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通辽市高铁站南连接线互通立交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5.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1780471306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通辽市高铁站南连接线互通立交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通辽市高铁站南连接线互通立交工程前期服务类项目招标,于20171220日下午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详细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本项目定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排序

标段编号

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评标委员会意见

土地预审咨询服务

内蒙古科创测绘设计有限公司

256,000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申科国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恒坤国土资源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260,000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规划选址研究

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9,000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141,190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通辽市福通城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1,000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公示时间从20171222日至20171226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

话:0475-8220226

编:028000

人:通辽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426

话:0475-8228965

人:宋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17804713060 / 15848388929 / 0471-3683449

真:0471-6527294

人:杨先生、刘先生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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