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通辽内陆港场区集装箱装卸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2-0754)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通辽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通辽内陆港场区集装箱装卸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标准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参与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需经通辽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
4.维保条款:详见合同。
5.售后服务及要求: 详见合同。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1)由通辽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正面吊2台、叉车1台,配合集装箱装卸作业的两台正面吊、1台叉车统一交付给外包单位使用。正面吊操作、维修、保养、用油及全年的集装箱装卸作业均由外包单位负责。同时通辽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与沈阳沈铁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保养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10日--2023年3月9日。中标单位在签订《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后,仍需继续与沈阳沈铁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履行《设备保养合同》,在《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履约期开始至2023年3月9日期间每月产生的维保费用27486.00元(含税),均由中标单位承担。2023年3月9日,《设备保养合同》履行终止后的设备日常保养、维修均由中标人单位自行负责。
(2)其他要求
一是成交人要按照通辽内陆港货场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完毕。作业中应遵守铁路集装箱装卸作业标准,如违反作业标准,采购人则下发违约处理通知书,按《承揽方不当装卸作业行为违约金支付标准》从履约保证金或次月清算款中扣除。
二是成交人必须遵守铁路货场治安、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和客户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货场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成交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成交人中标资格。
三是成交人必须组织装卸作业人员进行有关铁路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培训质量(含考试)由成交人负责,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是成交人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装卸、搬运作业,并保证24小时联系通畅。
五是采购人对装卸、搬运作业要进行不定期检查,严格禁止成交人刁难、勒索货主。
六是采购人如接到对成交人作业人员的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将不予结算该批次装卸费,并有权向成交人提出人员更换要求,成交人要立即更换,并不得因此影响采购人作业任务的完成。成交人在采购人货场内作业应听从采购人的指挥。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经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①成交人将中标的装卸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②在铁路货场自行收费或向货主索要其他好处费用的、不能组织开展正常的装卸作业,影响采购人运输生产组织的。
③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完成临时和特殊任务,如抢险、救灾、应急装卸车时,成交人拒不服从调配的。
④成交人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或路风事件,严重影响铁路安全生产或路风、路誉的、造成车辆损坏或货损并不积极进行善后处理的。
⑤涉及重大的诉讼、争议、纠纷或拖欠债务等,采购人有理由认为成交人上述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⑥团伙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的和其他严重违反合同业务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成交人对固定作业人员必须缴纳足额的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作业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必须对其作业人员的工资、工伤、医疗、劳动保险等各种费用,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足额支付和缴纳。
8.成交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全部作业人员名单和与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9.成交人在铁路货物装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10.装卸、搬运作业时,成交人要听从采购人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允许作业时,方可开始作业。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
11.成交人要安排人员对装卸、搬运作业过程巡视监控,保证货物安全。
12.成交人需具备2台正面吊车全天同时作业的资质条件(包括满足2台正面吊车同时作业的特种设备驾驶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
13.成交人至少要有能够满足集装箱作业的正面吊车1台,且设备调运时间需在两小时内能够及时就位。(遇极特殊情况,内陆港公司2台正面吊因设备故障等原因,无法及时进行装车作业,企业能够保证及时调运正门吊设备进行装卸车作业,以免造影响组行装车)。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体系认证无要求。
4.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95306.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8:00时起至2022年11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30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人:刘臣
立项人电话:15148732001 0365-22275
技术咨询人:林冠宇
技术咨询人电话:13847592642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石经理
电 话:024-62080907 1594017619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61959729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2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