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景疆河景泰县芦阳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08-2-27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景泰县华景疆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郭亮18990766866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10-8191744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景疆河景泰县芦阳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2-2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景疆河景泰县芦阳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景泰县华景疆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经招标人或其上级股东主体投委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备案完成,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景疆河景泰县芦阳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场址位于甘肃省景泰县境芦阳镇,海拔约1700-2200m的山区。
华景疆河景泰县芦阳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装机容量为100MW,安装13台单机容量为7.7MW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电站,箱式变电站容量为8500kVA。风力发电机组与箱式变电站之间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发电机出口电压为1.14kV,通过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通过4回电缆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侧母线。配置储能系统,额定功率按电源总功率的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的原则配置,安装容量为 10MW/20MWh。建设1回110千伏送出线路至景泰北330KV变电站,线路总长约35公里。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2.2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容量为10万千瓦,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配置1座10MW/20MWh储能站及建设1回110KV送出线路。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景泰县境芦阳镇境内。
2.4 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9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5月17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110KV升压站、10MW/20MWh储能、110千伏送出线路、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含政府及专项验收)、智慧风场设计及建设、网络全覆盖(包括升压站、设备区)、临时征地、植被恢复、合规性手续办理(详见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风电场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0MW/20MWh储能、110千伏送出线路、施工道路,含勘察测绘(含试验桩及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微观选址复核、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设计工代,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2)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风机成套发电设备、箱变、塔筒、风机基础锚板锚栓、电缆(含光缆)、电缆终端(中间)接头、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储能、SVG、调相机、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功率预测设备等)、计算机监控与保护、通信、通讯及计量设备等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的卸货、二次倒运(含堆场)、场内外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和调试工作(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工程单体、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环保环评、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设备标示、安全标牌、交通标示、消防标示、生活标示等标志、标示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4)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箱变、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继电保护整定的计算、SVG性能测试、调相机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电磁暂态建模、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电气设备特殊试验、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发电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配合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5)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
(6)负责项目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
(7)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8)大型设备运输及施工过程中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改建、扩建、加固、拓宽、扫空障碍、道路修复(恢复)、二次倒运场地租赁及相应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9)按照要求完成项目专项审批和验收手续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手续办理。(详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10)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11)负责智慧风场设计及建设、网络全覆盖(包括升压站、设备区)
(12)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
注:本招标文件所附设备“技术规范书中”招标人/方是指本工程承包人/方,投标人/方是指分包人。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10MW/20MWh储能、110千伏送出线路的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监造检测、建筑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注:(1)上述表中未明确,为保证本工程的完整性所不可或缺的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可以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0日09:00起至2024年8月2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泰县华景疆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正路镇砂河井村三组146号
联系人:郭亮
电话:189907668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 话:010-81917443
电子邮件:33236216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2-2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景疆河景泰县芦阳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景泰县华景疆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经招标人或其上级股东主体投委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备案完成,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景疆河景泰县芦阳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场址位于甘肃省景泰县境芦阳镇,海拔约1700-2200m的山区。
