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金额小写:1183341.6元 (年度)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叁仟叁佰肆拾壹元陆角
按合同执行
按甲方月度考核评分情况,月度支付
1、道路广场保洁:前广场、办公楼、中心地带及步行区的所有道路、广场、铺装场地人工全天候巡回保洁;一级道路扫地车每天普扫一次。
2、行政办公楼保洁:办公楼大厅物品堆放整齐,地面干净透亮。
3、水域保洁:每天沿节尾狐猴岛范围内打捞漂浮垃圾至少一次;步行区整个水域每周打捞一次。
4、垃圾站及垃圾桶保洁:公园区域内垃圾收集容器及垃圾站的保洁;垃圾收集至指定垃圾站(垃圾桶300个,垃圾站4个)。垃圾桶要求每天及时清空垃圾,台面每天至少擦拭一次。
5、公厕保洁:办公楼、食堂5座厕所及步行区15座厕所的管理及清洁、保洁等工作(蹲位156个,残位26个、小便池73个)。
6、化粪池保洁:化粪池的疏通及运输(13座环保厕所)。
7、公园区域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洗和保洁工作。特别是虎豹长廊玻璃每星期至少擦拭两次。
1、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管理措施,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随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重大活动与特殊情况下无偿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调动相关工作人员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限 3 天以内),如需 3 天以上视情况由甲方给予一定补偿。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5、甲方每月对乙方卫生保洁服务外包(第二次)实施考核评定,严格按照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执行,乙方考核未合格时,甲方有权按照考核办法扣除一定金额的服务费。6、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存储、休息场所、水源、安全用电、照明、车辆机械(勾臂车、扫地车、水车)及日常消耗品(包括清洁清洗剂、清洁球、垃圾袋、蚊香),以保证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7、乙方工作人员食宿由乙方负责,如若需要在职工食堂搭餐,需甲乙双方协商后,经甲方同意,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购买就餐券后方可搭餐。8、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开展正常的服务工作,尽可能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9、协助乙方做好有关对外、对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10、及时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乙方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提供帮助。11、如遇有特殊工作需求时(如重大接待任务、创优检查、发生台风、水灾、火灾、冻害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进行卫生保洁或灾后卫生清理工作。1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二)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不得将服务项目转让他人;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转让及分包无效。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支付服务费用。3、按本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4、对于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工作内容,乙方必须服从安排,并按本合同约定配备人员和相应物资为甲方提供服务。5、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应管理措施,对甲方在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的工作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及时予以整改处理。认真配合完成其他特殊卫生清扫保洁工作。6、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影响甲方工作的行为发生。乙方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禁止与游客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产生伤害或发生投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禁止物业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收捡废品。7、乙方按照人事合同相关规定提供上岗人员的身份证明、社保证明、健康证明、劳动合同交由甲方(人事科、保卫科)备案,备案的人员必须与实际相符,且年龄低于 60 岁。8、乙方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要有甲方及乙方管理人员在场,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服从安排。9、服从甲方的按排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各项活动。10、每月在甲方月生产会上需将下月卫生保洁、工作计划及本月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对甲方提出—43—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协商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如遇节假日还需提前将节假日期间保洁安排管理工作预案交于甲方审核备案。11、日常工作中,乙方若发现有不文明行为(如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在禁烟区吸烟等),要及时制止,文明劝导;发现景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制止并通知甲方。12、如遇重大任务和应急处置情况,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要求及时完成。在重要节会、文明创建、暗访检查期间,卫生保洁质量未达标,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2000 元;公园卫生质量出现问题,被上级部门或其他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责令立即整改的,每次扣 2000 元;受到群众投诉、电视、报纸曝光核实无误的,每次扣 2500 元;1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能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以保证本协议正常的履行。14、乙方日常办公所需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可能节约生产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15、乙方负责做好与天心区政府有关环卫卫生及爱卫工作的相关衔接,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且需按甲方所在街道、社区的要求履行灭四害的相关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经济损失,甲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承包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且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如甲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不按约定支付服务费,乙方可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4—3、因政策规定、开发建设等不可抗拒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此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时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或侵害第三人人身、财产权益,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不履行相应义务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不足扣除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另行支付补足。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的一切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不履行相应义务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不足扣除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另行支付补足。6、本合同中所称的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及误工费等所有费用。
(一)、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文本提供给合同外第三人。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有抵触,则按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