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6944]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监理
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临时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清场安置住宅学校公建配套配套商业规划市政道路设施工程勘察旁站监理临时施工用水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质量控制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BIM全过程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办法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设备监造驻场监造征拆管线迁改绿化迁移项目管理策划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临时施工用电工程质量保修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建筑构配件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施工准备工程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疫情防控工程管理办法有关事务性工作给排水工程测量施工安全监理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图文收发工程图档管理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质量监控监理临时办公场地的一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有目的的检查供水燃气验收供电施工总平面临设布置交通疏解调配维修竣工扫尾项目的考核评价办公桌椅复印机数码相机土方测量软件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测距仪激光垂准仪红外线水平仪游标卡尺千分尺塞尺力矩扳手接地电阻测量表万用表混凝土回弹仪保护层探测仪坍落度检测仪涂层测厚仪泥浆比重计砂浆稠度仪灌砂仪土工试验仪器PH值检测仪器30米钢卷尺5米钢卷尺回访维护审核竣工结算钢筋抽料表电脑资料归档软件监理设备仪器驻场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监理规划试验室文件资料监理与相关服务恢复服务外出考察设备检测监测方案的监理勘查各参建方职责报批报建及验收管理计划统筹管理设计变更设计设计质量进行监理施工单位深化设计装配式建筑深化图加工图模板图装修深化图幕墙深化图空调深化图钢结构图厨房专业图地下室管线综合图室外管网综合图电井设施布置图配电箱电表箱强弱电桥架母线槽电信网络配线架电梯井基坑支护塔吊基础设计图电梯机房布置图柴油发电机房深化图高低压配房深化图风机房水泵房深化图停车场管理系统深化图智能化系统深化图精装交房深化图门窗及栏杆深化图园林景观深化图永水永电工程深化图临水接入工程深化图临电接入工程深化图临时基坑沟槽支护设计图市政配套设施监测清单编制工程预算审核图纸会审记录控制桩校核平面控制网临时水准点测量设备放线保护措施施工测量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征地拆迁建筑材料重点检查抽查专项检查混凝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卷材防水层构造主体结构梁柱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网架结构索膜质量网络视频监控查阅检索档案系统合同实施监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签证费用结算审核费用索赔招标清单对照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程量计算书验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控制方案防范性对策信息必须进行分析施工进度计划改变重大施工方案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计划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土方开挖降水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模板工程工程总体材料设备检验报告重要材料制造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石材质量保证期结算资料调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鉴定书试验报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设备制造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坯料外购器件外协作加工件主要及关键零件性能检测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合同诊断移交工程资料合同跟踪协调和管理编码系统各种合同资料的保存与查询招投标修改澄清工程材料有关批准文件有关政策文件法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决策项目实施方案信息处理工具临时工程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监理日记巡查旁站记录工程照片事故处理资料材料报验报表中间计量资料工程款支付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进度状况记录机械设备技术资料信息采集编排归档保存内部文件规划验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室内环境验收卫生防疫验收人防工程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防雷验收建筑节能验收专项验收资料工序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验收中间验收监理通知会议记要备忘录合同执行情况监理月报监理报告总结评估计算机信息管理监理档案监理资料数据管理录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日常维护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人员配备培训计算机系统配置计算机技术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合同工程施工管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该系统项目施工管理人力资源对信息资料收集主体数据库系统结构成本资金环保工程材料供应设备使用文明工地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沟通与协调管理系统工程项目沟通与协调噪声废气污水环境管理施工场地交叉作业相互影响施工收口处理建筑成品保护需要采取的配合措施质监站安监站施工监理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专题会议检讨工作联系单工程量核定停工工程需要暂停施工工程暂停复工合理化建议设计变更手续设备移交资料复核确认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工程变更图纸电子文档招标图纸竣工图纸现场办公用房饮食住宿交通工具测量仪器水平尺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监狱工程分包高程控制网驻地建设进度管控质量管控造价及合同管理内业资料机场三期扩建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在线审础设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6944
预算金额242009.41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陆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工020-8336558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监理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JG2022-16944 |
招标单位 |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监理企业-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企业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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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0-29 0:00:00 | 2022-11-03 23:59:59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0-29 0:00:00 | 2022-11-21 10: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0-29 0:00:00 | 2022-11-21 10: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0-29 0:00:00 | 2022-11-21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0-29 0:00:00 | 2022-11-21 10:3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11-21 10:15:00 | 2022-11-21 10:30:00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2-11-21 10:30:00 | 2022-11-21 11:30:00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1-21 10:30:00 | 2022-11-21 11: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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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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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监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2-1694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9日 0时0分~2022年11月21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76.24232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参与香港专业人士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注:①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和使用的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③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⑤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参与香港专业人士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0时30分 - 2022年11月21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9日 0时0分 - 2022年11月21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0时15分 - 2022年11月21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陆工
- 代理联系人:洪工
- 联系方式:020-83365581
- 代理联系方式:020-61101333-1868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清?项目)监理-上网版1.pdf【招标公告】(清?项目)监理-上网版1.pdf
- 【招标公告】(清?项目)监理-上网版.doc【招标公告】(清?项目)监理-上网版.doc
- 【招标文件】(清?项目)监理-上网版.doc【招标文件】(清?项目)监理-上网版.doc
- 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清?项目)上网版.doc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清?项目)上网版.doc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资金来源证明.pdf资金来源证明.pdf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生僻字无法显示)(1).pdf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生僻字无法显示)(1).pdf
- 清?项目项目代码.pdf清?项目项目代码.pdf
-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 SL202210270043-20221028165338.GZZB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
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
(清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
㘵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建设单位融资筹集,招标人
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
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
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学校、公建配套和配套商业,以及
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509557㎡(地上建筑面积:39063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921平方米),其中:其中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3204㎡,居住
用地面积:131063㎡(包含地块十五幼儿园),独立公建用地面积:77639㎡。公建地块
5块,公园绿地3块。分别为地块一、设地块二、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地
块八、地块九、地块十、地块十三、地块十四。同时建设A9(支路)、A10(次干路)、B
5(次干路)、B9(次干路)及B10路北侧路段(支路)。(最终建设内容以政府批复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清㘵地块,位于花都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西侧,该地块北
起花都区商业大道主干道,南至田美东路次干道;西邻106国道,东至大广高速。
2.1.4工程概算:暂定建安费242009.4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供电部分
货币补偿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含工程勘察旁站监
理等)、施工准备阶段(含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
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
缺陷责任期,下同)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含疫情防控)、投资
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BIM全过程、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
工管理、工程创优、工程变更、设备监造、驻场监造、征拆、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协
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
与设计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工程创优办法、项目管
理策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委托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3监理服务期限:
2.3.1监理服务期自受托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
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包
括本合同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
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2监理服务期内,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监理人的总监理工
程师、安全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资料员、报建协调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
作;工程收尾阶段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或委托人指定场所开展工程收尾相关监理服务工作。
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3,762,423.27元。
2.5特别说明
2.5.1招标人同期组织:①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
设三期工程(建南(首批))监理;②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
设施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监理;③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龙口-小布二期)(第一批)监理;④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
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⑤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
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二期(首批))监理;⑥白
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一批)
监理共6个项目的招标工作。
2.5.2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招标项目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
(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招标项目,不能兼中。如投标人同时参
加两个或以上招标项目投标的,各招标项目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招标项目分别编制投
标文件。本次招标的6个招标项目可以只报一套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架构人员参加投标。6
个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若6个招标项目先后开标、评标,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或
正式中标人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视为自动放弃后面项目(包括单独投
标项目或者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项目经评审如其排名第一
名的,则由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若6个招标项目同时开标、评标,则按照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
序依次推荐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在多于一个项
目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
动放弃其余不同项目(包括单独投标项目或者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
格,其余项目由该项目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某一投
标人成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剩余所有项目的所有中标
候选人资格,经评审的后续排名单位上升递补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若出现某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仅在该招标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
来的中标候选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已成为其他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
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该招标项目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
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招标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招标项目招
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
重新组织招标。
(4)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其他招标
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
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5)若某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或中标
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房屋
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
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
目资质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
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规定]。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如
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参与香港专业人士投标的,须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注:①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
建审批〔2020〕295号),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
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和使用的要求,按《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
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
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③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
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
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
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
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
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应以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的一方为主办
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
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
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
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
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
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
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
53.html)
⑤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
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
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
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
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
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
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
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
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
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联系人:陆工
电话:020-8336558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18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陈工、洪工
电话:020-61101333-1868/186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联系人:陆工
电话:020-8336558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电话:020-28866213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
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
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
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
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
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
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
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
参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
订立本协议书。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
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
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
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
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
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
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
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日期:2022年10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
2.1.1招标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建设单位融资筹集,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清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2.2监理范围: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供电部分货币补偿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含工程勘察旁站监理等)、施工准备阶段(含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下同)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含疫情防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BIM全过程、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工程变更、设备监造、驻场监造、征拆、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设计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工程创优办法、项目管理策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委托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4工程概算:暂定建安费242009.41万元。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清㘵地块,位于花都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西侧,该地块北起花都区商业大道主干道,南至田美东路次干道;西邻106国道,东至大广高速。2.1.2工程建设规模: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学校、公建配套和配套商业,以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509557㎡(地上建筑面积:3906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921平方米),其中:其中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3204㎡,居住用地面积:131063㎡(包含地块十五幼儿园),独立公建用地面积:77639㎡。公建地块5块,公园绿地3块。分别为地块一、设地块二、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地块八、地块九、地块十、地块十三、地块十四。同时建设A9(支路)、A10(次干路)、B5(次干路)、B9(次干路)及B10路北侧路段(支路)。(最终建设内容以政府批复为准)。
2.5.1招标人同期组织:①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首批))监理;②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监理;③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龙口-小布二期)(第一批)监理;④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⑤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二期(首批))监理;⑥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一批)监理共6个项目的招标工作。2.5特别说明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3,762,423.27元。2.3.2监理服务期内,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资料员、报建协调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工程收尾阶段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或委托人指定场所开展工程收尾相关监理服务工作。2.3.1监理服务期自受托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2.3监理服务期限:
(5)若某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4)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3)若出现某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招标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已成为其他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该招标项目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招标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2)若6个招标项目同时开标、评标,则按照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在多于一个项目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不同项目(包括单独投标项目或者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项目由该项目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某一投标人成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剩余所有项目的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经评审的后续排名单位上升递补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1)若6个招标项目先后开标、评标,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正式中标人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视为自动放弃后面项目(包括单独投标项目或者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项目经评审如其排名第一名的,则由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2.5.2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招标项目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招标项目,不能兼中。如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招标项目投标的,各招标项目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招标项目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6个招标项目可以只报一套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架构人员参加投标。6个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③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注:①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和使用的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参与香港专业人士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4其他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⑤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18楼招标代理部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电话:020-83365581联系人:陆工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83365581联系人:陆工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0-61101333-1868/1866联系人:陈工、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电话:020-28866213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2022年10月日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成员一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主办方名称:联合体协议书
