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
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灯光
灯光架
米
16*10*6米
100
40
4000
2
光束灯
台
300
10
3000
3
外场帕灯
50
60
外场专用
4
音响
线阵音响组件
支
双十寸主扩
500
2400
5
双十五寸超低
800
3200
6
批
调音台及线材
1400
7
音控台
1800
8
手执麦
400
1200
9
搭台
舞台搭建、舞美
场
30000
LED显示屏
LED主屏
平米
16.5*4米
290
65
18850
高清室外屏
11
LED副屏(2块)
3.5*3.5*4米
28
8120
12
背景设计
次
3030
13
外围
主席台桌
张
0.6*1.2米
200
含红色桌布
14
酒店座椅
把
80
30
含椅套
15
地毯
平
6000
含写真画面
16
铁马
个
2000
17
塑料凳
600
18
化妆间
间
1600
含搭建及材料
19
视频
现场摄像及后期制作
组
20000
20
沙画制作
5000
21
导演团队
节目现场导演
队
8700
22
主持人
节目串场主持
人
10000
23
节目
10-12个
36000
24
媒体
宣传报道
25
其他
雷亚架
组合型材
4400
固定屏幕
26
水箱
固定屏幕和雷亚架
27
礼仪
位
嘉宾引导
化妆师
1000
现场化妆、补妆
29
工作人员
电工、灯光控制等
搬运费
1700
3400
器材来回运输和搬运
31
活动执行管理费
3800
现场协调管理服务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198500.00大写:壹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3.3.1“湘江韵律”已经成为北城人民每年不可或缺的一道文化大餐,更是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群文活动的一块金字招牌。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公共文化服务直通基层,依托滨江风帆广场及街道、镇特色活动平台,结合建国70周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陆续开展一系列广场文化活动,深化、推广、延伸“湘江韵律”活动品牌,激发群众演、群众看、群众评、群众参与的激情和热情,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群文活动更具生命力。在此基础上,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活动策划方案和活动设计方案履行本合同。
3.3.2运输方式:执行活动所需器材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和安装;
(2)交货地点:合同内约定活动地点。
活动期间所有物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
5.3.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思路,在甲方的指导下执行本次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推广、执行,并及时响应甲方提出的合法合理调整意见;乙方负责按照活动方案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推广执行工作;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保密;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做与本次活动无关的事。
5.3.2 乙方委派专业策划人员与甲方对接。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形式、主题完成策划工作,并形成文字性的策划方案。
5.3.3 如遇紧急活动,必须有能力保证在3天内完成策划、搭建完活动场地、安排好所需的所有活动人员。
6.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用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6.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设计策划方案以及现场的执行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确认方可定稿及执行。
6.3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制作、执行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方案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4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1 迟延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1 知识产权及保密:本合同所完成之项目或所确认之方案及制作无论,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对为甲方所设计的方案给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