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网点运钞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网点运钞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网点运钞项目
包件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网点运钞项目(东胜区及康巴什区)
包件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网点运钞项目(准格尔旗)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营业终了将支行库存现金存放至具有现金寄库条件的场所进行保管且能够满足日常现金调缴押运服务。供应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满足供应商准入条件,具有现金寄库及调缴押运的资质、固定的全监控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充足、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等条件。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如注册资本、认证资质、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成功案例要求等具体内容)。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可根据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增加提交材料内容。(如认证资质证书、成功案例等)
7.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3),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鄂尔多斯分行(东胜区及康巴什区)或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准格尔旗)网点运钞项目,以便区分参与投标区域。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女士 0477-8319544
李先生 0477-8319543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yuanye102600@126.com、hxbhhhtjczx@163.com
征集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