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会同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服务项目 (共享电单车)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xhh2023-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745-22109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会同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服务项目 (共享电单车)

发布时间:2023-07-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会同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服务项目(共享电单车)

公开招标公告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名称)的   会同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服务项目 (共享电单车)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会同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服务项目 (共享电单车)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会财采计2023-100010  

3委托代理编号  SZJXHH2023-001    

4、采购项目预算:  0.000000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试运营6个月),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试运营期间车辆的投放。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会同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服务项目 (共享电单车)

会同县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服务项目 (共享电单车)

详见招标文件

600辆(试运营期间300辆)

0.0000000万元

0.0000000万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者,于 2023  7  25  2023  7     31 上午 8 时至下 17 时(北),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者,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8    15  9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开标时间:  2023     8  15   9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刘先生   

2、电话:  18797559350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2)地  址:  会同县林城镇改河街

3)联系人:  刘先生    

4)邮  编:  418300       

5)电  话:  18797559350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博林国际酒店12楼    

3)联系人:  刘先生、杨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0745-2210959、18244807588     

6)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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