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3年生物质燃料基地提升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生物质燃料基地提升项目 已由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以石农(2023)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聚能矿产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贴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灵寿县聚能矿产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生物质燃料基地提升项目(二标段) 2.2工程概况:建设厂房及购置生物质颗粒机等设备设施20台(套),实现年产能由5000吨提升至10000吨以上,农业三剩物能源化利用量0.8万吨以上。 2.3项目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狗台乡栗阜安村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生物质燃料基地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购置生物质颗粒机等设备设施(详见文件) 2.5交货期:4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一标段:生物质燃料基地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购置生物质颗粒机等设备设施(详见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1 09:00:00至2023-11-27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寿县聚能矿产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广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灵寿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大厦6层619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赵静静 | 联系人: | 张洋 |
电话: | 18503116552 | 电话: | 0311-85040390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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