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6 05: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FYBJ2021031-ZC)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139辆纯电动城市客车,具体采购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06辆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002)13辆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003)10辆8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004)10辆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06辆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投标人须为纯电动公交车制造商;(2)投标人及所投车型需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所有车型需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3)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行为记录声明;(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02)13辆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1)106辆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致;
(003)10辆8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1) 106辆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致;
(004)10辆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001) 106辆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八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11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八开标室
七、其他
本公告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界导报》共同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1号
联 系 人:高主任
电 话:0917-36576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大庆路 88 号嘉华大厦 9 楼
联 系 人: 杜工
电 话: 0917-3672280
电子邮件:4485036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