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lc-202311qt-005001001
预算金额29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先生15730701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1
公告正文
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ESLC-202311QT-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311QT-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利川市凉雾乡狮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204-422802-04-01-11916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凉雾乡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清江三渡峡段水库清淤工程和污水管网工程、山体绿化及生态景观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等。①清江三渡峡段水库清淤工程:该工程拟对清江流域三渡峡水库及河道进行清淤、建设库区防洪护岸及生态修复、新建拦砂坝及排沙渠道,彻底解决水库及河道淤泥淤积的问题。其中清淤工程清淤总体积约 112.76 万立方米,其中环保淤泥约 80.16 万立方米;水下方泥沙挖方量 32.60 万立方米。新建一座冲砂水闸,对河道两岸进行生态护坡,生态护坡面积 50000 平方米。②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收集系统,包括 DN400 截污干管 6288m,DN300 污水收集支管 4481m,DN200 污水收集管 210m,预留 DN200UPVC 接户管 2000m。③山体绿化及生态景观工程:该工程主要是对三渡峡山体绿 化美化,着重于对河道及半岛山体本身的生态保护、功能恢复和服务功能修补,打造符合当地本土景观及特色文化的绿道风貌,具体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护岸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小品景观构筑物工程、配套服务设施、电气工程、观光农业设施、农田观光栈道、农田观光休憩廊等 。④片区生态修复工程:该工程主要对片区内驾校、电站、废 弃矿山、采石场等污染企业进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工程面积约23.95 万平方米。
    其他:本项目分期实施,每期工程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总承包方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用电报装、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0
  合同估算价:290000000.00元
  2.3其他: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类似项目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五年内)承接过1 项市政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项目建设管理团队:(1)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质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注册单位应为该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应为该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杜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5730701888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江源街安置小区A栋三楼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董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6318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恩施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机场路社区施州大道22号君华苑小区A栋三单元303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杜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573070188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11月10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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