4.联合体各成员分工: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备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目录日期:2022年10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
第二卷4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一卷1
(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3第三卷62第五章委托人要求50
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第二章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珠江国际大厦43楼联系人:陆工电话:020-8336558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18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陈工、洪工电话:020-61101333-1868/1866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项目建设工期暂定为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确保获得省级工程优质奖,争创一项国家级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23,762,423.27元。注: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总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转账、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3、如采用保函(纸质版)(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书)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纸质版复印件递交至开标室用于开标),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4、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bszycwxg/857020.jhtml)。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5、对于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状况良好的相关证明(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风险提示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6、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企业的资料(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中4.4)。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以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7、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中4.5)8、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9.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可由主办方提交即可。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应按招标项目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及“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类似业绩”资料,但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上述内容资料需提供且作为评标资料。(注:类似业绩,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2、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③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名单)④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⑤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答疑澄清或补充公告(如有)中的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也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要求: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开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功能的通知》。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2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提交投标备用光盘。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6)违反合同约定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7)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任职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并拒绝按照任职承诺书的规定更换的。 |
10.2 | 送达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10.3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不足8名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8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4 |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4.1款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0.5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10.6 | 否决投标条款 | 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6、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 决。7、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8、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9、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7.6.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10.7 | 其他 | 中标单位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二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要求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
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
(7)监理大纲;(6)资格审查资料;(5)监理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记录表格式)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_______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确认通知附件六:确认通知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
(第三章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年月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服务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服务大纲得分也相等,则由评委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相等得分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招标人同期组织:①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首批))监理;②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监理;③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龙口-小布二期)(第一批)监理;④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⑤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二期(首批))监理;⑥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一批)监理共6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招标项目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招标项目,不能兼中。如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招标项目投标的,各招标项目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招标项目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6个招标项目可以只报一套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架构人员参加投标。6个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1)若6个招标项目先后开标、评标,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正式中标人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视为自动放弃后面项目(包括单独投标项目或者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项目经评审如其排名第一名的,则由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若6个招标项目同时开标、评标,则按照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在多于一个项目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不同项目(包括单独投标项目或者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项目由该项目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某一投标人成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剩余所有项目的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经评审的后续排名单位上升递补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3)若出现某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招标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已成为其他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该招标项目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招标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4)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5)若某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格式八中的①、②、③、④、⑤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主办方;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点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点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35分监理大纲部分:35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分因素:投标人诚信得分:20分投标人诚信得分=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0%。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网站企业诚信评价专栏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得分为准。企业诚信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房建排名得分为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且经算术校核的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报价大于或等于5个,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的报价少于5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没有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以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点,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35分) | 项目业绩(8分) | 1、监理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2、获奖监理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5分。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35分) | 总监理工程师(5分) | 1、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2、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1分;3、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3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分) | 1、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2、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1分;3、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35分) | 其他主要人员(11分) | 1、人员数量、专业配备均满足《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专业人员数量、专业要求的得5分;2、在满足《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专业人员数量、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其中配备的专业服务人员(总监和总监代表除外)中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6分。本项最多得11分。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35分) | 第三方评价(4分) | 投标人具有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和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没有的得0分。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35分) | 财务状况(4分) | 投标人连续(应含2021年度)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情况:(1)获得5次或以上“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4分;(2)获得4次“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3分;(3)获得3次“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2分;(4)获得2次及以下“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
2.2.4(2) | 监理服务大纲部分(35分) | 总体方案(10分) | 总体方案思路及各项计划安排(5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及招标内容,提出总体服务工作方案,包括相关工作程序、制度及流程,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措施。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 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 | |
2.2.4(2) | 监理服务大纲部分(35分) | 总体方案(10分) | 项目施工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管理措施(5分) | 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认识和理解、项目施工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所提供的优质服务措施和手段等。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 | |
2.2.4(2) | 监理服务大纲部分(35分) | 施工阶段监理方案(15分) | 施工监理方案(5分) | 要求监理工作目标明确,监理工作依据、制度、流程完善;监理工作内容及管理手段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 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 | |
2.2.4(2) | 监理服务大纲部分(35分) | 施工阶段监理方案(15分) | 对本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5分) | 要求监理工作目标明确,监理工作依据、制度、流程完善;监理工作内容及管理手段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 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 | |
2.2.4(2) | 监理服务大纲部分(35分) | 施工阶段监理方案(15分) | 进度控制计划(5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对进度控制的重点、难点,逐一提出可行的进度控制方法及针对性的措施。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 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 | |
2.2.4(2) | 监理服务大纲部分(35分) | 投资控制方案(5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投资控制服务方案。具体、透彻的分析投资控制的重点、难点,提出各主要专业工程投资控制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及合理化建议。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 | ||
2.2.4(2) | 监理服务大纲部分(35分) | 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监理方案(2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监理方案,方案针对性强、合理、可行。优得2分;良得 1.5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
2.2.4(2) | 监理服务大纲部分(35分) | 合理化建议(3分) |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方案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
2.2.4(3) | 报价得分(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5分,下偏1%扣1分。(最多扣10分) |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20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投标人诚信得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0%。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截止当天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网站企业诚信评价专栏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得分为准。企业诚信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主办方企业监理-房建专业排名得分计算。 |
2.2.4说明 | 说明:(1)“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2)“获奖监理业绩”: ①以投标人获奖证书为准,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②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③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④省市级质量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奖项不含安全、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类奖项)。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3)“总监理工程师”和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总监变更证明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提供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和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5)“A级纳税人”称号: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部门官网的纳税信用查询网页截图、税务机关颁发证书的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地方税务部门官网或税务机关颁发证书的评价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材料不计分)。(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评分标准2.2.4(1)中的“资信业绩部分”的相关评分内容,除“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主要人员”外均以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为准。(7)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评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8)若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格式八-④提供《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的,则“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其他主要人员”评审项均不得分。(9)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人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提供不计分。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㘵项目)监理1.1项目名称:1.项目概况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监理合同另册)
2.1招标范围:2.监理范围及内容1.4投资估算:建安工程费242,009.41万元。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清㘵地块,位于花都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西侧,该地块北起花都区商业大道主干道,南至田美东路次干道;西邻106国道,东至大广高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学校、公建配套和配套商业,以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509557㎡(地上建筑面积:3906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921平方米),其中:其中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3204㎡,居住用地面积:131063㎡(包含地块十五幼儿园),独立公建用地面积:77639㎡。公建地块5块,公园绿地3块。分别为地块一、设地块二、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地块七、地块八、地块九、地块十、地块十三、地块十四。同时建设A9(支路)、A10(次干路)、B5(次干路)、B9(次干路)及B10路北侧路段(支路)。1.3建设规模:1.2招标单位: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质量管理目标: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确保获得省级工程优质奖,争创一项国家级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4.质量管理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管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3.2监理服务期内,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资料员、报建协调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工程收尾阶段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或委托人指定场所开展工程收尾相关监理服务工作。3.1监理服务期自受托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3.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供电部分货币补偿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含工程勘察旁站监理等)、施工准备阶段(含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等)、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下同)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含疫情防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BIM全过程、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工程变更、设备监造、驻场监造、征拆、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设计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工程创优办法、项目管理策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委托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5.1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按要求组建项目管理架构,并将项目管理架构报招标人备案,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核实人员是否符合合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以及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5.监理管理人员架构要求4.5进度目标: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4.4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工程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4.3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图集(V2.0版)的通知》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和《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HSE)标准化指南》等,杜绝环境破坏、环境污染和水体污染事故等。4.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严格落实防疫“四早”原则,确保建设项目不发生疫情,杜绝疫情扩散感染。确保取得市级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确保取得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争创国家级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③以上监理组成人员资历证明材料为满足基本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除学历证、近一个月(2022年9月)社保证明资料、简历表原件外,还应按《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备注栏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表中要求监理工作经验年限以格式八-其他材料之《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填写为准,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监理岗位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②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①本表不作为响应性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的评审依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5.2项目管理架构组成人员应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的要求,如因特殊情况部分投标人员不能到位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人员更换申请,得到批准并按合同要求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人员的更换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完成,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的项目管理架构人员不允许随便变更。项目监理人员组织配备要求如下:
序号 | 职务 | 人 数 | 人员基本要求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
1 | 指挥长 | 1 | 由监理人的公司分管经理、总工或以上行政职务,并已在本公司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的领导担任。 | 单位任职证明 |
2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3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5年以上编审造价工作经验。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证书 |
4 | 总监代表 | 1 | 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
5 | 安全总监 | 1 | 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且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 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 |
