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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2024-25、35号宗地拍卖出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n202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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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FN2024-25、35号宗地拍卖出让公告

                             FN2024-25、35号宗地拍卖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告字[2024]16

经阜南县人民政府批准,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FN2024-25、3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序号

土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加幅度

不动产单元编号

1

FN2024-25

田集路东侧、鹿城大道西侧、洪河路北侧

42353.91

(合63.53)

居住用地(配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5%

不大于2.2

不大于25%

不小于35%

住宅:70年;商业40

11371.87

2500

63.53万元

341225120014GB00102W00000000

2

FN2024-35

老阜方路北侧、京九路东侧

8527.24(12.79)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综合能源站)

不大于1.0

不大于55%

不小于5%

40

10232

2100

12.79万元

341225120205GB00109W00000000

备注:1.宗地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相应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挂牌方式出让。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阜南县FN2024-25号宗地:

1.FN2024-25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2.FN2024-25号宗地受让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土地出让金,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分期利息

3.FN2024-25号宗地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动工,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

4.FN2024-25号宗地商品住房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区为一小城东小学和五小双学区,初中学区为阜南县第五初级中学

阜南县FN2024-35号宗地:

1.FN2024-35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法人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由县商务局对竞买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符合加油站布点规划、同意报名”的审查意见,县资规局依据审查意见接受报名。

2.FN2024-35号宗地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动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

3.FN2024-35号宗地受让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85日至2024819日,从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政府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852024819日,到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819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820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82115时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应价或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应当按规定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4、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办证”。竞得人在竣工验收阶段,同步办理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房屋实测绘,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验收即办证”。竞得人在完成首次登记后同时交房,权利人(业主)同步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办证”。

6、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成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7、竞得人可以根据该宗地“用地清单制”中相关单位意见免除或简化单项评估

8、FN2024-25号宗地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出让公告附件。

9、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阜南县鹿城镇富陂大道北段71号

节假日值班电话:0558-2883659

联系电话:0558-2883983、2883659 

开户单位: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行: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59444971030000002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行营业部

账号:188747556613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南支行

账号:208110102100003899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行

账号:34050171170809799999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必须转入同一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既FN202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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