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比选公告
1. 比选 条件本比选项目2022年长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项目业主为重庆保税港区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竞选性比选。
2. 比选内容及 范围2.1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服务期 |
备注 |
2022年长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
1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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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比选范围:完成重庆保税港区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货物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及其他采购方式所涉及的招标清单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材料设备及物资核价等内容,服务期内涉及招标清单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材料设备及物资核价等内容共计约500项,采购金额约1000万,预估服务费约20万元。(具体采购数量以比选人任务单为准)。
3. 参选人 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出具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之日为准】,参选人承接过建安金额75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安装工程)。
3.3 参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 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参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参选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比选人应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 参选文件 的递交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8 月 2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保税港区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
联系人:余老师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 话:023-67007648/15320394685 |
电 话:023-63545577 |
2022 年 7 月 25 日
2022年长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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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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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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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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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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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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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062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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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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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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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63001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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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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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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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230034020039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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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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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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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00176420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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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20227.25发布版).docx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20227.25发布版).docx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服务期 | 备注 |
2022年长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 1 | 1年 |
比选人:重庆保税港区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
联系人:余老师 | 联系人:吴老师 |
电 话:023-67007648/15320394685 | 电 话:023-63545577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比选人 | 名称:重庆保税港区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23-67007648/15320394685 |
1.1.3 | 比选代理机构 | 名称: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3-63545577 |
1.1.4 | 项目名称 | 2022年长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
1.2.1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完成重庆保税港区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货物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及其他采购方式所涉及的招标清单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材料设备及物资核价等内容,服务期内涉及招标清单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材料设备及物资核价等内容共计约500项,采购金额约1000万,预估服务费约20万元。(具体采购数量以比选人任务单为准)。 |
1.3.2 | 服务期 | 1年 |
1.3.3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照现行工程造价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完成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
1.4.11.4.1 | 参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参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业绩要求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出具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之日为准),参选人承接过建安金额75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业绩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安装工程) 。 注: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咨询合同、咨询报告及定案表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鲜章),其中咨询报告复印件可不提供附表;咨询合同中若无法体现项目特征或项目总投资等主要内容,应提供业主方盖公章的业主证明。3.项目造价人员组成: 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参选单位注册,专业为土建)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及2022年 1 月-2022 年 6 月在本企业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材料。3.2 项目组成员要求:3.2.1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名:(1)土建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参选单位注册,专业为土建)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2)安装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参选单位注册,专业为安装)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3)其他技术人员:具有土建专业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名;安装专业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名,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且在本单位注册。注: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拟派人员造价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及2022年 1 月-2022 年 6 月在本企业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材料。3.3参选单位须作出书面承诺:未经比选人同意,中选人不得变更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土建技术负责人、安装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 中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比选人提出的更换比选人认为不称职的造价咨询人员。注: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承诺书。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参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注: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承诺。5.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选本单位人员。 注:提供2022年 1 月-2022 年 6 月在本企业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材料。特别提示:(1)上述1~5条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且均应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编入参选文件中,上述1~5条,有一条不满足则参选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参选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料(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参选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签订合同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比选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比选人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格式见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 |
2.2.1 |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交。 |
2.2.2 | 比选人对比选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比选人应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比选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2.2.3 | 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 | 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3.1.1 | 构成参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参选报价 | 本项目报价原则如下:1、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取费标准按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实力自行考虑折扣取费比例。为方便计价及结算,参选人的所报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与“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折扣取费比例须一致。 2、本工程报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和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管理、保险、税费、安全、利润、咨询成果咨询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结算时以实际金额为准。 3、参照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中对工作内容的约定,根据比选人的具体委托完成项目的招标清单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材料设备及物资核价等内容。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编制(审核)、材料设备及物资核价等; 完成招标项目的清标工作; 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计划编制工程建设资金计划; 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全部项目成员根据甲方要求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管,参与工程洽谈、造价测算、委托人要求填报的投资控制表格、现场计量审核、工程款支付、隐蔽工程收方、变更、核价、签证等的审核与确认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记录跟踪审核单位日志,按时报送跟踪审核单位月报、季报、年报; 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合理化方案建议; 提供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纠纷司法咨询; 办理工程结算,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提供编制审核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的工作总结和有关工程造价的相关信息;根据结算审核报告分析工程经济指标,对立进行后评估分析; 收集整理项目工程资料,达到国家审计要求,并配合完成国家审计; 协助比选人完成对可研投资、初设概算的审核; 咨询单位应根据比选人要求,对该项目涉及到的施工标段分别出具造价咨询报告。 配合比选人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并完成本项目的其他相关工作。 本项目最高限价: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取费标准按文件规定90%计取费用。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费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详见合同支付方式)5、参选人应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取费标准计算,填报服务取费比例,所填报的服务取费比例作为结算使用。实际结算时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文件按实际产生服务费用记取【即编制/组价(审核)金额*计费标准*xx%)。材料设备及物资核价按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标准计取【即送审金额*计费标准*xx%】。6、服务质量要求 按照现行工程造价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完成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7、特别提醒: (1)“参选报价”和按服务取费比例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若结果不一致,以服务取费比例为准。 (2)填报的取费比例和参选报价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参选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参选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比选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000 元整(人民币)。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参选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比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选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电子投标保函。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参选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参选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比选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八)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参选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2022年长期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参选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比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选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参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1 | 参选文件格式要求 | 编制参选文件时不得对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3 | 签名盖章要求 | 参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参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4 | 参选文件的份数 | 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U盘)2份。U盘表面需粘贴项目名称及参选人名称并加盖参选人公章,U盘表面粘贴U盘贴及盖章与否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请参选人配合。)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形式(U盘)中应包含所有参选文件的word版本。 |
3.7.5 | 装订要求 | 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装订成一册册,并应编制目录。 |
4.1.1 | 参选文件的密封 | 将参选文件装入“参选文件”袋,并在袋上加盖参选人单位法人章,同时“参选文件”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参选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参选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参选文件地点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4.2.3 | 是否退还参选文件 | 否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名称。5. 参选文件的密封检查:参选人可对自己的参选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参选文件密封完好。6.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6.1 展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参选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及是否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属性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6.2 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参选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并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6.3 打印所有参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況,并由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7. 逐单位随机开启参选文件。开启参选文件大袋及参选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参选人名称、参选报价、质量要求、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 参选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9. 参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0.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一并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11.开标结束。 |
6.1.1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3人,由比选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 否,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
7.2 | 中标公示 | 为深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将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
7.3.1 | 履约担保 | 1.担保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2万元。3.提交时间:中选人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15工作日内向比选人提交;若未按时提交,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比选人将依序确定中选候选人。4.退还期限及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
7.4.1 | 签订合同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选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 |
8.1 | 重新招标的情形 | 1.按参选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参选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参选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参选人须知第8.1(4)执行。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 |
8.2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的参选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参选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选候选人;无有效参选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费用 | 比选文件费比选文件费500元/套,参选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用微信或支付宝或工商银行APP扫二维码支付,售后不退。未支付比选文件费的,其参选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支付。交易服务费中选人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8]54号文《关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中选人全额承担文件中要求缴纳的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参选人在参选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这部分费用,比选人视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中已包含此部分费用。 |
10.2 | 异议、投诉处理 | 1.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保税港区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3983059投诉受理部门:重庆保税港区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63983059 |
10.3 | 关于对比选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 | 对比选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比选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参选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参选文件的参选人的解释。 |
序号 | 参选人 | 密封情况 | 参选报价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签名 |
最高限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参选报价低的优先;参选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低”的原则排序,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时,由评审委员会按照 随机抽取 原则排序。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造价人员组成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参选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参选函签名盖章 | 参选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参选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参选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参选文件的签署 | 第五章 参选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参选报价 | 符合比选文件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参选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参选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参选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参选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50分;2.参选报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参选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取费比例中的最低价即为本项目的参选报价的评标基准取费比例。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2.3 | 商务部分得分 (A)(50 分) | 企业荣誉(5分) | 参选人近 3 年(2019-2021年)连续获得税务机关 B级及以上纳税企业荣誉得 3分,连续3年获得A 级纳税企业荣誉得 5分。注: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或网站截图。 | ||
2.2.3 | 商务部分得分 (A)(50 分) | 企业业绩(15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之上: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出具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之日为准),参选人承接过建安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业绩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安装工程) 。 1个得5分,此项最多得1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
2.2.3 | 商务部分得分 (A)(50 分) | 企业实力(5分) | 2021年的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在500万~1000万得1分,1000 万元以上~2000万元得 3分,超过2000 万元得 5 分,此项最多得 5分。注: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 ||
2.2.3 | 商务部分得分 (A)(50 分) | 人员要求(20) | 1.项目负责人(5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造价工作15 年及以上经验(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得 3 分;2.土建技术负责人(5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造价工作 10 年及以上经验(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得 3分,本项最多得5分;3.安装技术负责人(5分):具有安装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造价工作 10 年及以上经验(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得 3 分,本项最多得5分;4.其他技术人员(5分):(1)在满足基本人员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得1分,最多得 3分;(2)如同时具备土建和安装或土建和交通或土建和水利双专业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每有1人得1分 ,最多得2分。注:提供相关人员证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需在投标单位注册,如为双专业,至少提供一个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专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另一专业可用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明)、专业执业资格证、全国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职称证、2022年 1 月-2022 年 6 月在本企业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材料。 | ||
2.2.3 | 商务部分得分 (A)(50 分) | 认证体系(5分) | 参选人具有有效期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参选人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等级或重庆市造价协会的4A及以上荣誉证书得3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评标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参选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因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参选人不足三个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参选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选候选人。3.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参选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2.2.3、3.2.1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商务部分、参选报价进行评分。5.对参选报价、商务部分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 | |||
3.2.1 | 参选报价得分(B) | 参选报价得分(50分) | 所有有效取费比例先得本附表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5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取费比例与评标基准取费比例相减,每增加1%扣0.5分。 | ||
3.2.3 | 参选人得分 | 参选人得分=A+B |
比选文件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二章1.4.1 | 参选人资质条件 | 参选人不按本章第 1.4.1 项要求提交证明资料的,其参选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3.2 | 参选报价 | 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第二章3.4 | 投标保证金 | 参选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参选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二章3.7 | 参选文件的编制 | 按第二章参选人须知3.7.3及3.7.4款执行。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2.1.2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比选文件规定的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证书编号 | 备注 |
参选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工程建安费用或项目总投资 | |
合同签订时间 | |
承担的工作 | |
造价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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