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雁门口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14: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京山市雁门口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京山市雁门口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进入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X-ZFCG-2023-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82-2023-00048
3、项目名称:京山市雁门口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31.66(万元)
6、最高限价:331.66(万元)
7、采购需求:
砼路面裂缝灌缝、破除砼面板厚20cm、4.5%水稳碎石基层(厚20cm)、AC-13沥青砼面层(厚5cm)、粘层油、双波形梁护栏(C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天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湖北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安全考核B证,且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目前未有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湖北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安全考核B证,且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目前未有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8: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进入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
3、方式:
(1)投标人应在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2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js.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投标人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 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 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5)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京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交通路27号
联系方式:13409602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京山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经济开发区申公路73号
联系方式:15071990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慧
电 话:1507199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