华景疆河景泰县芦阳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装机容量为100MW,安装13台单机容量为7.7MW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电站,箱式变电站容量为8500kVA。风力发电机组与箱式变电站之间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发电机出口电压为1.14kV,通过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通过4回电缆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侧母线。配置储能系统,额定功率按电源总功率的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的原则配置,安装容量为 10MW/20MWh。建设1回110千伏送出线路至景泰北330KV变电站,线路总长约35公里。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2.2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容量为10万千瓦,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配置1座10MW/20MWh储能站及建设1回110KV送出线路。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景泰县境芦阳镇境内。
2.4 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9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5月17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承包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110KV升压站、10MW/20MWh储能、110千伏送出线路、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含政府及专项验收)、智慧风场设计及建设、网络全覆盖(包括升压站、设备区)、临时征地、植被恢复、合规性手续办理(详见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仍然在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风电场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10MW/20MWh储能、110千伏送出线路、施工道路,含勘察测绘(含试验桩及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微观选址复核、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设计工代,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2)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风机成套发电设备、箱变、塔筒、风机基础锚板锚栓、电缆(含光缆)、电缆终端(中间)接头、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储能、SVG、调相机、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功率预测设备等)、计算机监控与保护、通信、通讯及计量设备等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的卸货、二次倒运(含堆场)、场内外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和调试工作(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工程单体、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环保环评、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设备标示、安全标牌、交通标示、消防标示、生活标示等标志、标示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4)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箱变、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继电保护整定的计算、SVG性能测试、调相机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电磁暂态建模、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电气设备特殊试验、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发电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配合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5)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
(6)负责项目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
(7)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8)大型设备运输及施工过程中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改建、扩建、加固、拓宽、扫空障碍、道路修复(恢复)、二次倒运场地租赁及相应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9)按照要求完成项目专项审批和验收手续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手续办理。(详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10)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11)负责智慧风场设计及建设、网络全覆盖(包括升压站、设备区)
(12)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
注:本招标文件所附设备“技术规范书中”招标人/方是指本工程承包人/方,投标人/方是指分包人。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10MW/20MWh储能、110千伏送出线路的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监造检测、建筑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承包人 | 发包人 | 说明 |
1 | 项目立项、核准文件 | | √ | |
使用草原勘测报告、临时使用草原勘测报告、草原植被恢复方案、取得林草部门出具的最终批复文件;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实施方案、取得项目所在地林草部门出具的最终批复文件;最终勘测定界报告、土地勘测、分户测绘及土地组件报批及批复;农用地转征地手续 、临时性用地征地手续、永久性用地征地手续、净空审核、地质灾害评估、洪水影响、压覆矿产资源、军事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及升压站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鉴定书、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总平面规划图。 | | √ | 承包人配合 | |
用地计划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建设意见书、施工备案、安全备案及验收、临时用电手续、发电业务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文物调查报告、气候可行性报告;地震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及获取批复相关技术服务;职业病(三同时)危害意见编制、评审及备案相关技术服务;水资源论证报告(取水证);安全(三同时)报告编制、评审及备案相关技术服务;节能评估报告表编制及备案; | | √ | | |
临时用地租用、复垦手续及相关费用 | √ | | | |
项目永久征地及相关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 | | √ | | |
并网手续 | √ | | | |
委托编制接入系统方案和取得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方案。 | | √ | | |
过电压、宽频振荡、安全稳定、电能质量评估专题报告及评审。 | | √ | | |
向省级电力公司、市级电力公司报送设备资料、试验资料等,取得《风电场接入系统批准书》和《关口计量点设置通知》。 | √ | | 发包人牵头,承包人配合具体工作。 | |
联系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缴纳注册费用,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 | √ | | 承包人配合具体工作 | |
委托项目施工监理。 | | √ | | |
组织召开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 | | √ | | |
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 | √ | | 发包人牵头,承包人配合具体工作。 | |
签订并网检测(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合同。 | √ | | 承包人所采购设备必须能通过上述检测。 | |
负责红线外用林用地,包括超出红线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等用地,进场道路、检修道路、集电线路临时用地,直埋电缆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协议签订并支付相关的征租用地费用。用地红线图出图、划线,办理土地、林地相关手续及协调费用。 | √ | | | |
迁坟、坟墓打扰费、红线范围内的拆迁补偿费用。 | √ | √ | 永久征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临时征地发生的项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土地地上物的拆改、青苗补偿费用 | √ | | | |
土地复原、复耕、复绿等相关费用 | √ | | | |
2 | 可研报告 | | √ | |
微观选址复核 | √ | | | |
