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02974
(三)预算金额:80,000.00
(四)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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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年度法律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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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晓康 13560407208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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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9月22日 | (一)参与区科工信 局的重大决策、重大 项目及相关法律活 动,为区科工信局依 法决策提供法律支 持,进行法律论证;在区科工信局有需求 的情况下,应要求列 席有关会议,参加有 关事务的谈判,或者 签发律师函等有关法 律文件;(二)为 区科工信局作出的行 政许可、政府信息公 开等具体行政行为提 供法律意见,确保依 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三)对区科工信局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日常政 务工作重要的法律文 件,提出修改、补 充、法律咨询意见及 建议;(四)针对 区科工信局在日常工 作中遇到有关法律问 题给予解答,并根据 需要提供法律依据、法理分析或者相关资 料等;(五)提供 与区科工信局活动有 关的法律信息及最新 的立法信息; (六)应区科工信局 要求,指派律师现场 办公;(七)在合 同期限内,为区科工 信局开展2次法律讲 座,并按区科工信局 的需求参与区科工信 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教 育活动;超过2次以 上的法律讲座则按次 另行结算授课费; (八)经另行委托,代理区科工信局涉及 的行政、经济、民 事、知识产权、劳动 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 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 项法律顾问事务。 | 1 | 80,000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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