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工程成交公告
沥青加铺工程科研仪器设备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商品包装快递包装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无线局域网产品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解决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劳动力配备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扬尘控制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采购人材料设备进场时间的计划超大件超重件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场内交通桥梁临时加固改造消防水渣土垃圾管理竣工图隐蔽工程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治安保卫建筑垃圾处理安全生产生活区与办公区分隔管理预制加工施工区域分隔封闭管理基坑场地硬化排水沟护栏设置维护保管拆除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施工进度总计划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防水材料试验人员施工设备临时设施工艺试验试验设备投料试车
金额
187.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天诚磋商-2022-14号
预算金额200.55万元
招标公司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0519-87035386
中标公司江苏华晨路桥有限公司187.85万元
中标联系人赵冬梅
公告正文
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工程成交公告
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天诚磋商-2022-14
二、项目名称: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华晨路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溧阳市南大街169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捌拾柒万捌仟伍佰捌拾肆元壹角
(小写:1878584.1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工程 施工范围: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冬梅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01010706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科宇、张琴兴、王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六折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溧阳市别桥镇
联系方式:0519-878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大楼13楼
联系方式:0519-87035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519-870353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工程采购文件.doc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工程采购文件.doc
采购人: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天诚磋商-2022-14号项目名称: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工程(2022年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5-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14第一章采购邀请1-5目录采购代理机构: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工程1.项目编号:天诚磋商-2022-14号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9-80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5-48
7.质量要求: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5.采购需求:别桥镇小石桥沥青加铺。项目最高限价:1890303.08元(其中暂列金8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项目预算金额:2005596.10元(其中暂列金800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中小企业政策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5.响应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4.售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响应。3.方式:现场报名,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13楼综合办公室。2.地点: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13楼综合办公室。1.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2)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注:(1)响应人报名时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由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资质证书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下磋商,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13楼)。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13楼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3.因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每家供应商不得超过1名代表现场投标。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室前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经测量体温超过37.2°C不得入内),出示当日场所码,外地来溧人员需出示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另外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勿参加。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_《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9-87801020地址:溧阳市别桥镇名称: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519-87035386项目联系人:彭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87035386地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13楼名称: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申请表附件1:
供应商全称(公章): |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 |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
疫情期间参与评标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2:4、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3、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2、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 ||||||
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日 期: |
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有,具体情形:(1)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首轮不唱标),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1.2 | 履约保证金 | 免收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 日历天。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口头形式。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7035386;通讯地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53号通用路桥大楼13楼。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六折收取。缴纳时间:由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一说明
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中小企业定义: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1进口产品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2.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6信息安全产品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正版软件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5.响应费用4.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响应文件构成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9.7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装或线装两种方式之一,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等方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9.6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一份电子U盘文档。(响应单位中标之后另行提供两份副本);正本和副本必须分开装订,用封套分别加以密封。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报价
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有效期11.2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1.1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1.保证金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4.1响应人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4.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2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应加盖与响应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1响应文件由响应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所提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2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未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响应文件,不予参加磋商和评审。
17.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评审结果宣布前,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采购代理机构17.3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响应文件密封性核查结果。17.2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响应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是否按本须知编制。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开启五评审
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磋商小组17.6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拆封响应文件。
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0.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终止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签订合同
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质疑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询问24.询问与质疑
25.代理费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评审程序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符合性审查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资质证书(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进口产品(如有) | 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5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
