mm | m³ | 28 | |
14 | 填料支架 | 玻璃钢尺寸:φ20定制 | 批 | 1 | |
15 | MBR膜组件 | PVDF参数:15㎡/片 | ㎡ | 240 | |
16 | 膜池液位控制器 | SUS304静压式传感器 | 套 | 1 | |
17 | 电磁阀 | DN40 | 个 | 4 | |
18 | 电子流量计 | 套 | 1 | ||
19 | 电控系统及控制柜 | SUS305PLC控制+远程监控 | 套 | 1 | |
20 | 电缆线及保护管 | 橡胶 | 批 | 1 | |
21 | 管件,阀门 | UPVC | 批 | 1 | |
22 | 辅材,耗材 | 批 | 1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技术商务70分 | 需求响应情况(6分):根据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重要商务条款一览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每负偏离或未响应1条非实质性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技术商务70分 | 施工组织方案(25分):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承诺的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控性进行评分,最高9分;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承诺的供货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控性进行评分,最高9分;③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承诺的产品运输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控性进行评分,最高7分。 | 25 |
技术商务70分 | 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及运行维护方案(15分):①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议最高8分;②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系统运行维护方案的可行性、全面性、科学性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议最高7分。 | 15 |
技术商务70分 | 售后服务(16分):①评委就投标人拟定的售后服务措施是否满足采购单位需求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议,最高得8分;③评委就投标人拟定的售后服务的便利程度以及其他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议,最高得8分。 | 16 |
技术商务70分 | 企业综合实力(6分):①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 ② 具有污水处理装置的相关专利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清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 6 |
技术商务70分 | 业绩(1分):投标人提供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合同得0.5分,最高1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技术商务70分 | 政策性因素加分(1分):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提供有效期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文件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文件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 |
价格分(30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 | 30 |
总 分 (100分) |
评审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二)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三)响应文件规定部分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四)响应文件项目齐全;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五)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六)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七)带“★”的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八)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未达10项(含)以上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九)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十)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 | (十一)不存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序号 | 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 |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 说明(偏离/响应) |
序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 说明(偏离/响应) |
标项号 | 招标内容 | 投标总价(元) |
大写:小写: | ||
合同履约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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