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宾阳县禁毒智能化管控数据监测服务三期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4.0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2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宾阳县禁毒智能化管控数据监测服务三期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宾阳县禁毒智能化管控数据监测服务三期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询价条件。
1.4采购项目概况: 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宾阳县禁毒智能化管控数据监测服务三期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200.00元(含税)。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成交供应人数量及份额:1家,成交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3.40元/次,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禁毒智能化数据监测服务,包含数据采集与检测服务3000次(可检测多种毒品类型残留数据),详细的服务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的交付。
2.3服务地点:南宁市宾阳县。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3.2供应商应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须提供有效的承诺书。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或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相关产品(服务)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包含本次采购产品品类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广西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3.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3.6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3.7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3.8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供应商资格要求,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3日,每日上午14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请于应答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并电话通知采购人,向采购人电子邮箱(chengqq@chinatowercom.cn)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1号总部基地一期D5栋2楼会议室。
       6.3递交方式:邮寄递交。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应答人需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应答文件,并保证应答截止时间前寄达程经理(18878569079,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1号总部基地一期D5栋)本人签收。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项目不组织线下唱价会议,将采用钉钉直播模式供各位应答人观看参与。请各位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前注册钉钉账号,我单位工作人员将在接收到应答文件后添加对应应答人代表作为钉钉好友,并于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十分钟组建本次项目唱价会议群聊组,邀请各位应答人代表参与观看直播(每单位限1人)。
        6.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6.5.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1号总部基地一期D5栋
联系人:程经理   电话:18878569079  电子邮件:chengqq@chinatowercom.cn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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