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此表由代理机构提供)。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7其他:______。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核查”的材料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评委会核查,过时不予接收,不提供原件核查的不得分。注:二、评审标准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7.报告违法行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部分 | 2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 | 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 |
2 | 主观分 | 70 | ||
2.1 | 总体概述 | 10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 | |
2.2 | 施工总进度计划 | 10 | 关于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 | |
2.3 | 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 10 | 该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 | |
2.4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10 | 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 | |
2.5 | 劳动力配备 | 10 | 用于该工程的劳动力配备;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 | |
2.6 | 机械设备的投入 | 10 | 用于该工程的机械及各种设备,及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设备的使用管理等内容;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 | |
2.7 | 保修服务方案 | 10 | 用于该工程的保修方案内容;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 | |
3 | 客观分 | 10 | ||
3.1 | 企业业绩 | 5 |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2 | 项目成员 | 5 | 拟投入的本项目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安全员 C 证)的,有一人得5 分,本项最高 5分。 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总分值 | 100 |
第四章采购需求6.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人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5.上所需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人涉嫌资料造假等,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4.投标人按评分细则所有得分项目均视为对本次招标的承诺,中标后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2.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书、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得分。
合同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协议书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供应商:采购人: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成交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
二、合同工期4.工程承包范围:3.工程内容: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1)中标通知书;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供应商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二次报价,中标综合单价为响应报价(第一次)基础上二次报价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响应函及其附录;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公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签订。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叁份,供应商叁份,招标代理贰份。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响应文件及双方其他书面约定。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照设计图纸确定。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工程和设备
1.4.3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采购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采购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采购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图纸以及设计文件所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1.4标准和规范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供应商可自费复印更多份数,暂估项目的图纸套数在相关合同中另行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各专项专业工程施工前7天内,提供相应施工图纸;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响应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图纸;(9)其他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供应商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叁份;供应商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采购人提出要求7天内;需要由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扬尘控制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采购人材料、设备进场时间的计划);1.6.4供应商文件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经审图合格的全部施工图纸。
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供应商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供应商文件,供采购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采购人审批供应商文件的期限: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后7天内。
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采购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采购人向供应商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总平图红线为边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采购人要求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工程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完整文件。1.11.2关于供应商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采购人所有。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由采购人和监理人提供的图纸和其他文件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用于或转给第三方,为此供应商自愿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如果对公开有关信息的必要性产生争执,则以采购人的决定为准。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采购人所有。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2采购人代表2.采购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采购人代表:
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提供,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采购人对采购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采购人要求执行。通信地址:/。
采购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3、如需供应商装表计量,供应商自行装表计量支付,(本工程水、电费用已按市场价包含在合同价中)2、若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盗用消防水,所产生的相应责任都由供应商承担;1、施工过程中采购人不提供水源和电源接驳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肆份。(9)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交符合采购人、城建档案馆和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采购人、监理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3.供应商采购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采购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排污管理:供应商自行办理排污许可证;二、供应商须负责与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联系、安排及协调。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由供应商办理有关交通、环卫、环保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民事纠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工程建设过程中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需采购人配合的,供应商从中积极协调,若因供应商而影响手续办理,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拖延一天处1000元/天的违约金。(10)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一、供应商在本合同生效后7天向监理、采购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监理、采购人在7天内予以回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经各方确认后,供应商应于2天内向各方提供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和电子文件。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影响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弃土,保持路面清洁,车辆出入场内场外道路,均应设专人进行路面保洁;渣土车辆在出入市政道路前必须进行冲洗,避免带泥作业和沿路撒泼滴漏等。供应商负责与交警、城管、市政等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在交通线路上布置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解汽车、行人交通,其相应手续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四、高(中)考、节假日、市内有关方面重大活动期间或采购人需要的特别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供应商应予无条件服从,并按照有关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对由此造成的供应商损失,采购人将不予承担。三、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达到文明工地标准。且施工人员进场必须规范着装(包括安全装备、设施)。禁止在非规定地点大小便、倒垃圾,违者将按采购人施工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办法或制度承担违约金。公共道路占用(若有):供应商办理占用手续。垃圾管理:供应商自行办理垃圾弃置许可证;噪声管理:供应商自行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噪声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十一、在采购人提供了符合规定的开工手续后,供应商应具备维护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秩序的能力,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扰民”和“民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供应商对外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交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采购人进行协调,则协调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对外纠纷或其他人员阻挠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十、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供应商须按国家颁发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技术档案管理条例、有关部门现行要求编制整理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一式肆份(其中应有贰套盖有审图章的竣工图)及采购人、监理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移交给采购人和有关部门。