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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59266
(三)预算金额:13,131.3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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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自本采购订单成交之日起或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以先到的为准 |
(一)委托代理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代为申请调查取证,应诉,参加一审阶段的各项代理活动,进行和解与调解、提交各项法律文书,及其他为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必要行为。 (二)委托服务范围 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授权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预测诉讼风险,策划应诉或反诉方案,根据案件需要为采购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 2.为采购人代拟有关应诉法律文书; 3.为采购人代办或协办应诉、反诉; 4.指导、协助、代理采购人收集、提供证据及进行证明活动; 5.代理采购人出庭参加案件的庭审活动; 6.代收诉讼材料、裁判文件等; 7.根据诉讼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8.与该批案件有关的其他有关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 | 1 | 13,131.3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吴老师 81096130
采购单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