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排水设施维护情况检查及考核费招标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0-03033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6
公告正文
检查项目 | ||
1 | 运行维护质量 | 管线巡视巡查 |
管渠疏通 | ||
管渠维修 | ||
泵站运行维护 | ||
污泥处置与运输的监管 | ||
2 | 管理质量 | 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文明安全作业 | ||
档案资料管理 | ||
社会服务 | ||
环境保护 |
注:排水设施(管网、泵站)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检查项目以《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手册(试行)》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聘请第三方咨询单位,对2023年市政排水设施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测,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工作范围:排水管网长度3180.13公里,泵站93座。其中,浑南区管网长度1111.8公里、泵站38座;苏家屯区管网长度276.62公里、泵站13座;大东区管网长度329公里、泵站4座;和平区管网长度586公里、泵站3座;沈河区管网长度569公里、泵站4座;排水集团南部泵站分公司管网长度202.26公里、泵站31座;排水集团抢险公司管网长度105.45公里。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现场管理
按照要求对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报告。
1、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对市政排水设施维护质量进行检查。
2、检查各维养单位设施养护制度落实情况;审查维护单位的维修养护进度计划,并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严重滞后的,要求采取调整措施立即整改,并向市水务局汇报。
2)技术咨询
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完善全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城市泵站管理工作导则》、《沈阳市城市排水管渠管理工作导则》、《沈阳市排水管理手册》以及运行责任制、公示牌、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等制式文档。
2、对重点、难点排水维护方案进行技术指导。
3、配合市水务局审查维护单位月维护资金计划、年度维护资金计划,监督区级维护资金落实、使用情况,发现严重偏差时,及时向市水务局汇报,并给出调整措施建议。
3)专业检测
通过声呐、潜望镜、水下机器人等专业检测设备对各地区已完成的维修养护管渠进行专业检测及评估,及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指定部位检测。每区每月至少抽检12个点位,每个点位至少检查一空(40-50m),并形成管线检测报告。
4)应急处理
对突发性事件及安全隐患,配合市水务局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形成应急事件分析报告、安全隐患处置建议。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3)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手册(试行)
(4)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以上文件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对管线及泵站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测,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工作需要而查阅的有关合同中的有关商务信息进行保密。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 涉密责任:对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成果要求:供应商中标后,要按照采购人及工作需求,上报实施规划,实施细则。针对排水设施维护各地区各实施单位形成周报告、月报(包括检查问题跟踪整改报告等)、季报、年度总结,每月按地区进行档案汇总,要求目录清晰,年度按照地区分类形成专题档案。总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形成相关论文或者课题一篇。报告份数满足采购人需求。
其他要求:防汛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对指定部位进行检查检测,检查检测频次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派代表1-3人常驻采购人处办公,专门负责内业资料整理,采购人仅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需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排水设施(管网、泵站)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项目 | ||
1 | 运行维护质量 | 管线巡视巡查 |
管渠疏通 | ||
管渠维修 | ||
泵站运行维护 | ||
污泥处置与运输的监管 | ||
2 | 管理质量 | 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文明安全作业 | ||
档案资料管理 | ||
社会服务 | ||
环境保护 |
注:排水设施(管网、泵站)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检查项目以《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手册(试行)》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聘请第三方咨询单位,对2023年市政排水设施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测,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工作范围:排水管网长度3263.65公里,泵站89座。其中,沈北新区管网长度1050.88公里、泵站9座;经开区管网长度724.15公里、泵站33座;皇姑区管网长度363公里、泵站1座;于洪区管网长度497公里、泵站17座;铁西区管网长度422.85公里、泵站1座;排水集团北部泵站分公司管网长度205.77公里、泵站28座。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现场管理
按照要求对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报告。
1、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对市政排水设施维护质量进行检查。
2、检查各维养单位设施养护制度落实情况;审查维护单位的维修养护进度计划,并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严重滞后的,要求采取调整措施立即整改,并向市水务局汇报。
2)技术咨询
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完善全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城市泵站管理工作导则》、《沈阳市城市排水管渠管理工作导则》、《沈阳市排水管理手册》以及运行责任制、公示牌、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等制式文档。
2、对重点、难点排水维护方案进行技术指导。
3、配合市水务局审查维护单位月维护资金计划、年度维护资金计划,监督区级维护资金落实、使用情况,发现严重偏差时,及时向市水务局汇报,并给出调整措施建议。
3)专业检测
通过声呐、潜望镜、水下机器人等专业检测设备对各地区已完成的维修养护管渠进行专业检测及评估,及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指定部位检测。每区每月至少抽检12个点位,每个点位至少检查一空(40-50m),并形成管线检测报告。
4)应急处理
对突发性事件及安全隐患,配合市水务局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形成应急事件分析报告、安全隐患处置建议。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3)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手册(试行)
(4)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以上文件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对管线及泵站养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测,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保密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因工作需要而查阅的有关合同中的有关商务信息进行保密。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加此项目的人员。 涉密责任:对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成果要求:供应商中标后,要按照采购人及工作需求,上报实施规划,实施细则。针对排水设施维护各地区各实施单位形成周报告、月报(包括检查问题跟踪整改报告等)、季报、年度总结,每月按地区进行档案汇总,要求目录清晰,年度按照地区分类形成专题档案。总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形成相关论文或者课题一篇。报告份数满足采购人需求。
其他要求:防汛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对指定部位进行检查检测,检查检测频次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派代表1-3人常驻采购人处办公,专门负责内业资料整理,采购人仅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需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宏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2-2(1-12-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以在公司远程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分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水务局
地 址: 沈河区文萃路265号
联系方式: 024-86234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2-2(1-12-1)
联系方式: 024-23884381
邮箱地址: lnhfgczx@sina.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98681103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女士
电 话: 024-2388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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