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CFS分部)集散装/拆箱业务(重新采购)
金额
21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1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仇健13337711179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集散装 / 拆箱业务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集散装 / 拆箱业务 ( 重新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集散装 / 拆箱业务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集散装 / 拆箱业务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 ) 集散装 / 拆箱业务集散装 / 拆箱业务,本项目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 2 名推荐为入围供应商。内容主要由集装箱场地货物装卸、起驳装箱 / 拆箱落驳及海关查验业务组成。具体为:( 1 )包括但不限于部分集装箱货物(含配合公司大生产作业)拆 / 装箱、起驳装箱、拆箱落驳、海关查验及其它相关辅助项目业务。( 2 )协助公司处理各类应急事件以及需其配合的其它工作。工作区域主要在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辖区范围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1. 包括但不限于部分集装箱货物(含配合公司大生产作业)拆 / 装箱、起驳装箱、拆箱落驳、海关查验及其它相关辅助项目业务。 2. 协助公司处理各类应急事件以及需其配合的其它工作。
2.2 招标预算 ( 元 ) : 两年总预算 21100000 元(含税)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两年总限价 21100000 元(含税),本项目各分项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满两个自然年度(约 730 日),合同服务期每满 1 年前一个月实施业务承揽商阶段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期合同签署的依据。
2.5 服务地点: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7 标段划分: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集散装 / 拆箱业务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提供 1 个港口场内装卸业务承揽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以及能证明承揽业务范围的证明材料,承揽时间不得低于 1 年,否则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 4 )主要人员要求: 1. 配员最低保有量:具备发包方生产所需的作业人员,须承诺固定在港区内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38 人,其中装卸工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23 人(至少有 2 人持有关手 Q1 起重机指挥证书)、铲车司机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8 人(至少 8 人持有 N1 叉车司机证书)、吊机司机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2 人(至少 2 人持有 Q2 起重机司机证书)、安全网格管理员保有量不低于 1 人(至少 1 人持有安全员证书)、集拖司机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3 人(至少有 3 人持有 C1 或以上驾驶证)、保洁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1 人,并提供盖章承诺书。 2. 承揽方必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雇主责任险,总保额不低 120 万元 / 人,其中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 / 人,并提供盖章承诺书。
( 5 )其他要求: 设备配备最低保有量:具备发包方生产所需的作业设备,须承诺固定在港区内保有(自有或租赁)电动吊机作业设备 1 台、 3 吨叉车作业设备不低于 7 台(其中新能源叉车不低于 1 台)、 7 吨叉车作业设备不低于 1 台, 10 吨叉车作业设备不低于 1 台, LNG 牵引车作业设备不低于 2 台,配备车辆必须合法有效,车牌、保险必须齐全,提供盖章承诺书、车辆行驶证和保险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对应租赁协议。 ( 上述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需积极配合发包方港口绿色环保工作,承诺在服务期内,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新购置生产拖车须采用纯电动拖车,提供盖章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http://ecg.portjs.cn: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中山桥支行
银行帐号: 4301011609 012020239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口 需要 /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口 否 ☑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09 时 00 分 至 09 时 3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20909 )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集散装 / 拆箱业务 ( 重新采购 )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集散装 / 拆箱业务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 ) 集散装 / 拆箱业务集散装 / 拆箱业务,本项目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 2 名推荐为入围供应商。内容主要由集装箱场地货物装卸、起驳装箱 / 拆箱落驳及海关查验业务组成。具体为:( 1 )包括但不限于部分集装箱货物(含配合公司大生产作业)拆 / 装箱、起驳装箱、拆箱落驳、海关查验及其它相关辅助项目业务。( 2 )协助公司处理各类应急事件以及需其配合的其它工作。工作区域主要在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辖区范围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1. 包括但不限于部分集装箱货物(含配合公司大生产作业)拆 / 装箱、起驳装箱、拆箱落驳、海关查验及其它相关辅助项目业务。 2. 协助公司处理各类应急事件以及需其配合的其它工作。
2.2 招标预算 ( 元 ) : 两年总预算 21100000 元(含税)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两年总限价 21100000 元(含税),本项目各分项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满两个自然年度(约 730 日),合同服务期每满 1 年前一个月实施业务承揽商阶段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期合同签署的依据。
2.5 服务地点: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7 标段划分: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仓储集散中心( CFS 分部)集散装 / 拆箱业务 ( 重新采购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提供 1 个港口场内装卸业务承揽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以及能证明承揽业务范围的证明材料,承揽时间不得低于 1 年,否则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 4 )主要人员要求: 1. 配员最低保有量:具备发包方生产所需的作业人员,须承诺固定在港区内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38 人,其中装卸工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23 人(至少有 2 人持有关手 Q1 起重机指挥证书)、铲车司机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8 人(至少 8 人持有 N1 叉车司机证书)、吊机司机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2 人(至少 2 人持有 Q2 起重机司机证书)、安全网格管理员保有量不低于 1 人(至少 1 人持有安全员证书)、集拖司机作业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3 人(至少有 3 人持有 C1 或以上驾驶证)、保洁人员保有量不低于 1 人,并提供盖章承诺书。 2. 承揽方必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雇主责任险,总保额不低 120 万元 / 人,其中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 / 人,并提供盖章承诺书。
( 5 )其他要求: 设备配备最低保有量:具备发包方生产所需的作业设备,须承诺固定在港区内保有(自有或租赁)电动吊机作业设备 1 台、 3 吨叉车作业设备不低于 7 台(其中新能源叉车不低于 1 台)、 7 吨叉车作业设备不低于 1 台, 10 吨叉车作业设备不低于 1 台, LNG 牵引车作业设备不低于 2 台,配备车辆必须合法有效,车牌、保险必须齐全,提供盖章承诺书、车辆行驶证和保险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对应租赁协议。 ( 上述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需积极配合发包方港口绿色环保工作,承诺在服务期内,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新购置生产拖车须采用纯电动拖车,提供盖章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http://ecg.portjs.cn: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中山桥支行
银行帐号: 4301011609 012020239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口 需要 /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口 否 ☑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09 时 00 分 至 09 时 3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20909 )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栖霞区龙潭大道 9 号 |
联 系 人: | 葛智峰 |
电 话: | 58583986 |
电子邮箱: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 19 号南京港口大厦 A 座 |
联 系 人: | 曾仇健 |
电 话: | 13337711179 |
电子邮箱: | 91574415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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