6 |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 5 | 工民建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7 | 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8 | 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给排水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9 |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10 |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测量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11 |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经验。 | 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书 |
12 | 造价工程师 | 2(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 | 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具有5年以上编审造价工作经验。 | 一级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证书 |
13 | 造价员 | 1 | 具有3年及以上造价工作经验。 | 资格证书(如有)、学历证书 |
14 | 档案资料管理员 | 1 | 从事图文收发与工程图档管理专业工作2年或以上,熟悉掌握工程图档管理标准及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满足招标人信息化管理要求。 | 学历证书 |
15 | 监理员 | 9 | 具有土建、机电、市政、园林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由业主根据需要调剂。 | 职称证书 |
16 | 合计 | 28 |
6.3招标人提请投标人详细阅读和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内容,准确把握招标人对本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结合本企业的资源和实力,对本项目的投标作出最优的监理方案和最合适、最有竞争力的报价。6.2确保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应按相应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实现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及文明施工的目标的难度较大。6.1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质量监控,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6.其他5.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阶段,调整各个专业监理人员进场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④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6.9驻场的监理人员应自行解决食宿,不得与承包人同食同住。6.8监理临时办公场地的一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由监理人自行配置,费用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总额内。6.7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监理酬金中。因工程中间停工而不退场的,监理人可与招标人协商减少停工期间驻场监理人员的数量,但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不作调整。6.6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监理报酬,但监理人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6.5在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期内,在合同约定的施工监理范围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或工期跨度变化时,工程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已含于投标报价中。6.4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每日在现场投入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数量及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6.15监理人应确保监理纪录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严禁事后补资料的情况发生。6.14监理单位必须组织和监督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广州市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通知》穗建筑[2006]551号和《关于全面启动广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视频建字〔2006〕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上报、决策、实施,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质量监控。6.13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以及安全生产控制和信息沟通与管理,招标人建立了一套项目信息管理处理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及通信技术,以计算机、网络通信、数据库作为技术支撑,对项目全过程所产生的各种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地进行管理,为项目实施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为此,监理人应相应建立与招标人的项目信息管理处理系统软、硬件相配套的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沟通与信息管理程序和制度,以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项目信息可以数据、表格、文字、图纸、音像、电子文件等载体方式表示,保证项目信息能及时地收集、整理、共享,并具有可追溯性。保证验收资料(含影像)的完整性。6.12为了保证专业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监理单位应确保其现场监理人员满足招标人对于人员资历、专业、经验的相关要求,并确保其现场管理人员的稳定。如果监理单位投入的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无法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应根据招标人的指令立即更换。6.11为了加强招标人与监理人的沟通与协调,招标人另行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招标人监理代表)常驻项目监理机构,监督并协助项目监理机构工作。6.10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监理人不得向委托人索取任何经济补偿。
7、监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的通讯、办公、试验检测设备设备要求表6.20监理单位应积极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相应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实现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及文明施工的目标。6.19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及成品保护工作。6.18监理单位施工前应做好周密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方案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持每天一般巡视与有目的的检查、工程薄弱环节的抽查相结合,做到眼勤、腿勤、手勤,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并及时、彻底地解决,不留隐患,使工程在有效的控制下顺利进行。6.17监理人在监理期内承担协调供水、燃气、供电、通讯工程等各工种交叉施工的工作,相关费用包括在其投标总价内。6.16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总平面的组织策划进行审核,在施工总平面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负责施工总平面的管理协调工作,包括场内排水组织、施工临设布置、场内交通疏解、红线内临时施工道路的调配使用维修。
2、项目的竣工验收、整改及移交;1、项目的竣工扫尾;(一)、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扫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监理人应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各项管理要求。工程收尾阶段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8.工程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的通讯、办公、试验检测设备要求表
名称及型号 | 监理人能达到的程度简述 | |||||
名称及型号 | 最少数量 | 拟投入本项目情况(台套) | ||||
名称及型号 | 最少数量 | 小计 | 新购 | 自有 | 租赁 | |
办公设备 | 办公桌椅 | 28 | ||||
办公设备 | 打印机(扫描) | 1 | ||||
办公设备 | 复印机 | 1 | ||||
办公设备 | 数码相机 | 1 | ||||
办公设备 | 电 脑 | 14 | ||||
办公设备 | 土方测量软件 | 1套 | ||||
办公设备 | 资料归档软件 | 1套 | ||||
办公设备 | 造价软件(广联达)) | 1套 | ||||
办公设备 | 规范、图集 | 1套 | ||||
检测设备 | 水准仪 | 1 | ||||
检测设备 | 经纬仪 | 1 | ||||
检测设备 | 全站仪 | 1 | ||||
检测设备 | 测距仪 | 2 | ||||
检测设备 | 激光垂准仪 | 1 | ||||
检测设备 | 红外线水平仪 | 1 | ||||
检测设备 | 游标卡尺或千分尺 | 3 | ||||
检测设备 | 塞尺 | 3 | ||||
检测设备 | 力矩扳手 | 3 | ||||
检测设备 | 接地电阻测量表 | 1 | ||||
检测设备 | 万用表 | 1 | ||||
检测设备 | 混凝土回弹仪 | 1 | ||||
检测设备 | 保护层探测仪 | 1 | ||||
检测设备 | 坍落度检测仪 | 1 | ||||
检测设备 | 涂层测厚仪 | 1 | ||||
检测设备 | 泥浆比重计 | 1 | ||||
检测设备 | 砂浆稠度仪 | 1 | ||||
检测设备 | 灌砂仪 | 1 | ||||
检测设备 | 土工试验仪器 | 1 | ||||
检测设备 | PH值检测仪器 | 1 | ||||
检测设备 | 30米钢卷尺 | 5 | ||||
检测设备 | 5米钢卷尺 | 20 |
2、监理人应负责组织系统联动调试、试运行及各专项验收及检测。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二)、竣工验收5、项目的考核评价。4、项目的回访维护;3、项目的竣工结算;
2、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完整、真实准确,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人应根据有关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于竣工后2周内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计划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监理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核准的结算计划中的时间要求提交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监理人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并对其提交给委托人的结算审核结果负责。工程结算以单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监理人应在完成全部合同结算的审核后形成结算汇总。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进行签认并对由其审核的结算金额的准确性负责。1、结算的总体要求(三)、审核竣工结算4、根据现场的实际竣工情况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图纸(包括设备移交资料等)进行复核确认。3、组织或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和产权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移交。
6)工程变更图纸、变更指令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5)工程量计算书(或钢筋抽料表)及电子文档;4)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3)招标图纸及竣工图纸;2)结算书及电子文档;1)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标准条件、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各方间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其它);
3、有权审核部门结算审核过程中的相关工作11)其它竣工结算资料。10)中间计量资料;9)开、竣工报告;8)工程竣工验收证明;7)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
1)、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四)、提交监理工作总结3)监理人应根据有权审核部门对本合同工程结算提出的意见,向委托人提出解决本合同工程结算争议的合理建议。2)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派出相关人员参加有权审核部门组织的针对本合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相关会议(如结算工作会议、结算工程量核对会议等)。1)监理人应积极组织并督促承包人配合有权审核部门对本合同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的审核工作,以推动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9.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6)、工程照片(有必要时)。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4)、监理工作成效;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10.其他要求详见监理合同条款。(三)、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二)、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人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一)、监理人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监理费用成本明细一五、监理报酬清单四、投标保证金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②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①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八、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内容)七、监理大纲六、资格审查资料监理费用成本明细二
⑧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⑦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⑥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⑤拟投入的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④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③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报价和监理服务期,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监理大纲;(6)资格审查资料(5)监理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
⑤拟投入的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④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③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②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①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8)其他资料。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⑧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⑦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⑥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除伤亡、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合法原因不能再从事监理工作情形外,如我方更换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接受贵单位1年内拒绝我方参与贵单位后续工程投标的处理。(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司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如招标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招标监督机构等提出复查投标资料原件的,我方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核查的原件不齐全或者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我方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满足“委托人要求”中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技术职称: 注册证号: | |
2 | 监理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机构人数 | ||
6 | 投标总报价 | 元 | |
7 | 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 ||
8 |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 ||
9 | 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条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定)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注: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人名称”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即可。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四、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三、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提供)注: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人名称”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即可。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4)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4.5)(3)本项目免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企业的资料(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4.4)。(2)若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提供,并承诺所提交保函的合法性。银行投标保函格式、承诺书详见4.2、4.3。(投标人可以放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也可以不放。)(1)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4.1投标保证金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招标单位提出的因投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或以上)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招标单位支付款项,无须招标单位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本保函的保证期限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90日(含90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行。鉴于(以下称“投标单位”)参加贵方(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投标,并委托我行出具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函,我行特出具本保函为投标单位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致: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4.2银行投标保函(格式)
在招标单位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招标单位应首先向投标单位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5.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有虚假资料的。4.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的;2.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含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致: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4.3承诺书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银行(盖章):本保函一式三份,招标单位执正本一份,担保银行、投标单位各执副本一份。
日期: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特此承诺。2.按上述保函金额主动向贵单位补缴款项,还应自投标截止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六计息,由贵单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没收。若因我单位提交虚假保函给贵单位的招标工作增加了费用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单位为追究我单位前述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的,我单位还应赔偿贵单位以上全部损失。若我单位未主动践行以上承诺的,贵单位有权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追缴。1.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贵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投标并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编号:,金额为人民币)。我单位在此承诺:上述保函真实合法,若我单位提交虚假保函,我单位自愿接受以下惩罚: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4.4中小企业声明函
4.5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
投标人名称:(盖章)特此承诺。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本公司就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监理费用成本明细一(格式可自定)五、监理报酬清单日期:
序号 |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报价: 元 |
备注:1.本表根据人员数量可增栏填写。监理费用成本明细二(格式可自定)传真:电话:日期:年月日
类别 | 姓名 | 在本项目拟任职位 | A | B | C | E | 小计(元) | 在册/外聘 | |
类别 | 姓名 | 姓名 | 月薪(元) | 社保及公积金等(元)/月 | 加班额外增加费(元)/月 | 在本项目月数(月) | (A+B+C)*E | 小计(元) | |
项目总监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小计 | |||||||||
投入设备使用费用 | |||||||||
监理办公费用 | |||||||||
单位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 | |||||||||
总计 |
(一)基本情况表(格式可自定)六、资格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2.总计费用应与投标书的的监理费报价一致。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三)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注: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可自定)注: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定)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可自定)注: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可自行补充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设施,以及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将据此清单与中标的监理单位核查进场的监理设施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通讯、办公、检测设备清单
名称及型号 | 监理人能达到的程度简述 | |||||
名称及型号 | 最少数量 | 拟投入本项目情况(台套) | ||||
名称及型号 | 最少数量 | 小计 | 新购 | 自有 | 租赁 | |
办公设备 | 办公桌椅 | 28 | ||||
办公设备 | 打印机(扫描) | 1 | ||||
办公设备 | 复印机 | 1 | ||||
办公设备 | 数码相机 | 1 | ||||
办公设备 | 电 脑 | 14 | ||||
办公设备 | 土方测量软件 | 1套 | ||||
办公设备 | 资料归档软件 | 1套 | ||||
办公设备 | 造价软件(广联达)) | 1套 | ||||
办公设备 | 规范、图集 | 1套 | ||||
检测设备 | 水准仪 | 1 | ||||
检测设备 | 经纬仪 | 1 | ||||
检测设备 | 全站仪 | 1 | ||||
检测设备 | 测距仪 | 2 | ||||
检测设备 | 激光垂准仪 | 1 | ||||
检测设备 | 红外线水平仪 | 1 | ||||
检测设备 | 游标卡尺或千分尺 | 3 | ||||
检测设备 | 塞尺 | 3 | ||||
检测设备 | 力矩扳手 | 3 | ||||
检测设备 | 接地电阻测量表 | 1 | ||||
检测设备 | 万用表 | 1 | ||||
检测设备 | 混凝土回弹仪 | 1 | ||||
检测设备 | 保护层探测仪 | 1 | ||||
检测设备 | 坍落度检测仪 | 1 | ||||
检测设备 | 涂层测厚仪 | 1 | ||||
检测设备 | 泥浆比重计 | 1 | ||||
检测设备 | 砂浆稠度仪 | 1 | ||||
检测设备 | 灌砂仪 | 1 | ||||
检测设备 | 土工试验仪器 | 1 | ||||
检测设备 | PH值检测仪器 | 1 | ||||
检测设备 | 30米钢卷尺 | 5 | ||||
检测设备 | 5米钢卷尺 | 20 |
监理服务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七、监理服务大纲(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七)投标人声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四、监理机构设置(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岗位职责;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二、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
八、其他资料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一、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截止日期之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按此投标书接受中标。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致: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①工程监理服务承诺书其他资料应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内容:
3、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我方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监理酬金中。2、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我方承诺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的工程数量结清监理报酬,我方不另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1、在监理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我方重新调整监理实施方案,调整后的监理实施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实施,我方承诺不因此而调整监理酬金。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工程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时,我方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四、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进行支付和结算。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并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收尾期严格履行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贵单位将我方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贵单位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贵单位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二、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监理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
九、我方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文件或可能接受任何的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不论结果如何,贵单位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八、如果贵单位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按招标文件写明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七、在未正式签订合同前,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法律文书。六、我方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大纲、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五、保证监理服务满足工程的需要,监理人员服务费中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和8小时工作以外)、办公费、差旅费(包括进、退场和探亲交通费)、招待费、因公受伤医疗费,以及监理单位为监理人员提供或承担的住房、医疗、保险、交通等福利待遇。4、我方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且相关的监理服务须达到令招标人满意的程度。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本监理工程的相关工作内容,或完成的工作内容未能达到约定的支付审核标准,或招标人对监理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未能达到约定的令人满意的程度,均视作我方对该承诺的违反,招标人可于合同酬金总额中扣减相关监理服务项目的酬金。我方对于履行监理职责方面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关约定另行扣减。