竣工图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九、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供应商不得破坏,否则必须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八、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及材料、设备等款项;且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供应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与每一位建筑工人签订用工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及约定支付材料、设备等款项。否则,供应商无条件同意采购人直接用工程款补足工人工资及材料、设备等款项。并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偿工期违约和信誉等损失。七、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供应商应按要求的进度完工。六、供应商应与其他专业承包队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明确符合采购人或相关部门要求的产品的进场施工、供货时间,在经监理、采购人批准后,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安排采购人指定供应商进行施工、供货。由于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供施工条件或配合采购人指定供应商进行施工、供货,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2项目经理十六、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水源和电源接驳点由供应商自行解决,综合考虑临时用水、用电方案。十五、其他工程若提前介入,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采购人的要求,须向采购人支付2万元以上/次的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十四、供应商不得损坏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设施,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并向采购人支付1万元以上/次的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十三、如遇抗洪、抢险、救灾等突发性应急情况,需服从采购人的调度,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员、机械配合作业(发生费用另行商定)。如不服从采购人调度,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在后续工程的投标。十二、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周到岗天数不少于5日,每日工作时间不低于6小时,并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必须按规定参加工程例会及其他会议。供应商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供应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职责。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3.1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供应商人员3.2.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证据确认本工程中标的项目经理无法胜任或者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及采购人正常工作的,经采购人提出后,必须在3日内调离本工程,同时供应商应在3日内用采购人批准的项目经理代替上述调离的中标项目经理,否则向采购人支付1万元/天违约金;若拒不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将供应商清退出场,解除合同的同时不免除供应商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3.2.3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供应商擅自更换,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需承担违约金10万元并经采购人同意(意外事故、突发重病等采购人认可的特殊原因除外),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条件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经理,且符合原磋商公告中的业绩要求。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监理人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如低于上述规定的天数和工作时间,作违约处理,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天;规定参加工程例会必须准时到场,项目经理不到场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无故迟到1000元/次,有事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报监理人认可;以上情况若连续超过两次,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支付违约金,若出现上述情形累计超过十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将供应商清退出场,解除合同的同时不免除供应商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供应商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5分包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监理人对本工程响应书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实际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和材料员进行考核,如低于上述规定的天数和工作时间,作违约处理,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人;规定参加工程例会必须准时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和材料员无故不到场支付2000元/次.人的违约金,无故迟到200元/次,有事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报监理人认可;以上情况若连续超过两次,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支付违约金。3.3.5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要求响应书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和材料员到位,中途若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意外事故、突发重病等采购人认可的特殊原因除外)并承担违约金:技术负责人10万元、其余人员1万元/人;若擅自更换,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3.4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3.3.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工程响应书中的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和材料员)无法胜任或者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及采购人正常工作的,经采购人提出后,必须在3日内调离本工程,同时供应商应在3日内用采购人批准的上述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向采购人支付3000元/人天违约金。3.3.2现场负责人每天必须到岗,每日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并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必须按规定参加工程例会及其他会议。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3.7履约担保2、施工过程中须考虑成品保护措施费用以及材料运输过程中防尘、密闭运输、安全等措施费用、路面清洁、洒水等相关费用及与建设、城管等部门之间的矛盾协调、处罚及应上缴的相关规费等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与采购人无涉。供应商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已竣工工程未交付采购人之前,供应商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供应商自费予以修复。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执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中标单位交完履约保证金后持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到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开收据,竣工验收合格后,凭交款收据至采购人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
在采购人和供应商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采购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另行协商;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供应商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书面申报材料后24小时内。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开工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治安保卫措施,并承担因供应商因该项工作不力而造成的相应损失。(3)建筑垃圾处理按相关规定要求。(2)供应商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害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供应商在施工期间须针对周边情况做好防尘降噪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声、污水、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6.1安全文明施工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如发生投诉及主管部门追责,每次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从供应商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临时设施的搭设需经监理人和采购人批准,并按标准化、文明现场的要求设立标语、标牌,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和场地硬化、美化,并承担相关费用。供应商应保证施工现场符合工程当地建设、规划、环保及城管部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承担因其自身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本工程供应商必须按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管理,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制定的有关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并服从采购人、监理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监理要求制定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制度的运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动态计价管理,详见常住建〔2020〕99号文。满足采购人其他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现场生活区与办公区分隔管理,施工现场预制加工区与施工区域分隔;施工区域封闭管理,基坑应做好四周场地硬化、排水沟及护栏的设置、维护、保管、拆除等工作,并承担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恢复责任。
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供应商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供应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和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7.3.2开工通知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在工程准备工作完成后,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提交开工报审表。7.3.1开工准备7.3开工
