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晃财采计〔2024〕050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745-2781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
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4〕050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HZB2024-ZF-035
4、采购项目预算:4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每日0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五溪财富中心1313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文件。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时间);
⑥本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写明联系方式和邮箱,并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一式二份。
(2)所有证明材料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新晃县财政局二楼开标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地 址: 新晃侗族自治县
(3)联系人:杨先生
(4)邮 编: 419202
(5)电 话: 18390336873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五溪财富中心1313室
(3)联系人: 刘女士、杨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0745-2781899、17374540502
(6)电子邮箱: /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 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 〔2019]27 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
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4〕050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XHZB2024-ZF-035
4、采购项目预算:4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01 | 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 | 2024年新晃县农村环境监测和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监测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批 | 400000.00元 | 400000.00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每日0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五溪财富中心1313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文件。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时间);
⑥本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写明联系方式和邮箱,并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一式二份。
(2)所有证明材料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新晃县财政局二楼开标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地 址: 新晃侗族自治县
(3)联系人:杨先生
(4)邮 编: 419202
(5)电 话: 18390336873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五溪财富中心1313室
(3)联系人: 刘女士、杨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0745-2781899、17374540502
(6)电子邮箱: /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 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 〔2019]27 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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