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②工程监理合同响应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十、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签署或拒绝签署合同,或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担保,贵单位有权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贵单位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致: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专业性、工程的复杂性和工期的紧迫性,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监理工作任务,在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贵单位认为我方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贵单位有权聘请符合监理工作所需要的监理人员或单位,作为我方从事本监理工作的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或单位的费用已包括在本招标项目监理费总额内,由我方向所聘用人员或单位支付,必要时贵单位有权从本招标项目监理酬金中直接支付。一、承诺保证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报的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全部监理人员按要求时间到位开展工程监理工作;并承诺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需更换监理人员,将按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投标时人员组成不满足《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要求,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我方将提供满足或优于该表要求的经招标人批准的监理部组成人员。否则,贵单位可以按我方未实质履行监理合同处理,全部没收我方的履约担保,并且可以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我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致: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③工程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四、因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足、监督不力,导致施工单位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施工,贵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我方监理单位的责任,由此产生改造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三、为了加强贵单位与我方的沟通与协调,我方同意贵单位另行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业主监理代表)常驻监理机构,监督并协助监理机构的工作。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3.12条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的相关要求。如出现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超过三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负责人锁定情况】,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一、总监理工程师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做出如下的任职承诺:致: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④工程监理人员任职承诺书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方拟投入本项目各阶段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履行相应监理工作职责时将不再兼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否则我方愿意无条件更换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愿意按照监理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接受贵单位的处罚。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若我方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已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的,我方愿意无条件更换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愿意按照监理合同中监理人自行调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接受贵单位的处罚。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立项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我单位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办理施工许可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同时贵单位有权将此作为不诚信履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拒绝我方一年内参与贵单位的投标。
拟投入的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⑤拟投入的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特此承诺。
特此承诺。三、若设备仪器未按我方承诺的时间内到位,我方愿意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二、我方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将本项目所需的监理设备仪器运送至现场,并设立专门存放地点,由专人管理。一、我方承诺投入的设备仪器数量及类型按照投标文件所报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通讯、办公、检测设备清单》投入。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致: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⑥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
招标人要求 |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 | 差异说明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等) | |||||||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人员基本要求 | 职务 | 数量 | 基本要求满足情况 | 差异说明 | 备注(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等) | ||
1 | 指挥长 | 1 | 由监理人的公司分管经理、总工或以上行政职务,并已在本公司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的领导担任。 | 单位任职证明 | ||||||
2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3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5年以上编审造价工作经验。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证书 | ||||||
4 | 总监代表 | 1 | 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 ||||||
5 | 安全总监 | 1 | 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且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 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 | ||||||
6 |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 5 | 工民建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
7 | 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
8 | 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给排水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
9 |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
10 |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测量专业(或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 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 ||||||
11 |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经验。 | 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书 | ||||||
12 | 造价工程师 | 2(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 | 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具有5年以上编审造价工作经验。 | 一级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证书 | ||||||
13 | 造价员 | 1 | 具有3年及以上造价工作经验。 | 资格证书(如有)、学历证书 | ||||||
14 | 档案资料管理员 | 1 | 从事图文收发与工程图档管理专业工作2年或以上,熟悉掌握工程图档管理标准及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满足招标人信息化管理要求。 | 学历证书 | ||||||
15 | 监理员 | 9 | 具有土建、机电、市政、园林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由业主根据需要调剂。 | 职称证书 | ||||||
16 | 合计 | 28 |
投标单位(盖章):5.监理工作经验年限以格式八-其他材料之《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填写为准,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监理岗位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4.以上监理组成人员资历证明材料为满足基本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除按《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备注栏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近一个月(2022年9月)社保证明资料、简历表原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投标人自行填写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的监理人员,若需增加配备监理人员的,可按照原格式进行扩展。注:1.本表中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5.监理管理人员架构要求”。
注:在“从事监理工作年限”一栏,“安全总监”、“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为安全监理工作经验年限;“造价工程师”填写编制造价工作经验年限、“造价员”填写造价工作经验年限、“档案资料管理员”填写从事图文收发与工程图档管理专业工作年限。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⑦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格式可自定)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监理工程师注册(或岗位)证号 | 备注 |
⑧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工程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工程编码:项目编码:SF-2019-0206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人:委托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地点:
四、总监理工程师2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2二、词语限定2一、工程概况1第一部分协议书1目录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5九、合同份数3八、合同生效3七、双方承诺3★六、期限2五、监理酬金2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8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8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62.监理人的义务61.1定义51.定义与解释5
3.委托人的义务102.8履约担保10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102.6文件资料102.5提交报告102.4履行职责9
3.6答复11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113.4委托人代表11★3.3提供工作条件10★3.2提供资料103.1告知10
4.3除外责任12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1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114.违约责任113.8支付担保113.7支付11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12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12★5.3支付酬金125.2支付申请125.1支付货币12★5.支付12
7.1协商147.争议解决146.4终止14★6.3暂停与解除13★6.2变更126.1生效12
8.3咨询费用158.2检测费用148.1外出考察费用148.其他147.3仲裁或诉讼147.2调解14
8.9工程获奖奖励158.8著作权158.7通知158.6保密158.5守法诚信158.4奖励15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44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162.监理人义务161.2解释161.定义与解释16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6
3.委托人义务492.8履约担保、支付担保48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482.5提交报告482.4履行职责48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45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51★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504.违约责任503.8支付担保503.6答复503.4委托人代表49
★6.2变更566.1生效56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56★5.3支付酬金525.1支付货币52★5.支付52
8.3咨询费用578.2检测费用578.其他577.3仲裁或诉讼567.2调解567.争议解决56
总说明9.补充条款578.9工程获奖奖励578.8著作权578.6保密578.4奖励57
(一)协议书《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二、《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组成项目业主或发包方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实施工程建设,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各项建设工程手续,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在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后再开工建设;同时需负责整个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设备厂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及各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一、项目业主首要责任制为了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三)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监理管理的特殊需要。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监理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出的原则性约定。(二)通用条款《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四、其他事项《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等项目监理服务的合同订立。其中,通用条款中带★号的条文,其内容是完整不可分割的,原则上应不进行删减,只能在专用条款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在不违反原条款实质的前提下增加细化内容。其他内容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三、《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的适用范围3.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款;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承担下述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委托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SF-2019-0206)专用条款中的“支付”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优先选择本合同中已列的支付方式,如选择“其它支付方式”,需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予以说明原因。
1.6建设工期或周期:【】1.5资金来源:【】1.4投资金额:【】1.3工程规模:【】1.2项目名称:【】1.1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1.10进度目标:按照本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工期要求执行,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1.9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工程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1.8.2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图集(V2.0版)的通知》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和《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HSE)标准化指南》等,杜绝环境破坏、环境污染和水体污染事故等。1.8.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严格落实防疫“四早”原则,确保建设项目不发生疫情,杜绝疫情扩散感染。确保取得市级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确保取得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争创国家级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1.7质量管理目标: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确保获得省级工程优质奖,争创一项国家级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四、总监理工程师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二、词语限定1.11其他:【】
6.2监理服务期内,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和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资料员、报建协调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工程收尾阶段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或委托人指定场所开展工程收尾相关监理服务工作。6.1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自受托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六、期限本项目监理合同暂定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率为【】%(本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不含税价不变,价税合计(总价)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监理酬金计算及结算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5条。五、监理酬金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联系电话:【】。
8.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生效7.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监理酬金。7.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七、双方承诺重要说明:当项目实施分期建设时,工期暂不确定,监理人已经完全知晓并充分理解其必须完成全部监理工作,已充分考虑工期的不确定因素,无论项目工期长短,本合同具有延续性及约束力,不因项目分期建设导致的工期拖延或出现中途停工现象而增加费用。如采用分期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备案人员必须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投入。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之外的其余监理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投入,具体投入人数原则上按施工的建设面积占项目建设面积的比例确定,具体由监理人根据项目进度提交人员投入计划报委托人审批,并按委托人批准的为准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九、合同份数8.4监理人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合同义务且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完成合同款项后本合同即终止。本合同终止后,不影响本合同中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和其他适用条款的效力。8.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8.2本合同订立地点:【】。
委托人:(盖章)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 监理人:(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定义一、定义与解释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解释1.1.18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专用条款及附件;(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协议书;(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二、监理人的义务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纪要、工作量清单及总说明等);(6)通用条款;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1.2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具体内容包括:2.1.1监理范围: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9)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7)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6)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5)按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用工实名制、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办法及规定等文件要求,施工承包人需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作业工人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和施工进度情况等信息登记建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并将以上信息报送行政监管部门接受监督管理,监理人需对这些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实名管理工作的,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施工企业逾期未整改的,向建设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监管工作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用工实名管理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5)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4)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3)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2)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1)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0)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21)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8)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严重过失行为的;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1监理人应按附录B-5中监理人应提供人员名单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按附录B-6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4履行职责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
2.4.4监理人发现工程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将此情况及时反映给委托人,并建议工程承包人予以调换。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6文件资料监理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提交报告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1告知三、委托人的义务应委托人的需求,要求监理人在合同签订期间向委托人提交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如果监理人日后未能在施工监理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监理的工作内容,则委托人可根据责任情况与监理人按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确认违约金,可从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中扣除。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具体内容。2.8履约担保
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6答复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4委托人代表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四、违约责任监理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委托人应向承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值的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采用支付保函、支付保证保险的形式。3.8支付担保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如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3.7支付
★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支付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3除外责任★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委托人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1支付货币
★6.2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1生效六、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暂停与解除
6.4终止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4监理人在专用条款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同时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1协商七、争议解决(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8.1外出考察费用八、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
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3咨询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2检测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7通知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6保密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5守法诚信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根据工程获得的不同级别的质量或管理奖项,按次数给予监理人一定的奖励。8.9工程获奖奖励合同涉及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另行约定。8.8著作权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1.1.21“监理员”指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1.1.20“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文件签发权。1.1.19“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监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定义一、定义与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解释1.1.25“监理工作量”是指本合同合同价对应实体工程的服务工作量。1.1.24“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2年。1.1.23“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1.1.22“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合同,合同包括勘查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等。
2.1.1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供电部分货币补偿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下同)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含疫情防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BIM全过程、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工程变更、设备监造、驻场监造、征拆、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设计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工程创优办法、项目管理策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委托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二、监理人义务1.2.3本合同中提及的监理酬金,均指监理费。1.2.2(8)其他文件:/。
2.1.4勘察设计服务的监理工作:(3)监理人安排专人配合委托人开展的征拆、管线迁改、绿化迁移工作。(2)报批报建及验收管理:组织总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做好报批报建及报验管理工作,并安排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专人配合委托人报建及验收工作。(1)统筹及协调项目各层面、各参建单位、各项工作的关系;编制项目总控计划,经委托人审定后,跟踪项目总控计划实时情况,如计划出现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报委托人审批。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2.1.3计划统筹管理、报批报建及验收管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除通用条款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第2.1.3条至2.1.9条监理工作内容。
