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土石方工程施工(第二次)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土石方工程施工(第二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土石方工程施工(第二次)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土石方工程施工(第二次)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土石方工程施工(第二次) | 511504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丝绸路 12号 | 08318755808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华西宜宾建设有限公司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云路北段70 号港腾汽车城 1号楼5层 | 08313561514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4614594.14 | 4614594.14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4.12.31 | / | / |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5.1土石方工程开挖、土石方回填及分层碾压、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道路、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进行迁改;大门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以及后期需搭设的临时施工围挡(须达到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要求)等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发包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5.2承包人需协调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在项目场平土石方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免受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的侵扰。在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施工的过程中,全面协调解决周边村民、交警、城管等关系,减少或杜绝外围关系对前期工作推进的影响; 5.3配合现场后续进场地勘及施工等单位工作; 5.4负责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场地和周边道路的维护和清扫费用; 5.5现场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孙晓纪 | 川1502016202002355 | 白浩 | 川1532012201370239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项目描述 | 2.1项目名称: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土石方工程施工(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30-04地块(暂定地块编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30-04地块(暂定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基地东临南十八路,西临南丝绸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61484平方米(约92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规划条件最终以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版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业态包含一类高层住宅、地下停车库、配套商业和配套设施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73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6470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约150221平方米,局部住宅首层架空层、配套商业和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62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920平方米,主要为地下停车库及配套的设备用房,各子项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审批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2.5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不含环保管控时间等不可抗逆因素),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 1)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情况,招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2)若本项目未最终实施,投标人前期已实施完成的机械开挖土石方按实结算。在招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该机械开挖土石方合同自动中止。 2.6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施工内容: 2.7.1土石方工程开挖、土石方回填及分层碾压、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道路、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进行迁改;大门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以及后期需搭设的临时施工围挡(须达到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要求)等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7.2中标人需协调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在项目场平土石方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免受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的侵扰。在场平土石方开挖外运施工的过程中,全面协调解决周边村民、交警、城管等关系,减少或杜绝外围关系对前期工作推进的影响; 2.7.3配合现场后续进场地勘及施工等单位工作; 2.7.4负责场平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场地和周边道路的维护和清扫费用; 2.7.5现场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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