施工图设计原则 | √ | | 发包人确认,并负责审查。 | |
风机机位、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如果有)等详勘 | √ | | | |
场区1:2000地形图测量 | | √ | | |
升压站1:500地图测绘 | √ | | | |
风机机位岩土工程勘测(地勘及土壤电阻率测试) | | √ | | |
升压站岩土工程勘测(地勘及土壤电阻率测试) | | √ | | |
测量基准点复测及维护 | √ | | | |
设备监造 | | √ | | |
执行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竣工图编制、提供竣工结算资料。 | √ | | | |
3 | 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设计、采购、改造、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验收。 | √ | | |
本项目升压站所有涉网设备(含计量、通信、涉网自动化、调度数据网、保护)的设计、采购、安装、改造、调试(含对调)、检测(含第三方评审)。 | √ | | | |
全部设备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含前期需要变更、校核部分,箱变低压侧主开关定值)及调试整定、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技术和售后服务等。 | √ | | | |
| 本项目场站、设备仿真建模及涉网试验(出具满足电网公司最新要求的报告)。 | √ | | |
| 全部设备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及调试整定、各级调度申报资料、涉网系统联合调试、调度通讯及自动化安装调试、入网测评、技术和售后服务等。 | √ | | 负责投产三年内保护定值的校核、调整。 |
4 | 办理施工许可证(如需) | √ | | |
办理平交道路占用许可、线路施工跨越、穿越(公路、铁路、林地)许可、地方施工备案手续 | √ | | 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费用(含押金) | |
一切运输手续和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如超大件或超重件)办理,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解决城乡公共道路与施工现场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支付相关费用。 | √ | | | |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施工和生活垃圾、堆放渣土、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用土地等并承担协调费用。 | √ | | 发包人配合 | |
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乡、村、村民个人等进行征地丈量、指认地界,负责发生的协调费用; | √ | | | |
委托进行临时用地的勘界工作 | √ | | 临建、机位平台、道路、施工临时用地 | |
临时用地资料整理、上报,取得县级政府批复的《临时用地批复》 | √ | | | |
委托进行临时林地草地报告编写、通过审查、取得林草部门林地草地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证书。 | √ | | | |
负责与国土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商永久征地和临时用地赔偿、补偿标准 | √ | √ | 补偿标准:永久征地由发包人负责协商;临时用地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协商。 | |
负责与林草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商林地补偿标准 | √ | √ | 补偿标准:永久征地由发包人负责协商;临时用地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协商。 | |
负责按照县级国土部门要求提供永久用地的各项支持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永久征地材料由县级国土部门经市级报送到省级国土部门。 | | √ | | |
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乡、村、村民个人等进行征地丈量、指认地界,负责发生的协调费用;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施工和生活垃圾、堆放渣土、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扬尘及噪音等并承担相关费用。集电线路跨越、穿越公路、铁路、林地草地等施工产生的费用。 | √ | | | |
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对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 √ | | | |
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施工过程的监测、评估,最终向发包人提供《水保工程监理总结》、《施工期间水保情况监测报告》 | √ | | 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 |
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应急预案编制 | √ | | 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 |
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保持施工环境卫生 | √ | | | |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 √ | | | |
| 发包人的临建区域、办公场所建设及电源、水源 | | √ | |
5 | 施工临建区、生活区的建设及配套电源、水源 | √ | | |
施工电源(10KV线路引接(如果需要)(含施工箱变及开关、计量表等附件),办理用电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或备发电车 | √ | | | |
施工水源(打井或附近买水,办理用水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 √ | | | |
施工通讯网络接入 | √ | | 包括发包人使用的网络 | |
智慧风场设计及建设、网络全覆盖(包括升压站、设备区) | √ | | | |
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 | √ | | | |
本项目施工通行、设备材料运输所涉及的场内外道路修建、维护。 | √ | | | |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 | √ | | 观测期限为基础沉降稳定为止。 | |
6 | 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风场内、变电站内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悬挂等。 | √ | | |
7 | 质量监督检查协调 | √ | | |
完成工程验收:防雷接地、防雷监测手续办理,并取得专项验收合格证书 | √ | | 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 |
完成工程验收:消防验收、消防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完成备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公安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 √ | | 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 |
质检验收协调 | √ | | | |
完成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承包人 | 发包人 | | |
1)并网前安评 | √ | | | |
2)计量系统验收 | √ | | | |
3)当地电力公司送电前的验收(含地调、中调) | √ | | | |
4)电力报装、型式认证、高低电压穿越认证 | √ | | | |
5)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 √ | | | |
6)竣工验收 | √ | | | |
7)环境保护监理、监测、验收,取得验收批文 | √ | | | |
8)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评估、验收,最终取得水务部门认可的意见或文件。 | √ | | | |
9)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取得相关批文 | √ | | | |
10)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相关批文 | √ | | | |
11)节能验收,取得相关批文(如有) | √ | | | |
12)工程档案验收,取得相关批文 | √ | | | |
8 |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 √ | |
其他保险 | √ | | |
注:(1)上述表中未明确,为保证本工程的完整性所不可或缺的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可以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0日09:00起至2024年8月2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泰县华景疆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正路镇砂河井村三组146号
联系人:郭亮
电话:189907668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 话:010-81917443
电子邮件:33236216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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