2.1.5检测、监测方案的监理工作:③对需要下发的正式设计变更需要有监理相对应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确认及盖章。②定期参加项目组织的变更例会;①对设计和项目提出的设计类的变更需要提出相应的意见及建议;(2)在合同履行阶段,对设计变更、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进行监理,对施工单位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建筑深化图(含加工图和模板图等)、装修深化图、幕墙深化图、空调深化图、钢结构图、厨房专业图、地下室管线综合图、室外管网综合图、电井设施布置图(需布置配电箱、电表箱、强弱电桥架、母线槽、电信网络配线架等)、电梯井基坑支护、塔吊基础设计图、电梯机房布置图、柴油发电机房深化图、高低压配房深化图、风机房及水泵房深化图、停车场管理系统深化图、智能化系统深化图、精装交房深化图、门窗及栏杆深化图、园林景观深化图、永水永电工程深化图、临水接入工程深化图、临电接入工程深化图、临时基坑、沟槽支护设计图、市政配套等的)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进行监理。其中:对于设计变更,还需完成以下工作:(1)在勘察阶段,监理人审核勘察方案的经济性、合理性是否满足勘察任务书上深度和合同工期的要求,并进行勘察旁站监理。定期检查勘察工作的实施,控制勘察实施方案的程序和深度进行,并确保勘察阶段不发生安全事故。按规范有关文件要求检查勘察报告内容和成果,进行验收,提出书面验收报告。在设计阶段,对设计图等的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6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3)其他委托人要求的检测、监测监理相关工作。(2)检测、监测清单编制及审核。(1)项目前期阶段,监理人负责编制全过程检测和监测计划。
2)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各过程的识别与管理;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及职责;(5)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在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委托人。(3)图纸会审由委托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员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并提交给委托人。(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员编写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并提交给委托人。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2)分包单位的业绩,尤其是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6)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工程专业分包需报发包人审批。3)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措施。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委托人:3)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2)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控制测量方案;1)检查承包人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方案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测量资料予以签认:
(9)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委托人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6)施工测量、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等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完成。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4)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5)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4)承包人介绍施工准备情况;3)委托人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2)委托人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1)委托人、承包人和监理人分别介绍各自派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①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委托人;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10)制定监理规划:8)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d.委托人制定的有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c.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b.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a.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③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为以下各项:②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⑤监理工作依据;④监理工作目标;③监理工作内容;②监理工作范围;①工程项目概况;3)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监理工作制度;⑩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⑨监理工作程序;⑧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⑦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⑥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①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11)制定监理实施细则: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委托人。监理设施。
d.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招投标文件及合同;c.施工组织设计;b.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a.已批准的监理规划;③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为以下各项:②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④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③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②监理工作的流程;①专业工程的特点;3)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e.委托人制定的有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1)工程质量控制工作:2.1.7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2)对合同管理实施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办制度,根据合同文件的约定及委托人要求的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的账单审查程序、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制定相关表格。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7)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包括重点检查、抽查及专项检查)。对基础工程中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和主体结构工程中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及委托人要求的其它旁站工作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主要职责是:6)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人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5)监理人应对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负监理责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3)当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发包人审定后予以签认。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④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③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②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①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①监理人组织监督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关于广州市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通知》(穗建筑[2006]551号)和《关于全面启动广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视频建字〔2006〕1号)等文件的要求,满足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的质量监控、隐蔽工程可视化验收的需要。10)质量网络视频监控管理内容: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人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②监理人应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向委托人提交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①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总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12)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中的其他监理工作:11)监理人按照基建程序从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资料、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工程验收及备案资料按照与工程同步的原则进行及时收集,保证保管一套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③监理人建立专门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料收集、查阅、检索、档案系统,并设置专人专职负责。②监理人对视频监控系统反馈信息的分析、上报、决策、实施,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b.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a.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对承包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⑤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考核(若有)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委托人及监理人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③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监理人负责的投资控制工作为项目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主材单价、综合单价、签证费用、工程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工程量(含钢筋抽料)审核、费用索赔、招标清单对照等。(2)工程投资控制工作e.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d.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c.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2)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④提交月度分包工程支付建议书给委托人。③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并报委托人;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造价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复核当期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①监理人应每日统计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
a.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委托人转交设计单位(或EPC承包人中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①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委托人发布的相关制度为依据,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及是否涉及造价变化,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监理人应注意:依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原则可能会出现发生增量工程变更,但不涉及费用增加的情况,监理人要在变更审核时重点注明。6)工程变更的管理:5)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
②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f.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人实施。e.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d.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人和委托人进行协调。c.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各项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审核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审核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的单价和总价;审核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期变化。b.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7)工程签证的管理:⑤监理人必须按月度提交项目造价变更统计表给委托人。④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③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人不得实施工程变更。b.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委托人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a.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委托人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人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委托人通报,并由委托人与承包人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④分段结算涉及到的资料(但不限于以下):③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等情况导致已经审定的分段结算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发生变化的,监理人应在原审定的分段结算的基础上对变更、新增部分按本条约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结算审核,形成分段结算补充报告报送委托人。②监理人应在承包人提交所完成的分部工程的结算文件(包括相关的结算资料)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分段结算的审核工作并将向委托人提交审核报告。如承包人未能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结算文件,监理人应立即报告委托人裁处。①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委托人可能对本合同工程按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进行分段结算(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关于分段结算配合工作的指令后7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相关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监理人应根据经过委托人批准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相关的分段结算工作。8)分段结算工作的管理:按委托人工程签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的现场签证进行管理,因监理人把关不严,致使该部分工程签证所发生的费用超过合理费用的(以政府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价对照为准),由监理人按合同附件《违约责任明细表》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f.工程洽商记录;e.设计变更单;d.图纸会审记录;c.钢筋抽料表(建筑、市政、园林景观等工程适用);b.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a.结算书;
l.委托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k.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j.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i.工程签证;h.会议纪要;g.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委托人施工指令;
①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3)工程进度控制工作o.移交资料签收表。n.其他分段结算资料;m.验收记录或验收报告;
4)施工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中的其他监理工作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委托人。④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人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③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②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6)凡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方案等问题,监理人均应提出独立意见,并与委托人共同商定,报委托人批准。②监理人须具备保障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①监理人须遵守委托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无条件配合委托人的复核、复审和考核等工作。5)工程进度款审核:自接受完整资料起7个日历天完成,并按以下要求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于委托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④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验证;③实施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计划;②编制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①确定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目标;1)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4)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工作
②土方开挖工程;①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4)要求承包人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的资源是否满足需要。2)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承包人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管控和监督。⑤持续改进。
5)定期组织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⑦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③模板工程;
①监理人监督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关于广州市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通知》(穗建筑[2006]551号)和《关于全面启动广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视频建字〔2006〕1号)等文件的要求,满足安全文明监控的需要。10)安全网络视频监控管理内容9)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8)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和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7)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6)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施工单位的材料的管理,包括:(5)工程材料设备控制工作对于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及时的向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应积极保护事故现场,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监理人在调查事故情况并分析原因、责任后,并将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提交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监理人同时应提交相应的防范措施建议书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11)职业健康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③监理人建立专门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料收集、查阅、检索、档案系统,并设置专人专职负责。②监理人对视频监控系统反馈信息的分析、上报、决策、实施,严格按照安全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对施工单位所定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必须严格把关,发现货不对板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汇报;5)组织施工单位认真清点到货材料设备,在安装材料设备过程中及安装后应进行监督、检验,把好质量关;4)组织施工单位拟定准确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时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供货;3)督促并审核施工单位签订材料设备供货合同;2)审核施工单位选定的材料设备合格供货商并对样品进行封存;1)审核工程总体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和月度材料设备分批使用计划;
1)监理人应根据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监造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驻制造现场。监理人应组建驻场监造监理小组负责驻场监造工作,驻场监造工作监理人员需报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须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实施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如石材等,下同)驻场监造工作(监造酬金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具体工作如下:(6)驻场监造工作9)检查质量保证期工作。8)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结算资料;7)负责材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
7)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书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确认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5)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制造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4)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制造单位报送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批准,并报委托人。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监造规划,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制造开始前十天内报送委托人。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的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和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和各项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应组织或参加委托人组织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
13)在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监督设备、构配件的装配过程,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做好检验记录,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指令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制造指令,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委托人。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制造工序应进行抽检或检验。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制造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检查制造单位对外购器件、外协作加工件和材料的质量验收,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制造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符合规定要求时予以签认。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主要及关键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生产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制造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7)工程合同管理工作:17)在驻场监造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驻场监造工作总结。16)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全部运到现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交接工作,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15)在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运往现场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1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设备、构配件及重要材料制造过程中的调试、性能检测和验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②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合同诊断包括: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分析、合同差异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向预测。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甚至警告。①全面收集并分析合同实施的信息与工程资料,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5)合同跟踪和诊断。包括:4)合同实施监督。包括:监督总承包人、分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各分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督促委托人执行其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3)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承包人和委托人、监理工程师、分包人之间的有关合同的文件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应建立与相适应的编码系统和文档系统,便于各种合同资料的保存与查询。
①合同签订情况评价;9)合同后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8)合同终止和后评价工作,包括:合同按约定履行结束后,合同即告终止。监理人应及时进行合同后评价,总结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作为改进以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借鉴。7)监理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参与本合同工程施工、采购等招投标文件(含招投标修改、澄清等文件)的审查工作,对相关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进行审核,确定可能引起争议的合同条款等内容,向委托人提交关于合同执行过程的可能存在的索赔风险的报告。对收到的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应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如具备反索赔条件,应及时提出反索赔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据。6)严格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③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防止问题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可能发生的费用索赔提供证据。①费用索赔的处理10)合同管理中的其他监理工作,包括:④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评价。③合同管理工作评价;②合同执行情况评价;
②合同争议的调解e.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额外损失,委托人向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d.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c.承包人向委托人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委托人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承包人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委托人的费用索赔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第②款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人和委托人进行协商;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第d、e项的程序进行。b.当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承包人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a.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b.当委托人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人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承包人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承包人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合理的利润补偿;施工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应支付的违约金。a.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③合同解除的相关工作c.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b.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委托人或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a.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②设计及有关批准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等;①有关政策文件、法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1)项目信息是预测项目未来、决策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追溯项目实施过程的依据,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源,监理人要全面掌握信息源,灵活运用信息处理工具,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监理人必须进行管理的工程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8)工程信息管理工作d.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委托人、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c.由于承包人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人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委托人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人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检查和验收已完工工程,移交工程资料和对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委托人和承包人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人应得款项或偿还委托人款项的证明。