(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采购人原因和国家行政相关要求的停工(非供应商的责任),经采购人同意,工期可顺延。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采购人通过监理人向供应商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根据工程实际进度。7.4测量放线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供应商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6不利物质条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2万元/天向采购人支付延期违约金,得到采购人认可的延期除外。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1)按通用条款执行;采购人和供应商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4)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供应商首先进行自检,并做自检内容记录,此外还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如监理工程师对检验过材料表示怀疑时,有权随机抽样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若检验或试验不合格,其费用及违约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采购人、监理人对材料供应商的决定或认可并不解除供应商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解除供应商对材料应负的责任。供应商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时或未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材料(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防水材料等),供应商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主要材料供应商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但须得到采购人、监理人的认可。未经采购人、监理人的决定或认可,供应商不得私自将材料运进现场,更不得将材料用于本工程。材料的供应以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为原则,由供应商自理。具体事宜由供应商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供应合同中明确,供应合同中明确具体品种、数量、标准、规格、型号、尺寸、供应办法、供货时间、供货地点。(1)除采购人供应或采购人定价供应商供应材料外,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由供应商负责采购的材料,采购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样本、样品(可进行封样的),并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初检。供应商对材料质量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保留采购人供应或采购人定价供应商供应材料的权利。8.4.2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7天向监理人申报相关资料,监理人在收到申报资料3天内完成审批。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商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供应商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供应商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按变更流程审批。(7)供应商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使用代用材料对本工程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的影响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采购人代表批准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根据工程申报单、现场签证于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采购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供应商对代用材料的质量和使用代用材料引起的不良结果的责任。(6)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与材料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若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材料款,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任一款项中扣除该部分并支付给材料商。(5)因发现供应商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或未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材料(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防水材料等),致使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供应商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供应商应该对用于本工程中的各种工程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本工程。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等进行供货,严禁擅自更改。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9.1.2试验设备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变更项目清单计价工程量结算方法:由供应商提出,经监理人、采购人和跟踪审计(如有)审定后的数量进行结算。变更项目清单计价合同单价的结算方法:响应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响应的合同单价结算,但采用不平衡报价且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子目变更,其单价将在满足该子目中标工程量15%范围内采纳其报价,超出15%(含)以外的工程量按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方法确定价格;响应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供应商应按本专用条款第12条之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c中确定的方法计算。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采购人要求执行。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
10.7暂估价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2、如有变更,应在变更部分施工前一周提交变更方案,如涉及造价的,则需提供变更前后的造价对比方案。
第3种方式:供应商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只能按照采购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10.8暂列金额供应商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固定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在响应综合单价内,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4)政策性调整(税率调整除外)(3)工程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波动。(2)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前期费用(1)供应商的响应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条件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4)采购人确认的其它项目;(3)暂估价材料、暂估价项目;(2)采购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b.响应文件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响应文件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结算;a.响应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响应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2)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因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部分,增加项目及签证部分造成新增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1)工程量应由供应商按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采购人提出,经审计后按审定数量按实结算。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5)采购人提出对乙供部分材料进行更改,引起的价差。
(7)凡暂估价(材料)项目建设方保留二次招标的权利。(6)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供应商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供应商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采购人及审计部门确认,如未提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的调整或供应商放弃调整措施项目的权利。(5)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隐蔽签证单上必须有供应商、监理工程师、采购人代表、审计部门跟踪审计人员四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的时间及标注时间、部位、尺寸的现场影像资料,如有必要,还需附有综合单价分析表。(4)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费用的内容均须事先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并提供预算书待监理、采购人、跟踪审计人员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结算。(3)以本工程磋商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c.响应文件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等计价规则中的标准并按中标优惠率同步下浮,材料价格参照工程实施期间的《常州工程造价信息》,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综合单价报采购人确认。
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
供应商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支付至合同价的40%,经审计后,第二年年底前支付至审定价的70%,余款于第三年年底前付清。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采购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采购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采购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采购人的期限:/。
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采购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根据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编制整理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在竣工质量验收(俗称竣前验收)之前经监理及采购人、供应商认可后移交给采购人,若供应商未能及时移交,竣工质量验收延后,直至供应商完整移交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他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3.2.2竣工验收程序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供应商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4.竣工结算供应商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
采购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执行。采购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期限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供应商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1竣工结算申请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供应商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供应商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执行。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另行协商。
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采购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1)采购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其他方式:/。(2)审定价的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审定价的3%扣除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供应商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采购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16.违约供应商收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
(1)因采购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采购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采购人违约的责任采购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若因采购人原因需减少或取消部分工程量清单,采购人只对已发生的合格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合格工程量与供应商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16.1.1采购人违约的情形16.1采购人违约
