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1907300103
预算金额8120.00元
招标联系人-0731-8455806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宣传部第十六届湘江韵律群众文艺汇演、展演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1907300103-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宣传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光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第十六届湘江韵律群众文艺汇演、展演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190730010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宣传部第十六届湘江韵律群众文艺汇演、展演政府采购项目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98500
 合计金额小写: 1985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

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灯光

灯光架

16*10*6米

100

40

4000

2

灯光

光束灯

300

10

3000

3

灯光

外场帕灯

50

60

3000

外场专用

4

音响

线阵音响组件

双十寸主扩

500

4

2400

5

音响

线阵音响组件

双十五寸超低

800

4

3200

6

音响

线阵音响组件

调音台及线材

1400

1

1400

7

音响

线阵音响组件

音控台

1800

1

1800

8

音响

线阵音响组件

手执麦

400

3

1200

9

搭台

舞台搭建、舞美

30000

1

30000

10

LED显示屏

LED主屏

平米

16.5*4米

290

65

18850

高清室外屏

11

LED显示屏

LED副屏(2块)

平米

3.5*3.5*4米

290

28

8120

高清室外屏

12

LED显示屏

背景设计

3030

1

3030

高清室外屏

13

外围

主席台桌

0.6*1.2米

200

12

2400

含红色桌布

14

外围

酒店座椅

80

30

2400

含椅套

15

外围

地毯

30

200

6000

含写真画面

16

外围

铁马

50

40

2000

17

外围

塑料凳

600

1

600

 

18

外围

化妆间

1600

1

1600

含搭建及材料

19

视频

现场摄像及后期制作

20000

1

20000

20

视频

沙画制作

5000

1

5000

21

导演团队

节目现场导演

8700

1

8700

22

主持人

节目串场主持

5000

2

10000

23

节目

10-12个

36000

1

36000

24

媒体

宣传报道

5000

1

5000

25

其他

雷亚架

组合型材

4400

1

4400

固定屏幕

26

其他

水箱

400

4

1600

固定屏幕和雷亚架

27

其他

礼仪

300

4

1200

嘉宾引导

28

其他

化妆师

1000

2

2000

现场化妆、补妆

29

其他

工作人员

600

4

2400

电工、灯光控制等

30

其他

搬运费

1700

2

3400

器材来回运输和搬运

31

其他

活动执行管理费

3800

1

3800

现场协调管理服务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198500.00大写:壹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08-29 —— 2019-08-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湘江风光带风帆广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湘江韵律”已经成为北城人民每年不可或缺的一道文化大餐,更是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群文活动的一块金字招牌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公共文化服务直通基层,依托滨江风帆广场及街道、镇特色活动平台,结合建国70周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陆续开展一系列广场文化活动,深化、推广、延伸“湘江韵律”活动品牌,激发群众演、群众看、群众评、群众参与的激情和热情,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群文活动更具生命力。在此基础上,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活动策划方案和活动设计方案履行本合同。

3.3.2运输方式:执行活动所需器材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和安装;

3.3.3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内约定展演时间。

2)交货地点:合同内约定活动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8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完成活动执行并验收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四方坪支行(长沙光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1060128300018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活动期间所有物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思路,在甲方的指导下执行本次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推广、执行,并及时响应甲方提出的合法合理调整意见;乙方负责按照活动方案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推广执行工作;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保密;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名义做与本次活动无关的事。

5.3.2 乙方委派专业策划人员与甲方对接。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形式、主题完成策划工作,并形成文字性的策划方案。

5.3.3 如遇紧急活动,必须有能力保证在3天内完成策划、搭建完活动场地、安排好所需的所有活动人员。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用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6.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设计策划方案以及现场的执行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确认方可定稿及执行。

6.3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制作、执行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方案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4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违约责任

7.1 迟延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 知识产权及保密:本合同所完成之项目或所确认之方案及制作无论,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对为甲方所设计的方案给予保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政府机关大院 地址: 车站北路356号华龙公馆1栋1601房
法定代理人: 舒全球 法定代理人: 王晖
委托代理人: 刘桐开 委托代理人: 王晖
电话: 0731-84558061 电话: 0731-82236548
传真: 0731-84558061 传真: 0731-82236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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