⑧监理日记、巡查、旁站记录、工程照片、事故处理资料、关键的检查资料;⑦各种报验、验收、报告、报表、计量、支付、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质量、进度状况记录等资料;⑥各种材料报验、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技术资料、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⑤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工程设计、方案等资料;④与委托人、承包人及工程有关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③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
2)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采集、编排、查阅、归档保存的管理办法,由专人实施。监理资料的管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安全、文明生产控制资料等。监理制度、规定与管理办法等内部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室内环境验收、卫生防疫验收、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人防工程验收、燃气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防雷验收、建筑节能验收等专项验收资料;⑩工序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验收、分部(或子分部)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资料;⑨监理通知、会议记要、备忘录、合同执行情况、监理月报、监理报告、总结、评估等;
①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内容和基本要求3)计算机信息管理④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③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②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①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b.数据管理和录入人员2~3名。负责采集、录入、核对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的信息,并保证数据的及时准确。a.计算机系统专门人员。要求熟悉计算机软硬件技术,能进行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部分的日常维护,负责与委托人计算机系统人员协调解决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监理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门人员负责支持和维护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报委托人备案。监理人至少应有如下人员:②人员配备及培训监理人的计算机系统规划、配置和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由委托人批准或指定的分包人按合同规定项目费用提供服务,以正确运用委托人的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要求应按照委托人的有关文件。监理人应运用计算机技术对合同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合同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委托人工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监理人是该系统最基础的信息源之一,监理人应配置和运用该系统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投资、资源、合同、结算、文档等管理系统。
4)对所收集的信息必须进行分析,确保其准确、全面、来源可靠,且要求为正式资料。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授权用户及密码验证以保证合法用户使用。监理人在使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资源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可以访问使用与本合同相关的信息。④信息安全监理人应及时准确地按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时限、内容和格式将相关工程信息录入并传递给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如未能按委托人的规定将信息录入或传递给委托人,可以成为委托人缓付或停付工程进度款的理由。③信息内容、格式及信息传递要求以上人员须参加岗位培训,经一定形式的考核后方能上岗。
10)工程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整理存档、移交,并办理好移交签收手续。9)有保留价值的信息,经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消除,但应做好登记。8)涉及国家机密或各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保管工作应制订保密管理细则,防止机密泄漏,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7)对信息资料收集和反馈进行跟踪,对信息进行动态管理。6)建立主体数据库系统结构,及时对信息分类保存、要求列名事件、题目、来源、概要、经办人或其他基本情况。5)及时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分别通报给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审阅和签署意见。
4)对项目实施各阶段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根据沟通与协调的进展情况和结果,按程序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各相关方,实现共享,提高沟通与协调的效果。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关系,充分利用各方优势为本合同工程建设服务。3)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明确沟通的具体内容、对象、方式、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间、奖罚措施等,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确保沟通计划落到实处。2)制定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按内容划分主要有: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资金、环保、设计变更、索赔、材料供应、设备使用、人力资源、文明工地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按时间划分主要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半年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等。1)建立项目沟通与协调管理系统,健全各项制度,并本着“严格守法、遵守公德”的原则,以维护各相关方的利益为前提,应用先进、实用的方法和手段,有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9)工程项目沟通与协调11)监理人在提交相关信息的纸质文件的同时,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交(电子原版,纸质文件扫描版)。
2)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及程序等,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粉尘控制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1)制定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及制度提交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监理人应对施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监理人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0)环境管理工作6)妥善处理各分项工程之间的施工配合,要求各承包人提出需要配合的问题,如施工场地的要求、施工用水、用电、交叉作业的相互影响,施工收口处理、建筑成品保护要求及需要采取的配合措施等。5)定期组织召开建设单位、设计、监理、质监站、安监站、承包人参加的工地现场会,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会前一天,就质量、安全、进度、资金、技术、材料等需要协调的问题等议题征求意见,分送有关单位,以便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后写出会议纪要发与会各单位,并督促执行。
3)工程进度,包括: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1)本月工程概况;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1)提交监理月报3)对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如对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等进行监理。
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包括:②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内容包括整改的完成时间、比例、效果、复发比例等。①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内容包括当月质量缺陷发生的数量、类别、部位等,分析缺陷发生的成因和建议整改措施;4)工程质量,包括:②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①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监理人统计进度发生偏差情况应包含具体部位、天数等信息,分析偏差发生的成因和建议纠偏措施;
①工程变更;6)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④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③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②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①工程量审核情况;
8)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包括:②本月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内容包括整改完成时间、比例、结果等。①本月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检查考核和评价,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发生的数量、类别、等级、部位等,分析隐患发生的成因和建议整改措施;7)本月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等情况的综合评价及相关意见或建议。③费用索赔。②工程延期;
(12)施工阶段的其他监理工作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及签认,签认后报委托人和本监理人总部。④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③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②本月监理工作情况;①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c.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b.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②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按委托人提供的例会细则执行。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1)工地例会
④对于工地例会上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监理人应积极把关控制,不应随意对相关问题做出定论。工地例会上的相关结论必须以设计变更的方式确定后方可实施。③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g.其他有关事宜。f.本月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e.检讨工作联系单的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d.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b.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a.委托人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②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①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2)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相关工作⑤监理人需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设计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配合完善设计变更手续等工作。
⑤由于委托人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④由于非承包人且非上述第②点b、c、d、e项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人进行协商。③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e.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d.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c.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③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②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委托人。当承包人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①当承包人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3)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工作⑦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⑥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12)交通疏解现场协调及监理工作。⑤当承包人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人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c.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b.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a.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④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4)项目的回访维护;3)项目的竣工结算;2)项目的竣工验收、整改及移交;1)项目的竣工扫尾;(1)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扫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监理人应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各项管理要求。工程收尾阶段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2.1.8工程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组织或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和产权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移交。3)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2)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2)竣工验收5)项目的考核评价。
①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各方间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其它);2)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完整、真实准确,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人应根据有关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于竣工后2周内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计划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监理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核准的结算计划中的时间要求提交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监理人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并对其提交给委托人的结算审核结果负责。工程结算以单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监理人应在完成全部合同结算的审核后形成结算汇总。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进行签认并对由其审核的结算价的准确性负责。1)结算的总体要求(3)审核竣工结算5)根据现场的实际竣工情况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图纸(包括设备移交资料等)进行复核确认。
⑦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⑥工程变更图纸、变更指令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⑤工程量计算书(或钢筋抽料表)及电子文档;④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③招标图纸及竣工图纸;②结算书及电子文档;
①监理人应积极组织并督促承包人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合同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的审核工作,以推动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3)政府有权审核部门结算审核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其它竣工结算资料。⑩中间计量资料;⑨开、竣工报告;⑧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1)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提交监理工作总结③监理人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合同工程结算提出的意见,向委托人提出解决本合同工程结算争议的合理建议。②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派出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针对本合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相关会议(如结算工作会议、结算工程量核对会议等)。
(1)监理人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2.1.9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6)工程照片(有必要时)。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4)监理工作成效;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的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2.2.1监理依据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10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费用已包含在监理费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3)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人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7)委托人发出的有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指令;(6)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招投标文件及合同;(5)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及说明,以及经图纸会审确定的修改设计通知书;(4)广州市现行的有关工程预结算定额和文件;(3)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如有新版本,则按新版本执行);
2.3.1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注:人员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委托人要求】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现行法规政策以及本工程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10)其他委托人认为应当依据的文件。(9)经委托人审批认可,由监理人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8)委托人制定的有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
(6)考虑到本合同项目的重要性、特殊性、复杂性,委托人将监理人的人员落实、驻场人员的到位作为监理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如监理人的人员投入、驻场工作的安排、落实,未能达到合同要求,委托人将严格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作出处理。(5)监理人按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常驻现场。(4)项目总协调人(指挥长)由监理人的公司分管经理、总工或以上行政职务,并已在监理人公司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的领导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民建或土木工程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监理人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本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负责检测送检的监理人员必须由持有《见证员证书》的技术人员担任。(3)监理人员应包括项目总协调人(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料员、监理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及服务人员。监理项目实行总监工程师负责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与委托人进行正常工作联系。(2)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发出进场通知后,按委托人具体的要求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监理人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和监理规划的承诺,足额、按时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设备(详见附件3、附件4)。(1)监理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保证足够的监理人员从事要求的项目前期、勘察、施工准备期至工程收尾、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备案、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2)监理人应对其驻地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11)委托人根据工程推进实际情况,有权要求监理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调用其资源保证落实本项目监理工作。(10)监理工程师在本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职责。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当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9)即使是委托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替代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由于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8)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直至符合委托人要求。(7)监理人必须保证参与本项目监理人员的稳定性,未征得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可撤换,否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监理人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的,应事先得到委托人的同意。
4)检查监理人的监理日志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检查监理人的旁站计划及旁站工作记录;2)负责每天对监理人员及仪器设备的投入进行考勤考核;1)监督监理人的日常监理工作;(14)为了加强委托人与监理人的沟通与协调,委托人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常驻施工现场,监督并协助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该名代表的主要职责是:(13)监理人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人应征事先书面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15)对监理人员的其他要求:委托人视工程建设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至少派遣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开工后常驻委托人办公地点,专职协助委托人做好项目统筹、协调、组织工作及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9)委托人要求其履行的其他职责。8)每天填写工作日志,不定期接受委托人工程部门检查;7)审核签认监理酬金支付申请表;6)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应立即向委托人工程部门领导汇报;5)检查监理人编制的承包人的人、材、机投入及实物工程量统计报表;
(5)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发出口头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监理人应在发出口头指令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指令予以确认。(4)承包人收到总监理工程师按上述(3)项约定作出的指令后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有异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但应先遵照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研究承包人的书面意见后,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令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并通知承包人。若总监理工程师再次决定继续执行原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如仍有异议,可报委托人裁决。(3)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上述(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2)除特别指明外,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提出否定意见的,不应视为已获批准,也不影响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管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这些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对监理人员某项授权的,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2.3.2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应在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才能要求承包人调换人员。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2.4履行职责2.3.4(6)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经委托人批准,总监理工程师连续2个月累计当月出勤低于15日历天,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限期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须承担违约责任。(7)由于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或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而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情形只适用于一般节点工期。(6)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服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上述(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令。
2.8.1履约担保按下列方式(2)进行办理:2.8履约担保附录B不适用于本合同,删除。监理人自行解决现场办公用房、饮食住宿和其他办公设备等,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按委托人要求提供。2.5提交报告
(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委托人有权启用履约担保:(2)监理人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人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监理人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委托人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1)监理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向委托人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出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担保金额为合同暂定价的10%(即¥【】元)。监理人如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委托人有权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监理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8.2履约保函(2)委托人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函。(1)委托人不需要监理人出具履约保函;
