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至2024年基于机器人应用的包装烟用材料自动加料装置研发应用(条盒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至2024年基于机器人应用的包装烟用材料自动加料装置研发应用(条盒纸)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至2024年基于机器人应用的包装烟用材料自动加料装置研发应用(条盒纸)。
2.2 项目编号:2364030301010017.01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昭通卷烟厂2023年至2024年基于机器人应用的包装烟用材料自动加料装置研发应用(条盒纸)服务项目,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研究一体化牛皮纸抓取切割装置;2.3D视觉托盘码垛拆解识别系统;3.应用于重载场景的智能视觉安全系统;4.研究整机协作控制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昭通卷烟厂、楚雄卷烟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完成系统应用测试工作并使全套研发装置投入运行使用。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分;下午14:00时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①搜索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进行获取。点击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步骤完成基本信息填写,上传“招标文件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无需到现场办理。
②招标文件获取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指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时出示)。
4.3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1)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办公大楼14楼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
联 络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环湖南路0001号
招标代理单位: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络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2号(玉溪市气象二生活区)旁2楼
联 系 人:张誉、彭莎迪、杨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