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废矿、
尾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2018-06190(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域、海纳公司)授权青海海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湖水泥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新域、海纳公司授权,海湖水泥公司作为招标人,出具会议纪要相关委托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石灰石矿山废矿、尾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委托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一标段:湟中县鲁沙尔镇白土庄村鱼肚山西坡(或东厂区,厂址待定);
二标段:大通县桥头镇毛家沟石灰石矿山山顶;
2.2 招标范围:新域、海纳公司所属两处石灰石矿山废矿、尾矿综合开发利用,由投标人(承包方)投资建设砂石骨料生产线,方式为合作承包模式,包括生产经营手续办理、全部项目设计、勘察、建设施工、调试验收、生产经营和销售;砂石骨料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销售所需的法定手续办理;同时承担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销售环节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2.3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湟中县门旦峡矿建设规模150万吨/年砂石骨料生产线,利用水泥生产中产生的废矿、尾矿;
二标段:大通县毛家沟矿山山顶建设规模100万吨/年砂石骨料生产线,利用水泥生产中产生的废矿、尾矿;
2.4本砂石骨料项目所有生产、经营手续均以青海海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名义办理,项目建设、生产及运营均不涉及对二处矿山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资产所有权的处分;
2.5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建设完成并实现竣工验收达标达产(各项运行指标达到设计指标);
2.6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6004;
2.7合同估算价:一标段4500万元,二标段1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8月18日、8月19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一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9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青海海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购买文件联系人:麻长鑫
购买文件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
业务联系人:牛春林、李美娜
联系电话/传真:0971-6144811/6144811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400069945805017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