(4)监理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委托人通过履约银行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等于监理人第一次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如果监理人不按委托人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5)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以上且不仅限于以上的违约行为,委托人进行违约处罚,监理人及监理人的履约担保方须无条件执行,且不挑剔、不争辩、不迟延,也不要求委托人出具任何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4)委托人认为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部分或全部需要启动履约担保的情形;3)因监理人违约计扣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累计超过当期应付服务费用总额的;2)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或委托人受到影响或损失的;1)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本项目进度比约定的节点工期滞后30天以上或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
3.2.1委托人向监理人免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3.2提供资料三、委托人义务(7)监理人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在完成结算后,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履约保函退还申请,委托人在支付结算尾款时无息退回履约保函。如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委托人有权根据履约保函申请获得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监理人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6)在监理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之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如果履约保函因有效期届满,致使履约保函自动失效,而监理人尚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应在保函有效期满前3个月无条件办理保函续保,并向委托人提交同样格式且更新日期后的有效保函。否则委托人有权从监理酬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签约合同暂定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5)履约保函的保证范围为监理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履约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约保函退回之日。
3.3.1监理人自行解决现场办公用房、饮食住宿和其他办公设备等,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且不得与承包人同食同住。★3.3提供工作条件3.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施工图纸及说明2套。(2)合同图纸和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2套;(1)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本1份;
(本条不适用于本监理项目)。3.6答复委托人代表为:【】,联系电话:【】。3.4委托人代表3.3.4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测量设备、工器具和自身劳动防护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测量仪器、游标卡尺、水平尺、泥浆比重计(详见附件4)。3.3.3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监理人不得向委托人索取任何经济补偿。
(2)委托人需要出具支付保函的,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监理人提交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不高于10%),即人民币【】元的支付保函原件。保函期限以壹年为期限,根据工期每年到期后再续开下一年度的保函,可连续出具。(1)委托人不需要出具支付保函;支付担保按下列方式(1)、(3)进行办理:3.8支付担保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3.7支付
4.1.1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详见附件8《违约责任明细表》。★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四、违约责任(4)委托人需要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二个月内向监理人提交支付保证保险资料原件,保证保险担保金额:【】;保证保险期限【】。(3)委托人不需要出具支付保证保险;委托人支付保函解除条件:【】,支付保函解除【】%;办理退回支付保函条件:【】。
4.5.1认定方式:以委托人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4.5监理人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委托人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主张违约金,在最终结算时从监理费中予以抵扣。委托人扣除违约金时间的延迟或滞后并不代表对监理人违约责任的任何豁免。4.4委托人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主张任何违约金,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有权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的监理酬金中直接扣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委托人向监理人主张的任何违约金将导致监理人最终的应得结算价款相应地减少。监理人必须完全无条件地接受此条款。★4.2(本条不适用于本监理项目)。4.1.3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根据监理人的过错责任大小和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情况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5.4监理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有关责任义务的,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般违约责任一次;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或通报批评,同一事项三次书面警告或通报批评须承担一次一般违约;情节较重的,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4.5.3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监理人或其工作人员立即生效。监理人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委托人在收到监理人的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在异议审核期间,监理人须正常提供监理服务,不得以审核未确定为由拖延或者中止监理服务工作,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委托人邮寄送达,监理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为:【】。(2)监理人其他工作人员签收。(1)监理人现场工作人员签收。4.5.2送达程序:委托人以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监理人,均视为有效送达:
(1)本项目监理酬金合同暂定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率为【】%(本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不含税价不变,价税合计(总价)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5.3.1正常监理酬金:★5.3支付酬金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100%,汇率为:/。5.1支付货币★五、支付
(3)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监理费。(2)监理酬金已包括提供本合同监理范围服务所需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利税等可预见费用和不可预见服务风险费用。监理人在投标及签订本合同时已综合预测并考虑全部不确定事项,未考虑的报价项目、开支及费用等均应视为已包含,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监理酬金。4)若采用估算进行监理招标,则待项目取得批复概算后,以经审核的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作为计费基数,按照上述的计算公式重新计算正常监理报酬并签订补充合同。3)正常监理报酬的签约合同价=招标时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合同约定下浮率)×(1-投标人中标下浮率)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合同约定下浮率(计算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下浮率)为25%,投标人中标下浮率为【】%1)招标时公布的建安工程费用为【】万元,则招标时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建安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万元。
5.3.2正常监理酬金的支付:(8)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项下监理费之中,监理费金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增加。因工程中间停工而监理人不退场的,监理人可与委托人协商减少驻场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不得因此增加监理费。(7)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对本合同工程的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监理人内部罢工、骚乱除外,下同)等非委托人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监理人必须接受委托人终止服务的安排并积极配合委托人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监理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监理费,监理人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6)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致使监理服务期出现延长,监理人的责任期也应相应延长,监理人不得因此增加监理费,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5)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不因物价变动等事项而调整监理酬金。(4)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或设计变化、或设计规模变化、或工期跨度变化时,监理人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之内。
(5)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均结束,在承包人均与委托人签订保修协议书且监理人配合各专业承包人完成结算工作并且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结清监理费尾款。结清监理费尾款后,并不能免除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期应履行的监理责任和义务。(4)监理人完成本合同所有约定的工作内容,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经委托人及项目结算终审单位审定合同结算价可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5%。(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可累计支付至本合同监理酬金暂定价的80%。(2)按月支付监理酬金,每次支付额为(监理范围内施工单位本期完成工程量/合同工程量)×监理酬金暂定价×70%。监理人可若干个月合并申请支付。(1)本合同生效且委托人完成首个施工标招标工作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委托人的资金计划,首付款控制在本合同监理酬金暂定价的10%之内支付,首付款计入合同监理服务酬金的累计支付额,不另行扣回。如监理人工作成果不满足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或质量要求,按合同附件《违约责任明细表》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参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2012版)〉的通知》(穗建计〔2012〕686号)等文件集中支付资金的操作程序,监理人凭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及上述文件要求的申请资料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委托人审批后,按委托人、监理人共同签订监理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5.3.3正常监理酬金的结算:注:以上分期支付监理人可视实际情况合并申请,但不得合并申请未履行完成部分对应的监理费。(9)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结合本合同不含税价相应执行。(8)若委托人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需向政府部门申请拨付,则各阶段支付条件还应包括委托人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款项获得批准且得到拨付,付款时间应相应根据拨付时间顺延。监理人不可撤销地承诺,若政府部门审定、拨付本合同项下相关费用时间超过上述约定支付期限的,监理人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监理人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7)因监理人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引发的税务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由监理人承担,且监理人还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相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赔偿相关损失等。(6)委托人每次付款前,监理人均需按委托人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书面支付申请手续,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顺延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构成违约,监理人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监理费结算价=按调整后的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重新计算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合同约定下浮率【25】%)×(1-投标人中标下浮率【】%)[注:中标下浮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00%](1)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概算调整,则监理费按最终批复的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进行结算,计算方法如下(但不超过其最终批复概算中的监理费,适用于方式一):出现以下情况时,结算价需进行调整:方式二:若工程施工终审结算价的浮动在原工程预算价(即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的±10%以内,本项目的监理费采取总价包干。若工程施工终审结算价的浮动在原工程预算价的±10%以外,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的规定,以工程施工终审结算价作为计费基数调整监理费用,最终监理费=调整后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合同约定下浮率)×(1-投标人中标下浮率)。□方式一:本合同正常监理报酬参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所规定的计价方式,按经审核的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结算,实行总价包干(约定可以调整的除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正常监理报酬为监理人完成正常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成本、利润、税金等。正常监理报酬按以下【方式二】结算。
5.3.4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酬金:(5)本合同监理酬金结算审定后,如已支付的监理酬金超过审定的监理费结算价,则监理人必须在收到本合同监理酬金结算审定通知之日起14日内无条件将超付的监理酬金退还委托人;若监理人迟延退还超付的监理酬金,除须继续向委托人退还超付的监理酬金外,还应每天向委托人支付该超付监理酬金1‰的违约金。(4)如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未达到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创优目标,则按合同附件《违约责任明细表》执行。(3)结算时,由委托人对监理人的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考评(详见附件9《合同服务评价表》),若评价得分在80分或以上的,则最终结算价为合同结算价全额;若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下的,则最终结算价=合同结算价全额×[1-(80-项目评价得分)%](最终结算价以项目合同结算终审部门最终审核价为准)。如计算得出发包人应支付余额为负数的,承包人应在考评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发包人返还多收的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索,承包人除应足额返还多收的款项外,承包人延迟返还的按同期LPR向发包人支付未返还款项的利息。监理费结算价=[1-甩项部分的施工合同价÷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中相应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价(2)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甩项(指工程范围减少、单项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取消),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内容全部实施,则监理费的计算方式如下(适用于方式一):
本合同生效条件:按《协议书》第8.3款执行。6.1生效六、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不计算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酬金。5.3.5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酬金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外的咨询、鉴定等)所需费用,双方按附加工作的特点和本合同的标准另行协商确定。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2012版)〉的通知》(穗建计〔2012〕686号)等文件集中支付资金的操作程序,监理人凭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及上述文件要求的申请资料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委托人审批后,按双方共同签订的补充合同的约定,向监理人支付。
★6.3暂停与解除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应比例的酬金。6.2.5监理工作酬金按《专用条款》第五条第5.3.3款执行。6.2.3(本条不适用于本监理项目)。6.2.2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监理人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整人员安排,但监理费不作调整;因监理人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的,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2变更
7.3仲裁或诉讼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2调解七、争议解决6.3.6按《协议书》第8.4款执行。6.3.2(本条不适用于本监理项目)。
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包括在合同价款中。8.1外出考察费用八、其他(2)向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本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8.4奖励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论证会相关计划安排及费用等须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方能予以执行。8.3咨询费用检测、监测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监理人需全面配合检测、监测工作,监理人为完成监理工作需自行实施的检测、监测工作所需的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8.2检测、监测费用
8.6.2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6.1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另行书面通知)。8.6保密方式三:无额外奖励。£方式二:双方另行协商。□方式一: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九、补充条款8.9工程获奖奖励:(本条不适用于本监理项目)8.8.2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方能出版。8.8.1监理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8.8著作权8.6.3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9.3.3因监理人原因导致委托人被其他单位或个人追索工程款或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但监理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委托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由此支出的所有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或在收到委托人赔付通知后拒绝赔付的;9.3.2监理人就其与委托人之间的争议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且该诉讼(或仲裁)案件尚未审理终结的;9.3.1监理人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9.3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委托人有权拒绝监理人参与委托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9.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监理人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监理人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9.1监理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交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
鉴于本合同工程的重要性,为确保实现本合同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控制等工程管理目标,委托人将对参与本合同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标准按照附件9《合同服务评价表》执行。9.5综合考评的要求9.4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同时,监理人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委托人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人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委托人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上述有关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不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或保险赔付额度不满足实际损失的所产生的后果,由监理人自行承担。9.3.6《违约责任明细表》(附件8)约定的其他情形。9.3.5监理人达不到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中的各项完成任务目标时,委托人有权将其纳入黑名单,拒绝其参于委托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9.3.4监理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委托人同意撤换的总监理工程师,该总监理工程师自撤换之日起半年内不允许其所在监理人参加委托人后续工程项目的投标。
委托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址: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附件1: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三)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委托人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双方责任为切实加强廉洁工程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本工程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监理人: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监理人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高消费娱乐活动。1.不准向监理人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他支付凭证等。(一)委托人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在建筑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第二条委托人责任(五)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互动形成纵向监督合力,依照本协议书约定,对本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四)发现对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三)加强对合同支付、合同结算等建设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审批效能方面的监督检查,提高建设管理服务水平。(二)合同签订后组织与监理人相关廉洁责任人见面会,进行廉洁工程建设交底,明确廉洁工程建设责任和目标任务、举报方式。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或暗示监理人购买项目工程合同约定之外的材料、设备等。5.不准向监理人介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委托人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监理人和相关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支付费用。3.不准在监理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负担的费用。
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人员行贿或赠送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及其他支付凭证等。(一)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监理人责任(五)成立监督工作机构,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给予解决。(四)组织开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四条违约责任(三)按委托人要求参加廉政座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共同筑牢防腐防线。(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状,明确廉洁责任,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5.不准介绍和安排委托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委托人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4.不准暗示或要求为委托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监理人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委托人将移送检察或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进行处理。1.监理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廉洁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的,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般违约责任一次;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二)监理人的违约责任2.委托人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1.委托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给监理人造成损失的,在监理人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委托人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一)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日期:202年月日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第六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五条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所属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7: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6:监理人法定代表人、监理总指挥、总监理工程师通讯联络方式附件5:监理人承诺书附件4:监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通讯、办公、检测设备清单:附件3: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附件2:中标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兹授权我单位担任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册执业资格:身份证号:承诺人签字:本人受(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授权日期:2021年月日
附件9:违约责任明细表附件8:违约责任明细表签字日期:注册执业证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违约条款内容 | 违约金额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违约条款内容 | 监理费100万元以下 | 监理费100万-500万元 | 监理费500万-1000万元 | 监理费1000万以上 | |
1 | 人员管理 | 违约金额(元) | 违约金额(元) | 违约金额(元) | 违约金额(元) | ||
1.1 | 在委托人、委托人的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中,总监理工程师累计不在现场超过两次。发生上述任何情形之一,予以通报批评一次并处以处违约责任。(委托人保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权利) | 5000 | 10000 | 15000 | 20000 | ||
1.2 | 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更换监理人员,分别扣减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计量工程师);B(专业监理工程师)或C(一般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人员后,人员资质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A.150000B.75000C. 50000 | A.200000B.150000C.75000 | A.300000B.200000C.100000 | A.500000B.300000C.200000 | ||
1.3 | (1)项目施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每月必须到场22天以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全天候到场,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请假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工作日未经委托人业主代表批准不在场的,每天扣减监理费A。(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作日内因事离场1天以内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天或2天以上应经委托人代表批准,否则须接受委托人通报批评并每人每次扣减监理费B 。 | A.1000B.500 | A.1000B.500 | A.2000B.1000 | A.2000B.1000 | ||
