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N3505830502880765 | 项目建立时间: 2019/7/16 9:43:06 |
项目名称: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BOT项目 | |
项目地点: 泉州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详见招标文件 | 联系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资金来源: 详见招标文件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编号: N3505830502880765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7/16 9:43:06 |
招标项目名称: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BOT项目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泉州市 | |
招标人名称: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招标人代码: 11350583MB1512673N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203705404187B |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
标段(包)编号: N3505830502880765001001 | 标段(包)分类: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 |
标段(包)名称: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BOT项目_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BOT项目 | |
标段(包)内容: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泉发改审[2019]76号)文件,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1500吨/日,新增2条75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1×35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功率40MW)。根据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南发改投[2019]82号)文件,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含收运),其中一期规模为100吨/日,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工艺。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1)业绩要求:在国内运营至少1个已投产的且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绩; 业绩认定标准: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为准,需提供下列证明: 特许经营协议;必要的股权证明材料。业绩认定范围:投标申请人应为该特许经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即投标申请人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或该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即投标申请人的控股子公司业绩可以作为投标申请人的业绩,但需提供必要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分期建设的项目认定为一个业绩。(2)投标人企业近五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函;(3)投标人企业无涉黑涉恶行为,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截图作为证明材料;(5)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资金能力、偿债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93949.98 | |
计划开工日期: 0001/1/1 0:00:00 | 工期(日历天): 0 |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BO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招标(邀请招标)是由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5号令)规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南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南安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或“招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招标人及签约主体,委托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向国内进行公开邀请招标,选定项目实施人。邀请单位如下:(1)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9]054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BOT项目。
2.2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泉发改审[2019]76号)文件,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1500吨/日,新增2条75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1×35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功率40MW)。
根据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南发改投[2019]82号)文件,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含收运),其中一期规模为100吨/日,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工艺。
2.3 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在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杏莲工业区美岭头。
2.4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93949.98万元。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投资估算81976.36万元;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一期工程投资估算为11973.62万元。
2.5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特许经营者自有及融资资金。
2.6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28年(含建设期),截止2047年9月。
3.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通过招标(邀请招标)选定项目实施人,授予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项目移交(BOT)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政府方在项目公司股权中不参股。南安市人民政府根据使用量付费,即按照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量,结合处理费单价支付处理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费单价价格以中标人的实际中标价格为准。
工程建设范围和运营管理范围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4.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业绩要求:在国内运营至少1个已投产的且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绩;
业绩认定标准: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为准,需提供下列证明:
特许经营协议;必要的股权证明材料。
业绩认定范围:投标申请人应为该特许经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即投标申请人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或该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即投标申请人的控股子公司业绩可以作为投标申请人的业绩,但需提供必要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分期建设的项目认定为一个业绩。
(2) 投标人企业近五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3) 投标人企业无涉黑涉恶行为,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资金能力、偿债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7日08时30分00秒至2019年8月11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获取报名回执,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08:30以前(招标代理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 投标文件数量: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8. 开标地点: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9.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180天。
10. 现场踏勘时间:不统一组织现场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可能引发的全部责任、损失。
1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19年8月9日17:00时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或②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或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采用电子保险的形式提交;或④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行号:402397376103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行号:308397326015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行号:105397300816
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1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
13. 招标人: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南西路310号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95-86395486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创园A区6楼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287183/15859706288
传真:0595-22287175
联系人:吴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南西路310号
联系电话: 0595-86395486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