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金山院区南侧道路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61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csc2024f036
预算金额61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招标联系人姜丽娜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小倩18802187616
中标公司上海市上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金山院区南侧道路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招标编号:SHCSC2024F036)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金山院区南侧道路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中标人:上海市上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二、其他:
1、项目编号:SHCSC2024F036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3、采购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中标价格:61 万元
4、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金山院区南侧道路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5、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 年 04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
6、公示时间: 2024 年 04 月 23 日
7、公示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8、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市上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9、成交金额:61 万元
10、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段新平、黄亦明、王丽利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对磋商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上海市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 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洋,监督 电话:632790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 2901 号
联 系 人:姜丽娜
电 话:021-37990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联 系 人: 葛小倩、刘思源
电 话: 18802187616
电子邮件: gexiaoqian@s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