1.4 | 不合格人员更换 |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撤换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工作不力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监理人员,监理人及时更换符合合同要求人员的不予处罚,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分别扣减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计量工程师);B(专业监理工程师)或C(一般监理工程师)监理费。如果委托人的撤换通知下达5天后,监理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该位置人员空缺,监理人需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A.50000B.25000C.12500 | A.100000B.50000C.25000 | A.150000B.75000C.37500 | A.200000B.100000C.50000 | |
2 | 监理工作管理 | ||||||
2.1 | 未能在开工前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委托人的,每延误一天扣减相应监理费。 | 500 | 500 | 5000 | 5000 | ||
2.2 |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应对施工图纸的错误及时提出意见,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每月向委托人上报施工图纸的存在问题修改的情况。未尽监理职责,对施工图纸出现重大错误未发现或未提出意见的,(造成工期或费用损失)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5000 | 10000 | 15000 | 20000 | ||
2.3 | 未能在相应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经监理人审核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合理,导致施工组织混乱的,每项扣减相应监理费。 | 15000 | 30000 | 45000 | 60000 | ||
2.4 |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使用自备仪器独立测量、复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保证测量精度。如果测量精度存在错误,监理人在复核过程中未能发现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6000 | 12000 | 18000 | 24000 | ||
2.5 |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必须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若发现监理人现场监理不到场,或监理人员不按经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计划进场履行监理职责,根据对委托人的影响程度,每人每次不到场扣减相应监理费;并承担因现场监理人员不到场而引致的承包人及委托人的工期延误损失。 | 3000 | 6000 | 9000 | 20000 | ||
2.6 | 检测仪器及设备等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数量、规格、时间进场的,每件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1000 | 2000 | 3000 | 4000 | ||
2.7 | 检测仪器及设备等在监理责任期间,不能保持良好运作性能的,应及时更换,否则每件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500 | 1000 | 1500 | 2000 | ||
2.8 | 未按时提交监理月报、监理总结、质量评估报告及其它业主要求的专项报告等,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2500 | 5000 | 7500 | 10000 | ||
2.9 | 工程监理资料收集不齐、管理混乱的,扣减监理费A;缺损原始记录的,每件文件扣减相应监理费B。 | A.2500B.500 | A.2500B.500 | A.5000B.1000 | A.5000B.1000 | ||
2.10 | 对工程暂停及复工、费用索赔、合同争议或解除的调解和处理以及其他监理工作,监理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1000 | 2000 | 3000 | 4000 | ||
2.11 | 工程例会由监理人组织,到会单位不齐,监理人又未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通知联系情况的,从第三次起,每次扣罚相应监理费用。 | 1500 | 3000 | 4500 | 6000 | ||
2.12 | 各方到现场处理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监理人不到场的,每次扣罚监相应理费用。 | 1500 | 3000 | 4500 | 6000 | ||
2.13 | 各方到现场处理管线、房屋拆迁或迁移问题,监理人不到场的,每次扣罚相应监理费用。 | 1500 | 3000 | 4500 | 6000 | ||
2.14 | 监理人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所有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及时予以确认或提出质疑;若对明显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资料不提出质疑且予以确认而上交委托人,则每次扣除相应监理费。 | 2500 | 5000 | 7500 | 10000 | ||
2.15 | 监理人在工程完成相应内容并收齐有关资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质量验收时应由监理人填写的各种资料,交委托人归档。否则,每迟交一天,扣除相应监理费。 | 500 | 1000 | 1500 | 2000 | ||
2.16 | 监理人未及时预见、未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未及时监督承包人整改,未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对整个工程的按期完工不能起到监管作用,致使工程施工的每个关键线路/节点工期因承包人原因比计划滞后3日以上(包括3日),扣除监理费A。由此出现关键工期滞后5天以上(含5天),扣除监理费B。由此出现关键线路/节点工期滞后10天以上(含10天)并确实表明监理人在进度控制上作用失效,委托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 A.2500B.5000 | A.5000B.10000 | A.7500B.15000 | A.10000B.20000 | ||
2.17 | 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其中分段工期延误日数占该段总工期的30%时,则委托人有权扣除该分段工程监理费的60%;分段工期延误日数达到该段总工期的50%时,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竣工拖延的,依据拖延的日数,监理人应每日按监理费总额的1%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监理费总额的30%。由于监理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致使委托人要承担赔偿第三方责任的,监理人必须承担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中的50%。 | ||||||
3 | 质量管理 | ||||||
3.1 | 未能督促承包人履行文明施工及绿色施工责任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2000 | 4000 | 6000 | 8000 | ||
3.2 |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按规定需进行旁站不进行旁站监理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5000 | 8000 | 15000 | 20000 | ||
3.3 | 对进场材料把关不严,发现现场使用不合格材料,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如因此出现不合格材料使用于工程建设并造成质量缺陷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如因此出现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国家规定界定)的,监理人委托人有权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损失,同时,委托人保留追究监理人的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 5000 | 8000 | 15000 | 20000 | ||
3.4 |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应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大检查并作出报告给委托人。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经监理人检验为合格,但经委托人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质量有不合格或未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A,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B,同时,承包人和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 A.5000B.10000 | A.10000B.20000 | A.20000B.40000 | A.30000B.50000 | ||
3.5 | 因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或自身失误或失职等监理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需要返工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并双倍扣减该部分的监理费,同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 10000 | 30000 | 40000 | 60000 | ||
3.6 | 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含各分部、单位及整体工程,下同)质量一次性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时,按相应工程占总工程的比例扣除监理人监理费;若导致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不合格而造成委托人的直接损失达100万元以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 ||||||
3.7 | 如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5年内,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创优目标,则扣除实际结算价的1.2%作为违约金。 | ||||||
4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
4.1 | 监理人应设立专职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人员,督促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要求各施工标段设立专职安全员,将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对于承包人没有按投标承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监理人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不作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因此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因此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按国家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界定)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本合同监理酬金的1%~5%。 | ||||||
4.2 | 监理人未按规定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未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进行监督。 | 20000 | 30000 | 40000 | 80000 | ||
4.3 | 监理人未参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 20000 | 30000 | 40000 | 80000 | ||
4.4 | 安全生产检查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时,监理人未向施工单位发出停止施工通知书,并书面报告(紧急情况应电话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 20000 | 30000 | 40000 | 80000 | ||
4.5 | 监理人未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人员履责情况进行考核。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 | 5000 | 10000 | 15000 | 20000 | ||
4.6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未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 | 5000 | 10000 | 15000 | 20000 | ||
4.7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每周向建设单位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上报监理周报;如有重大安全隐患,未应反映到监理周报中,并提出处理意见。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 | 5000 | 10000 | 15000 | 20000 | ||
4.8 | 监理人未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专项的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并未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人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台账进行监管,核对相关票据,未跟进专款专用的落实情况。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 | 20000 | 30000 | 40000 | 80000 | ||
4.9 |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 20000 | 30000 | 40000 | 80000 | ||
4.10 | 对于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资料,监理人未有明确、真实的现场原始记录或不进行现场复核就给予签认,经委托人检查,发现签认的文件有误的,除必须立即改正外,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A;对签证错误有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B。 | A.5000B.10000 | A.10000B.20000 | A.20000B.40000 | A.30000B.50000 | ||
4.11 | 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提交的请款报告,不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审核,或对不合格工程却同意计量支付,或者计量数量严重不实、资料不齐全却同意计量支付、或不按合同要求签署拨款意见的,应限期改正并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A;如果已支付从而造成委托人超形象进度、超合同支付工程款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或监理人审核的当期支付金额与经过委托人复核的实际应付金额存在正负10%以上误差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B,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经济损失。 | A.5000B.10000 | A.10000B.20000 | A.20000B.40000 | A.30000B.50000 | ||
4.12 | 监理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及时组织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导致影响委托人支付的。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 | 5000 | 10000 | 15000 | 20000 | ||
5 | 其他 | 未及时配合隐蔽工程验收的,每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1000 | 3000 | 5000 | 10000 | |
5.1 | 利用监理职权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包括无偿使用承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娱乐设施等,每发现一次扣减相应监理费。 | 2500 | 5000 | 7500 | 10000 | ||
5.2 | 所监理的工程出现文明施工通报批评,每次扣罚相应监理费用。 | 5000 | 10000 | 15000 | 20000 | ||
5.3 | 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有权随时发函约见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要求法定代表人对本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协调及安排工作,直至勘察设计保质、保量顺利推进。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约见的每人次扣减相应监理费。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约见累计3次及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书面通知监理人或者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拒绝监理人参与以后委托人所负责的工程投标资格。 | 10000 | 20000 | 30000 | 40000 | ||
5.4 | 如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5年内,未取得协议书约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按监理费的0.8%处违约金。 | ||||||
5.5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监理人不诚信行为和不充分履约行为累计违约责任达3次及以上的,委托人有权拒绝监理人参与以后委托人所负责的工程投标资格,委托人有权拒绝监理人参与委托人后续工程投标,并书面通知监理人或者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 | ||||||
注:(1)书面警告。监理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或不执行委托人(含主管人员)的指令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警告。监理人必须在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2)一般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第一次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10000元、□20000元、50000元)/次;第二次承担同一违约性质的一般违约责任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交纳的违约金为第一次交纳金额的2倍;第三次承担同一违约性质的一般违约责任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交纳的违约金为第一次交纳金额的3倍。同一事项累三次一般违约,记一次严重违约。(3)严重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60000元、□100000元、150000元)/次。(4)投资控制违约责任的导致的违约金额上限为监理费的20%。 |
合同服务评价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评估 | 备注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应得分数 | 扣除分数 | 实际得分 | |
1 | 资源投入及驻地建设 | 20 | |||
2 | 进度管控 | 20 | |||
3 | HSE管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 15 | |||
4 | 质量管控 | 15 | |||
5 | 造价及合同管理 | 15 | |||
6 | 内业资料 | 15 | |||
总计得分 | 100 | ||||
加分项 | 1、被业主单位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2、被政府单位通报表扬的,每次加4分。 | ||||
减分项 | 被业主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2、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或诚信扣分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4分;3、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每次扣10-20分。 | ||||
本次考核等级 | |||||
备注:考核表评分表满分100分;按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一)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优秀;(二)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为良好;(三)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70分为合格;(四)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104190433092I,电话:020-61101333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白云机场三期扩
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场项目)监理招
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
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
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
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的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
担。
特此委托。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招标代理委托书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
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场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公开招标工
作,现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事宜。请
受托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工作。其他事宜双方在合同
中另行协商。
特此委托。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
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场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
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
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
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
报。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2022年10月28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我单位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陈子轩、吴俊芳、洪亚霞
作为本项目招标的授权代表,办理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
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场项目)监理招标全过程相关手续。
本授权代表证明书自盖章之日生效,特此证明。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批准,我单位负责组织建设的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场项目)的立项工作已完成,建设资
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服
务单位,现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给
予办理有关招标手续。
此致。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资金来源证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穗发改投批(2022)114号批准,我单位拟招标的白云机场三期扩
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场项目)监理已
具备招标条件,该工程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及建设单位融资筹集,工程
实施的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
特此证明。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21Q8440100040144415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穗发改投批[222]1号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云机场三期
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复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审白云机场三期扩建
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H2021B)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
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顺利实施,推进
11-
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根据市联审决策委员会会议精神(联审住
建【2型]21号),原则同意实施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
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项目)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北
起花都区商业大道主干道南至田美东路主干路西邻10E国道
东至规划新花大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区(含配套共建等)
及配套市政工程。项目拟安置9户,总建筑面积5/平方
米地上建筑面积彩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在2在平方米)
其中,住宅22平方米,商业配套3平方米,其他公建配
套设施50E平方米,架空层21平方米。配套建设E条市政
道路(含相应的市政配套工程),总长约24公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568万元
包含工程费用21099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9万元
(不含建设用地费)建设用地费144E1万元预备费135t29
万元。由财政资金安排96121万元,建设单位融资筹集
208264万元。其中
(一)房屋工程估算总投资(不含大市政工程)38634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29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615万
元,建设用地费146451万元,预备费2268万元。
(二)市政配套设施工程估算总投资19934万元,包括工
程费用17B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88万元(不含建设
用地费),预备费1E万元
-2-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管理,由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
材料及主要设备采购等均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
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
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
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年月飞日
13-
附件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
期工程(清项目)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项目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等子项必须全部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22年≤月飞日 | 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等子项必须全部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22年≤月飞日 | 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等子项必须全部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22年≤月飞日 | 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等子项必须全部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22年≤月飞日 | 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等子项必须全部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22年≤月飞日 | 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等子项必须全部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22年≤月飞日 | 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等子项必须全部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22年≤月飞日 | 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重要材料及主要设备等子项必须全部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22年≤月飞日 |
14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9月1日印发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2108-440100-04-01-444153
审批监管平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
项目名称:
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坊项目)
审核备类型:审批
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
行业类型:住宅房屋建筑【E4710】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北
建设地点:
新花大道快速路
项目单位: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4KFH91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东省投资项目
回岩
管平台管平台
守信承诺投资项目在线审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
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
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
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
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
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
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
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
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据各项目治T其本信息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拟实施招标的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
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清场项目)监理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所需的相
关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特此说明。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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