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211fj-186001001
预算金额205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宇翔027-872352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9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1-04 20:14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治疗性抗体产业化车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治疗性抗体产业化车间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211FJ-18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11FJ-18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治疗性抗体产业化车间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5-420115-04-01- 6017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郑店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内
建设规模:治疗性抗体产业化车间项目占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地上三层(总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部分楼层层高根据工艺设备高度可能超过8米),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将建设抗体产业化洁净生产车间。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包含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管线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2)采购:工程设备的采购并运输安装至相应位置;(3)施工总承包:建筑结构工程(含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及评审)、装饰装修工程、净化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冷库工程、弱电工程、自控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梯工程、动力工程、工艺用水分配及洁净管道工程、室外工程(含与厂区现有系统及场地的对接)等,同时还包含甲供工艺设备到货后的现场保管以及甲供工艺设备安装所需的墙楼板(含净化装修板)开孔洞、封堵、打胶密封等施工;(4)调试、培训及验证:工程施工范围内各系统的调试、培训、验证(如洁净室及空调系统验证、工艺用水及洁净管道系统验证、计算机化系统(自控)验证等)、视频监控系统验证、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验证及相应的验证文件(DQ\IQ\OQ等)的编制,并免费配合协助发包人进行性能确认(PQ)、工艺验证(PV)、试生产及迎接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等;(5)竣工验收:负责办理各项开/竣工手续,收集、整理并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并办理各单项竣工验收手续,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除生产工艺需求条件以外)漏项和短缺,在本范围中并未列入但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是满足对系统的性能保证值或相关法规规范所必须的,均应由承包人承担并视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格外计取,同时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将所需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深化设计、工艺设备连接、行业规范验收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21
合同估算价:205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经营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施工单位具备);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满足该要求以上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满足该要求以上设计资质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应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业建筑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都必须是已竣工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4)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②拟派出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③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需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函)。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职责分工;(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05日至2022年11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汪洋
联系人:
张宇翔、毕洋、郭庆、刘志林
电话:
027-86637028
电话:
027-872352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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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19092287@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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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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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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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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