(7)其他:/。(6)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供应商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采购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4)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采购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采购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及其他零星工作施工的要求,否则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供应商违约的其他情形:(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发布的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包括采购人委托的监理人签发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定、会议纪要、通知单、工作安排及联系函),上述各类文件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如不执行上述各类文件,视为违约,并且采购人将向供应商追溯由于不执行上述各类文件造成进度延误而产生的法律责任。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16.2供应商违约供应商按16.1.1项〔采购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采购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采购人违约解除合同
17.不可抗力采购人继续使用供应商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供应商文件和由供应商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供应商违约的责任
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采购人应在商定或确定采购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采购人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自然灾害。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供应商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供应商自理。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人身以及其它依据国家、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办理的人身、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缴。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19.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2.磋商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响应文件及双方其他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等同合同的法律效力。1.项目相关责任人:20.补充条款:(2)向溧阳市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序号 | 名称 | 姓名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质量责任人 | |
3 | 安全责任人 | |
4 | 劳务责任人 |
8.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人保留甲供、甲定乙供的权利。7.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工程变更和采购人要求的额外工程施工,否则供应商将按1万元/次承担违约金,并追究责任,供应商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管理。6.现场施工所需接水、接电的工料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费用应包括在响应报价内。5.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供应商不得将施工材料随意堆放在街道上,施工垃圾需及时清理,不得影响道路通行,注意路面整洁。否则每发现一次,扣除800元/次。4.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关于质量、工期的控制措施和进度计划要求实施,如果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出现不能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在经过采购人一次警告后,仍不能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时,采购人有权终止供应商的施工权,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接手供应商的施工工程,同时采购人将没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施工期间收到采购人或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整改通知,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累计出现3次未整改到位或累计5次质量不合格,做退场处理,已完工部分不予结算,并将不良行为上报主管部门。
14.根据常住建规【2020】3号文件要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供应商须在合同中明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采购人按照实施办法拨付农民工工资,具体按实施办法执行。该文件内容如与常住建(2021)152号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常住建(2021)152号文件内容为准。13.承发包双方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常建〔2018〕113号)、《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常建〔2018〕132号)等要求,按各自职责,将防治措施落实到位。12.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11.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采购人提出的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争创优质工程所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措施,供应商必须接受。10.如承包范围、施工界面存在争议,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指令为准。9.供应商必须承诺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保证不发生因农民工工资纠纷矛盾对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如发生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供应商承诺按3万元人民币/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予全额赔偿。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6.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15.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执行“常建【2017】235号及“常建规【2017】4号”。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采购人名称)致:溧阳天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联合协议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特此证明。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
日期: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响应人公章:响应人全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一览表7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盖章):响应报价汇总表及其他报价表分项报价表8分项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
投标总价 | 投标工期 | ||
投标质量等级 | 建造师 | ||
现场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
施工员 | 安全员 | ||
质量员 | 造价员 | ||
材料员 |
工程名称: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年月日
投 标 总 价 | ||||
招 标 人: | ||||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总价 (小写): | ||||
(大写): | ||||
投 标 人: | ||||
(单位签字盖章) |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人: | ||||
(签字盖章) | ||||
编 制 人: | ||||
编 制 时 间: | ||||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规费(元) | |
合计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规费(元) |
1 | |||||
2 | |||||
合计 |
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1.1 | 人工费 | ||
1.2 | 材料费 | ||
1.3 | 施工机具使用费 | ||
1.4 | 企业管理费 | ||
1.5 | 利润 | ||
2 | 措施项目 | ||
2.1 | 单价措施项目 | ||
2.2 | 总价措施项目 | ||
2.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
3 | 其他项目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3 | 其中:计日工 | ||
3.4 |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 ||
4 | 规费 | ||
5 | 税金 | ||
6 | 合计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1 | |||||||||
2 | |||||||||
合计 | |||||||||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工程名称: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安全文明施工 | [2]+[3]+[4] | |||
2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单价措施项目综合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 | |||
3 | 安全文明施工省级标化增加费:一星级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单价措施项目综合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 | |||
4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单价措施项目综合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 | |||
5 | 夜间施工 | ||||
6 | 非夜间施工照明 | ||||
7 | 二次搬运 | ||||
8 | 冬雨季施工 | ||||
9 | 反季节栽植影响措施 | ||||
10 | 地上、地下设施的临时保护措施 | ||||
1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
12 | 临时设施 | ||||
13 | 赶工措施 | ||||
14 | 工程按质论价:合格工程 | ||||
15 |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 ||||
16 |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 ||||
17 | 智慧工地费用 | ||||
18 | 合计 | [2]~[17]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合 计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材料暂估单价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合 计 |
工程名称:计日工表投标供应商必须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作内容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 1.1 ]~[ 1.4 ] | |||
1.1 | 社会保险费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 |||
1.2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 |||
1.3 | 环境保护税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 |||
1.4 | 其他规费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 1 ]-除税甲供材料费和除税甲供设备费/1.01 | |||
3 | 合计 | [ 1 ]+[ 2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一 | 人工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三 | 机械 | ||||
机械小计 | |||||
总 计 |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偏离表9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谈判供应商(盖章):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10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需求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说明:1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2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3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6)其他。5)优惠条款或承诺;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2)项目管理方案;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项目编号: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14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1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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