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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厦门路21号的一宗商业房地产

【信息时间:2023-10-24】【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11910时起到2023111010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网址:www.rmfysszc.gov.cn)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厦门路21号的一宗商业房地产。该房屋为钢混结构,所在楼层为1-5/5层。不动产证书号为宜市房权证宜昌开发区字第02285050228495号。建筑总面积为9151.45(其中办证面积为6759.21,未办证面积为2392.24,总土地扣除房产占地后的剩余空地,空地面积为5652.077㎡,地类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419日。有租赁。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详细明细如下:

幢号

建筑面积(

实际用途

层数

装饰装修

完损程度

0138

2303.13

12层为维修车间、局部为办公室,第345层为员工宿舍

1-5/5

展厅室外:平屋顶,彩钢板屋面,钢化落地玻璃外墙,局部铝塑板贴面,背立面为防水涂料外墙。展厅室内:前半部分为汽车展示厅,钢结构屋顶贴装饰板材,地面铺800×800高抛砖,内墙贴铝塑板;后半部分为维

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完好,屋面、楼地面基本完好,门窗开关灵活,水卫设施完好通畅,电照绝缘良好,综合成新率85%

修车间,环氧塑脂漆地面,顶棚及内墙

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

均粉刷乳胶漆,塑钢窗,卷闸门;办公

能力,无不均匀沉降,

1 层为汽车展厅、

区顶棚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格栅式日

承重构件完好,屋面、

0137

4456.08

局部为维修车间,第23层为办公

1-3/3

光灯,内墙乳胶漆刷白,地面铺地砖,木包门。

楼地面基本完好,门窗开关灵活,水卫设施完

综合楼室外装修:平屋顶,防水涂料外

好通畅,电照绝缘良

墙。

好, 综合成新率85%

2265.96

1层为汽车展厅、局部为维修车间,第2层为办公

1-2/2

综合楼室内装修:宿舍顶棚及内墙均粉刷乳胶漆,地面铺设地砖,木包门;办公区域天棚为石膏板造型吊顶,并安装有孔灯,内墙粉刷乳胶漆,地面铺设复合木地板,装饰木包门。顶棚及墙面均粉刷乳胶漆,卷闸门,维修车间地面为水泥地面。

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完好,屋面、楼地面基本完好,门窗开关灵活,水卫设施完好通畅,电照绝缘良好,综合成新率90%

126.28

办公仓储

钢混三等

水泥地坪

3886.83

12 围墙

195.18

24 围墙

262.7

挡土墙

152.78

铁棚简易房

1281.71

广告牌

25.2

护坡

1740.4

雨棚

553.92

不锈钢栏杆

126.62

室外坡道

746.64

洗车房等

55.32

评估价:6625万元,起拍价:4240万元,保证金:848万元,竞价增价幅度:4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102510时起至202311816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标的物咨询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标的物所在地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成交裁定书之前,买受人应当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负担主体的由买受人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112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拍卖竞价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111616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三峡农行伍营分理处,账户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7772569725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捷博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编号为湖捷房评字(2023)第562《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网拍辅助机构-湖北翰瑞拍卖有限公司 罗经理15971628318

法院监督电话:07176323612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09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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